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华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华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华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2月10日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华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华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华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全面贯彻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与核心要求,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需求,提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符合华池县情实际,充分体现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是我县中长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南梁精神”为引领,紧扣“1346”发展思路,深入实施“五强”行动,全面加快“六大基地”建设,聚力提质扩能九大产业链,持续提升经济发展实力。凝聚各方力量,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实施好“十五五”规划,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迈出稳健步伐。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怀揣为民的责任担当,激发奋进的昂扬斗志,鼓足争先的实干劲头,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为圆满完成华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任务,不断开创富民兴县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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