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将华池县丰润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的通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未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8年度年报的华池县丰润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现依法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下列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本局将依法予以核实处理。
华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日
终审:周波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