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加强“四类药品”监管 强化药店“哨点”作用
11月29日,华池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组成立疫情防控督查专班,对县城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加强“四类药品”监管,强化药店“哨点”作用。

在南梁路的一家零售药店,执法人员对“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查看了零售药店工作人员一周两次核酸检测和“四类药品”销售是否通过小程序实名登记等情况。这家零售药店不止落实了以上两项防控措施,还在门店显著位置张贴了“场所码”,循环播放疫情防控提示语,要求进店购药人员严格落实“一扫三查”、佩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查验进店人员扫码情况,做到“逢人必扫、逢扫必验”。

华池县某零售药店负责人刘敏说:“我们严格按照省、市相关的防疫政策开展经营,坚决执行四类药品销售管控措施,做好四类药品的销售登记,保证不漏一人、不漏一药,健康之家药店全体工作人员竭尽全力为广大居民提供一个放心的用药环境,为整个疫情防控发挥哨点作用。”
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按照防疫规定,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必须严格管理。在随后的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大多数药店都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四类药品”的实名登记上传工作。

华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媛说:“我局对全县所有零售药店采取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模式,要求药店所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一周两次核酸检测,销售四类药品必须通过四类药品销售登记系统实名登记,后方可销售,所有进店人员,在购买药品时必须落实一扫三查等疫情常态化措施,目前,我局通过四类药品登记系统,推送到各乡镇的登记信息是3500多条,我县的41家零售店四类药品销售检测工作运行平稳。”

关于下一步工作,检查组要求全县零售药店要在持续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特别关注对外地来华返华人员“一扫三查”监测,对异常情况要及时报送。各级市场监管机构要督促零售药店做好疫情防控日排查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严查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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