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23项(华池县第7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级第23项(华池县第7项)
反馈问题:市县老旧小区、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不够彻底,降雨期间混排、溢流等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县住建局加快2021年、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进度,争取2022年11月底完成城区雨污分流。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华池县住建局
整改情况:华池县2021年、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2022年10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按照设计进行了雨污分流,敷设雨水管网10074米,排水管网15458米,无污水直排、雨天污水返涌溢流现象。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设计、监理,个别施工单位不能到场进行正式验收,因此我局暂时组织进行了初步验收,经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整改结论:该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455039
联系地址:华池县南街43号
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终审: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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