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强主持召开华池县人民政府十八届第12次常务会议
5月11日上午,华池县人民政府十八届第12次常务会议在南梁法官教育基地讲法堂二楼2号会议室召开,专题研究住建、国土、金融、水务、林业、民政等有关议题,并安排当前各项重点工作。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张小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海宁,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潘东,副县长池军、宋生明、燕克斌、冯健健,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赵迎民,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彦宏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华池县2018-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华池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华池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会议强调,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普惠百姓的重大民生工程,要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惠民生、提基础、转面貌、促经济、保稳定为立足点,紧扣转型跨越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这一核心,按照“改造旧城,发展新区,完善设施,提升品位”的城市建设发展思路,讲政治,顾大局,讲规矩,严程序,严把政策标准,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竭力打造生态文明、宜居宜游城镇。
会议听取了县国土局关于建设用地审批意见等汇报。会议要求,国土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工作,严格土地审批和管理制度,强化土地使用权清理回收,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和利用。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华池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会议要求,要进一步简化贷款流程,大力扶持一批小微企业,将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最大化激活市场活力。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华池县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切实将大病救助保险政策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实现全县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全覆盖。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华池县县级河长会议制度》《华池县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和《华池县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各项制度,强化对全县河长制工作的督察,全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百万亩林业生态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要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立足我县土地资源丰富的天然优势,合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利用好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抢抓时间,力促进度,确保项目如期落地实施,切实做好林业生态扶贫工作,实现生态保护和扶贫脱贫一个战场、两场战役的双赢。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华池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华池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应急救助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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