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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归档时间:2025/1/15 10:49:57

关于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07 11:37: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庆市水发〔2022〕71号文件,《庆阳市水务局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配合做好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展示新时代河湖长制工作部门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风貌。经研究,拟推荐华池县水务局刘锦国同志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

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有不同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2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华池县政府或华池县纪委监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举报电话:0934-5121411



华池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终审: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