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业余体校拟聘任教练员高、中级 职称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甘肃省体育局《关于马志等25名同志具备体育教练员系列高级职称资格的通知》(甘体人〔2023〕2号)和《关于阿拉木斯等32名同志具备体育教练员系列中级职称资格的通知》(甘体人〔2023〕3号)文件精神,2023年华池县业余体校共有2人通过省、市体育教练员系列高、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取得相应技术职称资格。
经2023年3月30日校务会议研究,同意聘任杨志华、曾海龙2名同志到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现对聘任结果予以公示,如发现公示对象有影响聘任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聘任的问题,将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电话或当面反映。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开展后续工作。
监督电话:
县业余体校:0934-5121287
附件:体育教练员高、中级职称人员名单
杨志华,男,高级教练员
曾海龙,男,中级教练员
华池县业余体校
2023年3月31日
终审: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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