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华池县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部分条款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4 15:48:1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因我县于2023年8月8日印发的《华池县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若干措施》(华办发〔2023〕101号)文件中规定的管理方式已改变,经研究决定,对该文件第一条“土地要素保障和招商引资政策”相关规定予以废止,不再执行,其他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华池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 终审:张强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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