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工增雨的安排部署,为了保证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华池县人影办按提前公告有关规定做出以下公告:
一、作业区域:华池县行政区域内的人影作业点
二、作业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为人工增雨、增雪期,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可能进行火箭人工增雨(增雪)作业。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WR—98型”火箭,具有火力猛、爆炸威力强的特点。严禁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作业点,严禁以火箭为背景进行照相、录像等活动。
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作业点100米范围内不得进入人员和车辆,以免弹壳飞溅造成误伤;不得拍照、摄像;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作业人员操作。
五、人影作业发射区域2-8公里范围内为落弹区,当听到爆炸声时,不要外出观望。若发现未爆炸的炮弹或火箭弹及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严禁捡拾,严禁自行拆卸,并及时与华池县人工影响天气主管机构或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华池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 0934-5121851。
特此公告
华池县应急管理局
华池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3月16日
终审: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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