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华池县2023年四类社保补贴的通告
现将华池县2023年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社会保险的个人、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企业申报社保补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华池县2023年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
(三)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甘企业。
二、补贴标准
(一)对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二)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原则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对招用或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
(四)对招用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在甘企业,按其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所需资料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每半年申报一次。
(一)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1.申请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身份证复印件
(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
1. 申请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社会保险费缴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三)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
1.申请表
2.用人企业开户行账号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6.社会保险费缴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7.《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的在甘企业
1.申请表
2.用人企业开户行账号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6.社会保险费缴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企业、个人向华池县人社局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二)、华池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对企业、个人社保缴费明细账(单)、是否存在社会失信等情况进行核查;
(三)、经审核合格的材料由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汇总后提交县人社局局务会讨论研究;
(四)、通过华池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公示后,由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向县人社局申请补贴资金,县人社局将所需社会保险补贴下达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
(六)、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首次申请时间为8月7日至8月30日。
2.地址: 华池县华庆路176号人社局大楼一楼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
3.联系电话: 0934-5121113。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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