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关于评选甘肃省第六届“人民满意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记一等功公务员一等功公务员集体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7]262号)精神,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经县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南梁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李伟同志参加评选,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9月5日至9月13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南梁镇人民政府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
甘肃省第六届记一等功公务员(1名)
李 伟 华池县南梁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二、公示联系方式
县委组织部:0934-5151220
县委宣传部:0934-5121151
县人社局:0934-5121552
南梁镇人民政府:0934-5371004
2017年9月5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