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告
为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择业,县人社局定于2019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开展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受理、审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期限
1、补贴对象: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原县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人员)。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属于灵活就业范畴,不予补贴。
2、标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费额的2/3计算。
3、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的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灵活就业人员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甘肃省就业创业登记证;
3、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4、社区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
6、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
三、补贴程序
灵活就业人员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填写《华池县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台账,对其从事的服务项目进行核实,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无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可直接向所在乡镇申请登记,经乡镇审查后上报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审批。
联系人:韩春燕 联系电话:5121113
附:华池县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doc
2019年8月20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