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拟特赦社区矫正对象通告
根据2019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要求,现将符合特赦条件的2名社区矫正对象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现实社会危险性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名笔画排序)
王永红,男,汉族,50岁,2017年9月30日以(2017)甘08刑更653号刑事裁定书,在华池县司法局王咀子司法所执行社区矫正,矫正类型:假释,罪名: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拟特赦类型:被裁定假释已执行五分之一以上假释考验期的,或者被判处管制的。
杨生树,男,汉族,52岁,2018年5月2日以(2018)甘08刑更238号刑事裁定书在华池县司法局五蛟司法所执行社区矫正,矫正类型:假释,罪名:故意伤害罪,拟特赦类型:被裁定假释已执行五分之一以上假释考验期的,或者被判处管制的。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9日,共3个工作日。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华池县司法局
举报电话:0934-5956266
通讯地址:华池县华吴路126号
邮 编:745600
华池县司法局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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