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池县委办公室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信访接待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信访接待日工作的通知》(庆办发〔2021〕1号)要求,现就2021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信访接待日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访时间。根据市上统一安排,我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信访接待日继续定为每月15日,同步开展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公安局局长“三长”信访接待日,如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每月的接访领导负责协调接待好当月的各类信访事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每周要安排一天时间接待来访群众,其余每个工作日都要安排一名科级领导现场接待群众来访,确保群众来访随有随接,随接随办,把大量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接访方式。采取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依次轮流接待的办法进行。原定领导因开会、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访时,由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另行协调其他领导接访。
三、接访办理。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首接、首办责任制,由首次接访领导和责任单位认真办理接访事项,切实做到息诉罢访,不搞重复接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信访局要提前做好当月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信访接待日的各项准备工作,衔接接访领导,落实接访部门和单位。县信访局具体负责来访群众的登记、筛选、接待安排及领导接访批示的交办、督办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接访批示交办的信访件办理情况及时书面汇报接访领导。每次接待结束后,县信访局要将接访情况及时报送市信访局。公检法“三长”、各乡(镇)每次接访结束后,要将接访情况于次日17时前书面报送县信访局。
对信访接待日交办的信访案件,责任单位原则上应在60日内办理结束,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不得超过90日,承办单位要将结案材料及时报送接访领导和县信访局,同时答复信访人。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做好接访及案件办理工作,切实推动问题解决,确保将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在基层,把人员稳控在当地。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交办的案件不能按期办结又不能说明原因,导致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者因信访问题引发舆论负面炒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将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题突出的提请有关方面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2021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2.2021年县级政法部门“三长”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中共华池县委办公室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附件1
2021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 ||
接访时间 | 接访领导 | 接 访 单 位 |
1月15日 (星期五) | 孙明东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华池分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
2月18日 (星期四) | 肖玉川 | 县政府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华池分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
3月15日 (星期一) | 吴建平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华池分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
4月15日 (星期四) | 宋生明 | 县政府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华池分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
5月17日 (星期一) | 王成科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华池分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
6月15日 (星期二) | 赵迎民 | 县政府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华池分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
7月15日 (星期四) | 赵 杰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华池分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
8月16日 (星期一) | 郑跃赟 | 县政府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华池分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
9月15日 (星期三) | 王 龙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华池分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
10月15日 (星期五) | 孙宝远 | 县政府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华池分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
11月15日 (星期一) | 杨治宪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华池分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
12月15日 (星期三) | 王 龙 | 县委办 县信访局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华池分局 县法院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医保局 县农业农村局 |
备注:1、接访领导同时接待当月每个工作日的群众来访,接访时间9:00—12:00; 2、县信访局应提前做好接待地点及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工作; 3、领导岗位若有调整,由替任者接访; 4、接访值班人员必须在8:20前到岗,维护好现场信访秩序,接访电话:5121380; 5、融媒体中心派记者准时参加,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
附件2
2021年县级政法部门“三长”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接访日期 | 县法院 | 县检察院 | 县公安局 | |||
接访 领导 | 接待地点 | 接访 领导 | 接待地点 | 接访 领导 | 接待地点 | |
1月15日 (星期五)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2月18日 (星期四)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3月15日 (星期一)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4月15日 (星期四)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5月17日 (星期一)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6月15日 (星期二)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7月15日 (星期四)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8月16日 (星期一)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9月15日 (星期三)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10月15日 (星期五)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11月15日 (星期一)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12月15日 (星期三) | 曹建梓 | 县法院信访 接待室 | 刘文军 | 县检察院信 访接待室 | 赵迎民 | 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
备注:1、接访时间:上午9:00——12:00; 2、接访联系电话:5987757(县法院);5122000(县检察院);5121110(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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