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8 09:49:2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按照《2022年消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华商务发〔2022〕15号)文件要求,现拟对在我县注册登记的有带动农户机制的消费帮扶农特产品企业、合作社进行销售奖补,请各企业务必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消费帮扶销售台账、发票原件、带动农户佐证资料交回商务局电商股。特此公示。 华池县商务局2022年9月28日 终审:张强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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