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67项(华池县第23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67项(华池县第23项)
反馈问题:部分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和基层河湖长对河湖长制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强,履职能力较弱,工作人员不足,技术手段缺乏,激励机制不健全,群众参与护河治水的积极性不高。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升河长制成员单位及各级河湖长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责任;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管水平,以科技手段覆盖人力巡河的盲区死角;充分激发河湖工作者积极性,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华池县河长办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华池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22年工作安排意见》,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华池县河(湖)长制工作会议3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省、市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全县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河湖巡查监管制度,各级河长按规定频次与要求,对责任河流开展日常巡查检查,推动解决河湖突出问题。设立巡(护)河员岗位等方式,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止目前,县、乡、村级河长共巡河4338次。在巡河中对发现乱采、乱倒现象第一时间制止,并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防范河道“四乱”问题的发生。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条款,按照《甘肃省河湖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管理办法》,完善了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开展河湖长公示牌自查与规范设置工作,加强公示牌日常维护与信息更新,2022年,设置县乡村河长公示牌261面,设立河道宣传标示牌22处,确保了公众监督信息准确,畅通河湖监督举报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有奖举报,充分发挥了群众监督作用,做到了及时发现解决河湖突出问题。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河湖长办建立了全县各级河长工作微信群,各级河长巡查出的问题在群内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在华池县河湖长制工作群中发布,有效的促进了河湖监管效率。
整改结论:该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455039
联系地址:华池县南街43号
华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