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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史

归档时间:2025/3/17 17:38:17

第十三章商业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节 私营商业
  

民国时期私营商业
  

  清同治以后,县内商业流通少,悦乐、新堡、元城等地有小商数家。民国初年,庆阳县大地主兼营商业的“恒义兴”、“裕茂隆”商号进入华池,在县内设立悦乐上堡子“恒义和”、悦乐下堡子“裕茂隆”、元城“恒义富”、林镇“裕茂魁”、南梁阎家坬子“裕茂昌”、温台“裕顺恒”6家公号,当地俗称“铺子”。这些商号以强占土地、收取租谷为主,兼营当地生产、生活用品,如犁铧、镰刀、杈头、布匹、香表、烧纸、鞭炮等。因本地消费水平有限,各商号经营货物品种少,规模不大,无现钱有地产、牛羊的农民置货时可赊欠,按期不能偿还者,息计入本,再计利息。无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概不赊欠。多数商号常年贩销鸦片,赊欠利息更高,被当地人称作“驴打滚利息”,又叫“黑驴大翻身”。上述商号作为土地革命的重点对象,于1934年告终。此后,本县也有零星殷实富户办店铺作为家庭副业,但规模很小。至共和国成立前,县内商流机构以集体合作性质的县、区合作社为主,除少量小饭馆、客店和境外货郎担外,无经营百货的私营门店。
  

共和国成立后私营商业
  

  经济恢复时期私营商业 共和国成立初,由于国民党长期经济封锁和战争消耗,县内日用百货奇缺。1950年,县供销社库存货物不足10条畜驮。1951年,全县在柔远、悦乐、元城、荔原堡、城壕、上里塬、王咀子设立7处集市,上市的摊、担贩逐渐增多。1952年柔远始有坐商,之后悦乐、五蛟、元城等重点集镇,也开始出现私营门店,以外地人、特别是河南经营者居多,主要经营棉布、日用百货及餐饮业,货物品种少,营业量很小。1953年底,全县有私营商户137家(坐商63家,摊贩74家),从业137人,年销售额1792000万元;私营饮食业户13家,从业25人,年营业额84000万元;服务业户4家,从业5人,营业额16000万元。
  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9月,开始私营商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宣传和教育。1954年前季,全县有私营商户77户,从业100人。国家通过国营、合作商供企业明码标价,控制物价,从政策上对私营商户予以引导。各供销社试办代销户、经销户,即对商户、摊担贩划片定点,给付合理的地区差价和手续费,托其代理经销。1955年1月,开始对私营商业、手工业全行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1月基本结束。全县先后组织合作商店5个,合营36户,38人;商业合作小组2个,合营5户,5人;组织代销户5户,6人;合作药店1个,合营2户,4人;组织合作服务部1个,包括照相、理发、刻字,合营5户,6人;组织合作饭店3个,合营15户,17人;合作旅店1个,合营7户,7人。私有制改造中,有8户,8人弃商务农。1958年后季,上述集体合作性质的商业服务机构全部转为国营。直至改革开放初期,县内不再有私营商业经济成分。
  改革开放后私营商业 1978年,县内重新恢复开放柔远、悦乐、五蛟、上里塬4处农村集贸市场。1979年,个体私营商业开始发展。1980年底,全县申请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31户,从业42人,注册资金4.35万元,年营业额0.64万元,其中熟食业7户,干鲜果4户,小百货5户,照相业9户,修理业3户,小五金1户,中医1户,加工业1户。1981年,个体工商户发展到79户(城镇户口20户,农村户口59户),注册资金1.9万元,年营业额12.39万元。1982年,全县集贸市场增至12处,个体户增至140户,以夫妻店为主,多无雇员,无字号。经营商品多从县内批发单位进货,市场占有率较低。1990年,核准登记的个体商户263户,从业330人,注册资金97.44万元,年营业额451.3万元。其中商业164户,从业191人,注册资金77.6万元;饮食业52户,从业81人,注册资金11.86万元;服务业47户,从业58人,注册资金7.98万元。全县城乡市场形成国营、集体、个体相互竞争局面,私营商业所占市场份额逐年上升。多数商户开始从西峰、西安、兰州办货,直购直销,商品经营范围逐渐扩大。1993年2月,县委、县政府首次召开全县个体私营经济交流大会,对个体经济放宽政策,进一步大胆鼓励和引导。1995年,从事百货、饮食、服务个体户年营业额超过千万元。多数商户资本达到10万元左右,个别户超过百万元。不少户突破夫妻店模式,开始带徒、雇工,吸纳社会闲散人员。门店字号五花八门。经营商品,从建材、摩托车、家电,到小百货、小五金、小日杂、小工艺,品种繁多,涵盖了生产、生活所需的方方面面。各乡镇驻地和集贸市场,当地农户兴办门店逐年增多,临时摊贩亦十分活跃,经营商品繁杂。县城还兴办起专卖店、专卖柜,花卉店、窗纱店、瓷器店、化妆品专销等特色门店,江浙、云贵、陕西、新疆、西藏、宁夏等外地客商经营的专卖店渐多。2000年底,全县注册登记从事商业经营个体户、私营企业共636户,从业1004人,注册资金1164.8万元,年销售总额3560.9万元。其中经营百货、五金、烟酒批发零售及酒店、餐馆等478户,从业756人,注册资金645.5万元,年销售总额2987.8万元;从事社会服务业,包括宾馆、旅店、理发、照相、娱乐、洗浴等148户,从业193人,注册资金252.3万元,年销售总额441.9万元;私营商业企业5户,批发零售4户,社会服务业1户,股东14人,从业55人,注册资本267万元,年销售总额131.2万元。
  

