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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动态

华池县元城镇元城小学举办开学法制教育第一课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4 13:10:07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华池县元城镇元城小学邀请了元城镇司法所、元城派出所、元城中队在元城小学举办开学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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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中元城镇司法所同志向针对当前未成年人法制和安全意识不强的特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校园警情案例和学生未成年人的特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别开生面的教育,全面讲解安全防范知识,促使广大师生把安全防知识记心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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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政法干警着重从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校园到反恐防暴、防溺水、防拐骗、防电信诈骗、防校园欺凌等方面,进行安全防范宣讲。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别开生面的教育,全面讲解安全防范知识,促使广大师生把安全防知识记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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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此法治辅导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了学生自防、自救能力,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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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华池县交警支队元城中队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一、步行安行

     1.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

     2.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行走时,先看左侧车辆,后看右侧车辆。

     3.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

     4.设有自助式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要先按人行横道使用开关,等绿灯亮、机动车停驶后,再通过。红灯亮或显示“等待”信号时,禁止通过。

     5.设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区域,不横穿马路。

     6.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横穿马路时,要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7.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打闹、猛跑。

     二、乘车安全

1.所乘车辆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车门方向涌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按顺序上下车。

2.上车后,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拥挤。

3.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4.乘车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5.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安全骑自行车

     1.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骑车。

     2.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3.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4.骑车不准带人,带学龄前儿童时须谨慎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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