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4月起,老年代步车,禁止上路!
4月22日,华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国道G244乌江线490km处查获一辆白色四轮老年代步车。该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驾驶人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李某某驾驶的老年代步车既不能作为非机动车进行登记管理,又不能以工信部《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机动车进行登记上牌和上路行驶,属于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此类车辆不仅给道路交通埋下事故隐患,而且也较大程度地影响了我县道路交通秩序。
为规范全县道路通行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自2020年4月起,华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开展“五类车”集中整治行动,禁止老年代步车、观光车、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对仍违法上路行驶的依法扣留车辆并对驾驶人从严处罚。
请广大市民、车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共同打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终审: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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