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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归档时间:2025/1/15 10:49:57

关于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2 11:01:4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根据《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34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发〔2018〕67号)以及《庆阳市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办法》(庆市劳社发〔2009〕108号)有关规定,现将庆阳市华池县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社保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且进行了就业登记(年审)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原国有、集体企业(含中央、省属企业)下岗失业、在华池县参保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2020年养老保险费的“4050”人员(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

(二)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且进行了就业登记(年审)、至2019年12月底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3次)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原国有、集体企业(含中央、省属企业)下岗失业、在华池县参保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2020年养老保险费的“4050”人员(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根据国家疫情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其社会保险补贴延长1年。

上述两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贴:

1、未按规定进行就业创业证年审的;

2、已注册营业执照或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3、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补贴期限及标准

(一)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限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补贴)。

(二)补贴期限。①华池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②对2019年12月底已享受补贴期满(3次)、且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补贴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程序

华池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按照在辖区社区申报登记、市级审核拨付的程序进行。对无社区管辖或户籍不在本地的,由华池县指定街办(乡镇)或社区直接受理。具体申报程序:

(一)申请登记。申请人(可委托他人)在辖区社区进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

1、《2020年度华池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

4、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

5、申请者本人农业银行卡原件;

6、2020年本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二)资料初审。由社区负责对申请人的灵活就业情况进行初审,核实其就业登记(含年审),符合条件的,在《2020年度华池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上加注意见并盖章,再由申请人持申请登记时的相关资料原件到华池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现场接受审核;无社区管辖或户籍不在本地的由指定街办(乡镇)或社区受理、初审,加注意见并盖章,由申请人本人持相关资料原件到华池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现场接受审核。

(三)县级审核。县人社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社保局、县中级人民法院对申报人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进行核查比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核算补贴金额,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张榜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市财政局复核同意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农业银行个人帐户。

华池县审核地点: 华庆路176号人社局统办楼一楼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

联系人:韩春燕,联系电话:0934-5121113。

附件:华池县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docx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

 


终审: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