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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要闻

中共华池县委关于开展十八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26 12:39: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从2025年9月下旬至12月下旬,县委派出3个巡察组,对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等9个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情况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本轮巡察对象、受理信访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常规巡察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统战部及下属单位。

信访电话:15509346017,电子邮箱:xcz15509346017@126.com,来访地址:县纪委监委办公区四楼416室。

县委第二巡察组:常规巡察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及下属单位。

信访电话:15509346712,电子邮箱:xcz15509346712@126.com,来访地址:县纪委监委办公区四楼416室。

县委第三巡察组:常规巡察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宣传部及下属单位。

信访电话:15509346702,电子邮箱:xcz15509346702@126.com,来访地址:县纪委监委办公区四楼416室。

巡察期间,来信邮政地址统一为:县纪委监委办公区四楼416室,县委巡察办在县委门口北侧设立一个公用信访意见箱,县委各巡察组在各被巡察部门(单位)设立固定信访意见箱,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受理来电来访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11月28日,工作日8:3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华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