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两考公告
公 告
为确保全县“两考”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切实解决日益突出的城区噪声扰民问题,给广大考生和居民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两考”工作具体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动车辆在城区内行使,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低音声响装置,严防环境噪声污染,在通过禁鸣区时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二、县城区内建筑施工场地严禁超噪声施工。沿街或居民住宅区电焊、木器加工部、装潢、装饰部等必须在室内作业,作业时间为:早7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晚上21时。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KTV等娱乐场所要严格控制噪声,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21时。单位或个人住宅、门店装修过程中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不得噪声扰民。
四、禁止在街道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举办婚庆、庆典活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限时、限区域、限地点。
五、“两考”期间,城区建筑工地以及其它产生环境噪声的场所必须无条件停工、停业。
六、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将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昼夜巡查。凡白天超过60分贝,夜间超出50分贝的噪声源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必须立即整改违法行为,并将依法实施处罚,同时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
2019年6月4日
终审:魏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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