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68项(华池县第24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68项(华池县第24项)
反馈问题:部分村社依河而建,居民沿河而居,水域岸线划分不清,河道管理问题历史欠账多,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堆乱建问题时有发生,河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划界工作,建立权属明晰的岸线管控体系;实施生态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全面清理整治河湖乱象,实现河湖问题动态清零,确保河湖行洪畅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华池县河长办
(1)整改情况:完成了2条(柔远河、葫芦河)规模以上、29条(元城河、白马河、城壕河等)规模以下及4座水库(太阳坡水库、土门沟水库、鸭子咀水库和芋咀沟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河流划定长度为683.4公里,水库划定面积为0.74平方公里,埋设界桩5764根、标识牌113处;(2)完成了柔远河、柔远川、白马河、城壕川和葫芦河等5条河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规划河流长度272.97公里;(3)完成了柔远河和葫芦河2条河流健康评估工作;(4)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深入推行“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检察院、公安局联合执法3次,调处水事纠纷2起;(5)县上成立了华池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华池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022年度实施方案》,县水务局在各乡(镇)、村的配合下,对2022年搬迁的170户进行了全面核查,无河道管理范围内居住人口;2023年计划搬迁139户,经排查,无河道管理范围内居住人口。
整改结论: 该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455039
联系地址:华池县南街43号
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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