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102400002252 | 发布机构: | 华池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局 |
| 生效日期: | 2025-10-2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华池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指南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个人资助、集体补助等部分组成,从参保人享受待遇年龄开始,支付终生,是解决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抵御养老风险,实现“养老不犯愁”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我县自2011年7月开始实施。
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都有哪些好处?
①自己缴费只用于本人养老,不统筹,并可以继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有所不同,没有对个人缴费进行统筹,自己缴费只用于本人养老,不用于亲人或他人;如果在60周岁前去世的,继承人可全额继承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在60周岁以后至71.5周岁前去世的,继承人可继承未领完的个人账户余额及丧葬补助金。
②只要参保缴费就可以享受普惠式的政府补贴。年轻时享受普惠式的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特殊补贴;60周岁后享受普惠式的基础养老金。
③多缴费、补贴多,待遇高。如缴费100—400元补贴35元;缴费5000元补贴200元。缴费多、补贴多,个人账户积累自然多,年老时待遇也就高。
④缴费时间长,待遇更加高。无论你选择最低档100元还是最高档5000元缴费,无论你只缴够15年还是15年以上,个人账户养老金都是个人缴费总额本息和政府补助本息之和除139(人社部规定的养老金计发月数)后的数值,缴费越高,时间越长,待遇越高。
⑤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目前国家规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是每人每月206元(2011年实施时为每人每月60元),今后将随社会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
⑥政府承担最终兜底责任。自己缴费部分在71.5周岁前全部领回,超过71.5周岁以后,政府负责承担个人账户养老金。自己缴费多,政府兜底也多;自己缴费少,政府兜底也少。
二、那些人群可以参加?
凡具有华池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方式和具体要求有哪些?
①线下申请: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计划生育两证户等特殊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也可直接到户籍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参保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
②线上申请:通过登录网站、自助终端、移动应用等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如电子社保卡、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众号、甘肃政务服务网及网上办事大厅等。
四、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能够享受多少缴费补助、缴费时间长短有何区别、能够领取多少?

五、每年的缴费档次可以自由选择吗?
可以,参保人每年在14个缴费档次中自由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也可以对本年度和以往年度的缴费档次进行提档补缴。
六、参保人有几年中断缴费,能补缴吗?
能补缴,参保人中断缴费的,可以跨年度补缴,但补缴的养老保险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七、张某原先每年是按最低缴费档次缴费的,现在家庭收入增加了,能提高以前年度缴费档次吗?
能,参保人员补缴以前年度缴费的,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窗口做提档补缴申报,系统申报后,即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甘肃税务”客户端或银行窗口缴费(超过3万元不可线上缴费)。
八、集体补助和个人资助是怎么回事?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社区)集体组织可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委员会民主确定。
个人资助: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子女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
集体补助及个人资助金额不超过本办法设定的个人最高缴费档次标准(目前最高标准5000元)。
九、哪些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能享受政府代缴政策?
按照目前的政策,只针对五类困难群体:(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计生两户),由县级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100元/人/年代缴保费。对上述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后有缴费意愿的人员,仍然可以继续选择14个档次进行缴费。
十、参保人不同年度参加不同险种的怎么处理?
合并计算参保年限及保费,参保人阶段性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相关规定,参保人员不办理退保手续,仅做中断参保,年满60周岁后按照参保人的意愿将其他险种的资金合并至选择领取的险种计算发放养老金。
十一、参保人员户籍发生变化,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县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领取待遇期间户籍转移: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均不转移。
十二、参保人何时可以领取养老金?
自2011年7月本政策实施之日起,未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累计缴费15年以上,待年满60周岁后从次月起开始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十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发放多少元,是如何计算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生。
基础养老金:206元/人/月,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月143元,省级财政每人每月25元,市级财政每人每月10元,县级财政每人每月28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含个人缴费、政府补贴、补助、利息)除以139(人社部规定的养老金计发月数)计发。
特殊情况:①待遇领取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服刑期满后次月起按现行标准继续发给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部分按规定继承。
②待遇领取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监外执行或假释的,从监外执行或假释次月起可继续发给养老金。被撤销假释继续服刑的,从撤销之月起停发养老金。假释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后,从次月起继续按现行标准发给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
十四、待遇领取人员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完成待遇资格认证?
“甘肃人社生物识别认证”APP,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在手机客户端浏览器下载,安装完成后输入领取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即登录。根据提示完成APP指示规定动作,显示已完成,即为完成本次认证。待遇领取人员需在领取养老金12个月至少开展一次生存认证工作。
对长期重病卧床、重度残疾、严重瘫痪及高龄等原因不能自行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认证,或委托村(社区)经办人员入户认证。待遇领取人员无法配合完成认证的由乡村干部取证,申请县经办机构强制认证。村(社区)经办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委托认证工作。
十五、参保人员什么情况下终止待遇,有什么好政策?
终止待遇: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需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涉及重复领取的需追缴重复领取的养老金),清退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个人缴费本息+政府补贴本息+集体补助本息),已领取待遇的,从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
丧葬补助金:从2015年1月1日起,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制度,凡是参加了华池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在享受待遇期间死亡的人员都可以享受死亡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中央和省级基础养老金的12个月之和,目前标准为(143+25)*12=2016(元)。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冒领养老金的,冒领养老金在丧葬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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