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多部门联合对企业使用、生产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开展现场联合执法检查
11月11日,县消防队、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对全县部分企业生产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进行现场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华池县悦乐镇恒丰彩钢厂、瑞达彩钢厂、南梁荞麦香醋有限公司、甘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企业严禁使用、生产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进行现场联合执法检查,对不符合生产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临时封存设备。彻底从源头上杜绝聚氨酯泡沫彩钢板隐患产生,全面推动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据了解,2020年10月19日,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于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了《关于禁止使用生产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20年10月19日起,庆阳市内的建筑一律不得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已经搭建的,要限期逐步拆除或更换为岩棉等不燃材料。对建筑施工工地搭建的聚氨酯泡沫彩钢板临时用房,由住建部门责令拆除或更换。对城中村、农村搭建的聚氨酯泡沫彩钢板建筑,由属地乡镇(街办)组织拆除或更换。对“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搭建的聚氨酯泡沫彩钢板建筑,由辖区派出所组织拆除或更换。对单位使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搭建建筑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拆除或更换。
终审:张强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