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华审改办发〔20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华各单位:
根据市审改办《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和中省驻庆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庆市审改办发〔2016〕10号)、《关于公布第三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庆市审改办发〔2016〕13号)精神,县审改办在第一批清理公布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对县政府部门和省、市驻华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共涉及13项,现予以公布。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和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附件:
县政府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13项).xlsx
华池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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