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人民政府

五蛟镇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8260000117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7-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华池县关于近期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第7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科学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当前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通告如下:

1、主动实行报备制度

各乡镇、村组(社区)、单位要提前排查掌握来(返)华池人员信息,引导有疫情地区来(返)华池人员提前三天向目的地村组、社区或单位报备,告知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注意事项,抵达目的地后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2、精准落实管控措施

(1)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华池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对7日内有中风险区来(返)华池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区来(返)华池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落实“落地采”措施,即采即走即追),来(返)华池后3日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4)无疫情地区(近7日内无新增本土阳性感染者)的来(返)华池人员,有序通行。

(5)对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 

(6)对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每日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强化重点场所管控

车站、宾馆、酒店要严格落实“两查一问”(查健康码、行程卡,问7天旅居史)措施,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区来(返)华池人员,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学校等公共聚集性场所要严格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有序排队、“1米线”人员疏导等疫情防控措施。

4、加强个人防护意识

广大群众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和健康防护,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严格落实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防护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主动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做好个人防护。

5、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3岁以上人员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尽快完成全程(两剂次)疫苗接种,实现“应接尽接”;对于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源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共筑全民免疫屏障,筑牢群防群控防线。


华池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3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