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 个人”评选表彰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工作的通知 》(甘农电〔2022〕112号)文件精神,经县农经局讨论表决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审核,拟向庆阳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1名。现对拟推荐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
李文华,男,中共党员,华池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支部书记、局长
公示日期为2022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华池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华池县农业农村局电话:5121856 (传真)
华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4日
终审: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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