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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62400001272 发布机构: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5-06-24 废止日期:
文 号: 华政办发〔2025〕18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池县河湖“四乱”及非法违规取用水等涉河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池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华政办发〔2025〕18号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池县河湖“四乱”及非法违规取用水等涉河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市驻华各单位:

《华池县河湖“四乱”及非法违规取用水等涉河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


华池县河湖“四乱”及非法违规取用水等

涉河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提升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有效整治河湖“四乱”问题,不断规范取用水秩序,推动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纵深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县域范围内所有河流(包括6条干流、25条支流)、水库4座)、农村饮水水源区及全县范围所有取用水户(包括工业、农业、生活及洗车场、洗浴中心等用水商业场所)

二、整治时间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从2025年6月25日开始,至2025年10月31日结束,对县域内所有河流、水库、取用水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分类整治,对账销号,形成闭环管理,依法依规对非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治。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

1、乱占主要包括: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2、乱采主要包括:河道非法采砂、取土;

3、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4、乱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未经批准擅自在河湖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

(二)扎实开展非法违规取水问题排查整治。

1、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包括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修建取水工程或设施、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或直接从河流、水库等河道内取水;取水许可失效未延续仍继续取水的;

2、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包括超许可取水,擅自改变取供水水源结构或者隐瞒取水口数量,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未及时变更取水许可证的;

3、未按规定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己安装计量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的;未按规定建设远程在线水量计量监测设施的;

4、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自备水源监测设施设备及其标志和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计量设施的;

5、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

6、符合取水许可注销情形的,未办理注销手续,未及时封停拆除取水设施或封停不规范的;

7、未按要求进行纳税水量申报的;

8、其他违法违规取水行为(如洗车场所、洗浴中心私自凿井取水,且未安装计量设施,存在严重的非法取水和浪费水资源问题)

三、实施方案

(一)摸底自查(2025625日—630日)

以乡(镇)为单元展开地毯式排查,对辖区内河流(道)“四乱”及非法违规取用水问题进行自查,并梳理归类,建立清理台账,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举措清单、时间节点,于6月30日前将清理台账报送县河长办。

(二)清理整治(202571日—930日)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的河流“四乱”及非法违规取用地表(下)水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全县统一安排部署,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由县水务局牵头,各乡(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协作配合,9月30前完成集中清理整治。

(三)巩固提升(2025101日—1031日)

对仍存在的涉河非法违规行为,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坚决整治,对整改清理不力的河湖长,责任部门进行提醒通报。县河长办要对各乡镇河湖“四乱”清理整治结果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行河湖长制、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举措,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上手、亲自部署,亲自抓、负总责,安排专门力量,实行专班推进,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深入细致地做好本乡镇辖区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宣传部门通过县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河湖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镇村要通过广播喇叭向广大村民群众进行深入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河湖环境人人有责”的共识,减少河湖“四乱”问题反弹,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完善长效机制。以河湖“四乱”整治及非法违规取用水整治行动为契机,每旬统计整治进展,每月印发进度通报,对于漏查漏报、虚报瞒报、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绝整改、消极整改、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将一并纳入月度通报,报送县级总河湖长,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附件:

1.华池县2025年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统计表 

 2.华池县2025年非法违规取用水问题排查情况统计表


解读文件:解读《华池县河湖“四乱”及非法违规取用水等涉河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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