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30300000106 | 发布机构: | 华池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效日期: | 2026-03-0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解读华池县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为保持华池县城镇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充分发挥基准地价在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5年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甘资利函〔2025〕25号)要求,基准地价原则上每3年全面更新一次、土地级别因素、土地质量空间分布或不动产市场价格水平发生重大变化时,基准地价应当及时更新。超过6年未全面更新的,宗地评估不得使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集体决策确定土地供应底价时不能作为依据使用。
我县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基准日即将超过六年,故我县本次以《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为技术指导,依据华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影响城镇土地质量等级的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公用设施条件、环境条件等因素因子的实际情况,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的方法,划分土地级别。
根据确定的土地级别,分类采集商业、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各类样点资料,合理选择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等评估方法,评估样点地价,经过统计分析,确定各级别各用地基准地价。再编制基准地价修正体系,主要包括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体系、容积率修正体系、用途修正体系、开发程度修正体系等。最终形成本次发布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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