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华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华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收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全面抓好落实。
附件:华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7日
华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号)及《华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华政发〔2016〕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改革,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从而激发内生动力,保障全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总体要求和脱贫规划,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充分发挥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集中优势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注重成效。遵循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按照程序整合归集,除需清算、据实结算等资金外,统一分配。整合资金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区分政策、县级统筹。认真落实省级资金整合管理办法,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将省级部门可用于扶贫开发的涉农资金归集整合,合理分配,切块到县,集中用于精准扶贫。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上政策要求,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原则,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由县级自主安排使用。
突出重点、创新方式。重点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培育壮大富民产业,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强化金融资金支撑,提升农民能力素质。大力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等方式,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撬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靠实责任、强化监管。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落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三、整合范围
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我县整合具体范围如下:
县农发办:农业综合开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316万元。
县农牧局: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资金30万元。
县林业局: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56万元。
县水务局: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检测预警系统运行经费共2442万元。
县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资金共3962万元。
县农税局: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共1496万元。
县交通局: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乡村道路建设及养护经费共1999万元。
县环保局:省级贫困村环境整治和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资金60万元。
县卫计局:乡村医生培训及村卫生室改扩建等项目资金50万元。
县农技中心: 测土配方施肥补助资金5万元。
四、整合程序
(一)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根据行业专项规划,结合年度涉农资金规模,提出整合资金意见,报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脱贫领办)、县财政局进行初审。
(二)县脱贫领办依据初审意见,按照全县脱贫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初步确定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再按到县资金计划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编制华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草案)。
(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实施方案(草案)审核后,提交政府、县委有关会议审定,同时下达实施方案交由相关部门或乡镇负责落实,并按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程序下达使用资金。
五、整合规模
按照华池县财政局《华池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统计表》(华财字第〔2017〕90号)文件要求,2017年统筹整合10个部门的财政涉农资金共11516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8753万元;省级资金168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80万元。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各乡镇上报了2017年脱贫攻坚项目需求,经各相关部门审定后,形成了《华池县2017年精准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和《华池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贫规划(2017年—2020年)》,按照各相关行业部门2017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进行汇总,编制完成了《华池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共计划实施4大类109个项目。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共整合资金10217.6万元,计划实施86个项目。其中:整合县农发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301万元,县农税局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96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县级配套资金500万元,县水务局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299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13万元,县级山洪灾害防治检测预警系统运行经费30万元,县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19.6万元,县交通局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1499万元,县级乡村道路建设及养护经费500万元,县环保局省级贫困村环境整治和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新修村组砂石道路42条134.66公里,通村硬化道路44.12公里,处治安保隐患里程88.43公里,对乡村道路进行日常养护及维修,新建桥涵50座,电力提灌站14座,对三座淤地坝进行除险加固维修,新建护岸5.9公里,堤防3.3公里,防汛及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新修梯田122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场3处等。
(二)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共整合资金1100.5万元,计划实施12个项目。其中:整合县农牧局省级农民合作示范项目资金3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56万元,县农技中心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5万元,县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9.5万元,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资金335万元,县农发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扩大种草面积、苗木种植面积、绿化厂区、维修圈舍、购置铡草设备,新建水井、青贮窖、消毒池、更新办公设备、安装自来水设备;更新完善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进行周期性土样采集分析;开展田间试验示范;进行配方肥补贴,开展科学施肥宣传及技术指导等;扶持华池县俊益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中药材初加工;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335万元,为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让贫困户发展脱贫致富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扶持两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种植中药材1000亩,黄花菜2000亩,栽植山桃树3000亩,核桃树200亩,油松沙棘混交林7000亩,中药材基地种苗培育示范点2处,建设奶牛养殖示范点1处,推广全膜双垄沟播玉米15.8万亩,购置烘干设备1套等。
(三)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方面
共整合资金42.462万元,计划实施1个项目。县卫计局村卫生室改扩建项目资金42.462万元,主要用于34个贫困村卫生室改扩建、设施设备购置。
(四)能力素质提升方面
共整合资金155.438万元,计划实施10个项目。其中:县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7.9万元,县卫计局乡村医生培训资金7.538万元。主要用于“两后生”培训386人,贫困户劳动力技术培训50人,电子商务培训10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50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000人(次),贫困妇女进行“陇原巧手”和“陇原妹”培训350人,贫困户文化产业发展技能培训100人,养殖实用技术培训500人(次),34个贫困村乡村医生在岗培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是中央、省、市集中财力进行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协调资金和项目安排,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与省、市各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统筹整合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二)推行公示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在项目实施村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快预算执行。县财政局依据华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度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下达资金,涉农资金整合主管或使用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支付,确保项目建成一个,验收一个,杜绝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出现滞留、沉淀现象。
(四)强化资金监管。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各整合资金使用单位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五)开展绩效评价。县脱贫领办、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由县政府将其纳入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工作开展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项目整合资金时予以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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