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75项(华池县第26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75项(华池县第26项)
反馈问题:部分采油井地处严重缺水地区,购买人畜饮水用于钻井增压,浪费优质水资源。
整改目标:规范油田企业钻井增压生产用水管理,杜绝使用优质水资源用于油田生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华池县河长办
整改情况:(1)经全面排查,我县无油田单位购买人畜饮水用于钻井增压的现象;(2)全面加强油田单位建设生产取用水管理,建立取用水统计报告制度;(3)2022年8月完成了《水利工程及附属支沟管理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对全县35处小型人畜饮水工程全面加强管理,埋设界桩2800根,埋设标示牌36处;对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单位及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华池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县水务局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
整改结论: 该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455039
联系地址:华池县南街43号
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终审: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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