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悦乐上堡子1号粘土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华池县人民政府批准,华池县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一宗采矿权,具体交易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概况
标 的 名 称 | 位 置 |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 | 资源储量(万 立 方 米 ) | 矿 种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拐点坐标 (国家2000坐标系) |
华池悦乐上堡子1号粘土矿采矿权 | 华池县悦乐镇上堡子村 | 0.0272 | 推断矿区内粘土矿资源量共计36.46万立方米,按照回采率98%评估,本次出让资源量35.73万立方米 | 砖瓦用粘土 | 7.6 | 50.33 | 45 | 1万或1万的整数倍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 X Y 1 4017296.084 36490335.086 2 4017314.731 36490365.246 3 4017338.367 36490403.474 4 4017297.170 36490464.430 5 4017204.131 36490516.435 6 4017094.288 36490541.104 7 4017066.270 36490473.852 8 4017148.953 36490424.358 9 4017203.068 36490391.617 |
备 注
| 1.生产规模:4.71万立方米/年; 2.开采标高:1160m—1240m; 3.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4.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一次性足额缴纳;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严禁借用他人资质参加竞买。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和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
3.凡是在我市有过不履行采矿权人义务或者不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的采矿权人或竞得人,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
4.出让人要严格审核竞得人的资质条件和需具备的与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等要求。
三、出让方式
本宗采矿权采取公开出让方式,为有底价出让,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经注册登记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http://www.qysggzyjy.cn:9094/a/login)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qysggzyjy.cn),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系统登录”获取出让文件。
技术支持:0934-8869129;
注册咨询:0931-4267890。
五、竞买申请
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29日8:30时至2023年7月26日16:00时通过点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交易系统“土地和矿权”模块,登陆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参与竞买。
六、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45万元(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16:00时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ysggzyjy.cn/)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申请”中查询获取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信息等。未从竞买人注册账户转出、未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竞买人无法进入系统报价、不能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详见中心网站《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布涉企收费(费用)目录清单和相关事项办理告知单的通知》附件4竞买保证金办理事项告知单)
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934-8869123
七、公告时间、挂牌竞价时间及挂牌地点
出让公告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8日。
网上挂牌竞价时间:2023年7月19日8:30时至2023年7月28日10:30时 。
八、成交价款的交付
竞买成交后, 竞得人与出让人、交易平台现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在15日内持《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等材料与华池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及其他合同。采矿权受让人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将转作成交价款;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风险提示
1.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竞得人应该自愿承担该风险。
2.出让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中不含应征的相关税费、交易服务费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十、其他事项
1.根据“净矿”出让有关要求,该矿涉及的采矿权范围及采矿影响范围内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相关补偿事宜,悦乐镇已与土地权属人初步签订相关协议,有关补偿费用由竞得人与土地权属人正式签订协议后支付。悦乐镇人民政府承诺保障该矿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施工,同时协助竞得人做好矿区通路、通水、通电等相关事宜,华池县自然资源局协助竞得人做好用地、用林等审批事项,其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2.竞得人要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要严格按照《采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进行绿色矿山建设,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竞得人需按照华池县统一要求自觉接受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林业、水利、农业和应急的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验收不合格,或因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关闭矿山并告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应依法提交经审查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竞得人还须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责任。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出让公告和公示信息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ysggzyjy.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竞买或无效竞买的情形,出让人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予承担责任。
5.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共享平台登记注册的银行账户(企业)或银行卡(个人)中缴入,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未从竞买人登记注册的账户转出、保证金缴款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未按时足额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竞买人无法进入系统报价、不能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无效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一、异议处理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出让人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934-5126610。
十二、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 《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三、违约责任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承担违约责任: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恶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买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3.不按规定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4.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5.因竞得人的原因使交易结果经公示出现异议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
6.违反采矿权出让公告约定的。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矿区,费用自理。
2.本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3.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出让人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十五、联系方式
出 让 人:华池县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华池县城中街60号
联系电话:0934-5126610
联 系 人:付女士
交易平台: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建设大厦509室
联系电话:0934-8869117
联 系 人:路女士
华池县自然资源局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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