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华池县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全县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建立由县商务局牵头的全县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协调推进 《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贯彻落实。研究提出推进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落实。总结、推广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经验,指导各县直单位、乡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华池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华池支行、县金融办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县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接替工作的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审议推进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机构和专家参与。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县委、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沟通协调。
(二)根据工作需要,指导基层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推进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相关工作任务落实,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三)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组织作用,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华池县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华池县商务局
2024年1月22日
附件:华池县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能涛涛 县商务局局长
副召集人: 张建权 县商务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 王彦龙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国权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海军 县教育局工农委主任
王小华 县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益勋 县人社局副局长
魏晓波 县交通局副局长
袁宾洲 县文旅局副局长
户 勇 县卫健局副局长
李永久 县金融办主任
史宗平 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股股长
许志彪 中国人民银行华池支行行长
王 恺 国家税务总局华池县税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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