第二节 集体商业
  

  本县供销合作事业始于土地革命时期。30年代,以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区革命根据地创建后,国民党政府对其实行经济封锁,革命根据地货物奇缺,军民供给困难。1936年,陕甘边区政府和县苏维埃政府在境内办起5个区消费合作社,次年成立县供销联社,广泛吸纳入股社员,增加股金资本,负责县内商流供销业务,逐步发展为集体商业。在整个革命根据地时期,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联络商人,向县外推销皮、毛、甘草等土产,向内采购食盐、棉花、布匹等日用必需品,开办油坊、染坊、纺织、制皮等作坊生产,千方百计增加货源,为解决军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支援革命战争发挥了重要作用。
  共和国成立后,供销合作社体制逐步完善,经营领域不断拓宽,在承担国家委托商品购销计划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农副产品收购,大力组织地方货源,供应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成为县内商流活动主渠道。1978年至1989年,本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以“放宽政策,搞活经营”为指导方针,按照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调整管理体制,恢复议购议销业务,开展跨区、跨行业经营,帮助和扶持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开创了供销合作社经营效益最好时期。90年代,县内商业流通领域全面放开,私营、个体商业占领大部分市场,供销合作社经营日渐萎缩。
  

机构网点
  

  机构沿革 1936年,县苏维埃政府在元城、白马、温台、悦乐、柔远区先后集股办起消费合作社。
  1937年,县供销联社在柔远成立,有干部3人,新增城壕、林镇消费合作社,区消费合作社发展到7个。1941年成立华池县自足会,各区和一些机关单位成立自足商店。1943年县供销联社有销售门市、纺织店、染坊、油坊、保健药社和运输队,区消费合作社改为民办合作社;各区自足商店统一合并。1946年,全县统一组建自足会,担负运输,向外办货。1948年8月后,各区社更名供销合作社。
  1949年在原县供销联社基础上成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50年有门市部、染坊、油坊、运输队,有职工16人,辖柔远、悦乐、白马、元城、温台区供销合作社,社员2361人,股金7448元。1952年恢复城壕合作社,成立上里塬、怀安、乔河、五蛟分销店。同年10月,县自足会迁至柔远城关帝庙,更名“兴盛店”,1952年底撤销。1954年,县供销合作社设人秘、组导、业务、计财股,析出经营业务成立供销经理部。1958年并入庆阳县商业局。1962年恢复,辖经理部,14个基层供销社,职工110人,其中县社10人。1963年撤销五蛟、庙巷等9个基层社商店。同年成立贸易货栈,1965年撤销。1968年县供销社再次并入国营商业。1976年3月恢复,列为行政机构。1983年改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退出政府序列,有社员社13个。2000年底内设人秘、计审、业务股,辖社办企业农副公司、悦乐农副站、农副产品加工厂、悦乐果品厂,13个基层社,6个分销社。全县经营网点103个,其中抽资经营门店76个,利润大包干门店27个,共有职工271人,另有代购代销点35个。全系统资产总额1640万元,累计负债2325万元,欠付所有者权益686万元,累计亏损挂账2332万元,欠付社员股金50万元。
  社属购销机构 社属购销机构2个,兼有部分商品批零和农副产品购销业务。
  县农副公司 1954年成立,初称县供销社经理部,有职工10人,设有购销批发部。1958年并入国营商业。1962年恢复,1968年与县供销联社合并成立县农副公司,隶属县商业局。1976年分设,隶属县供销联社。1984年改称第一经理部,1987年恢复县农副公司称谓,内设财务组、业务组、批发部和办公室,有职工30人,当年商品销售总额330万元,农副产品收购总额96万元,年经营利润2万元,上缴税金2万元。1995年后购销业务急剧下降,2000年底,有职工17人,累计亏损172万元。
  悦乐农副产品购销站 1960年成立,初称悦乐农副购销组,隶属县供销社经理部。1972年改建为悦乐农副产品购销站,独立核算,隶属县商业局。1976年后隶属县供销社。1984年改称县供销联社第二经理部。1987年恢复悦乐农副产品购销站称谓。1990年设有农副产品、畜产品、生产资料等大宗商品经营部,有职工22人,1996年后只经营部分生产资料。2000年,有职工15人,资产总额195.1万元,负债总额276.5万元。
  基层供销合作社
  悦乐供销合作社 1949年成立,社址设在悦乐,有门市部1个、职工5人,1952年下设温台分销店。2000年,有零售门市部4个,下设分销社1个,代购代销点9个,职工28人,门店由职工承包经营,累计亏损挂账49万元。
  城壕供销合作社 1952年成立,社址设在田沟门。1964年下设定汉分销社,有门市部3个、职工4人。1990年职工增至24人。2000年,门店承包给职工个人经营,累计亏损挂账74万元。
  五蛟供销合作社 1952年始设五蛟分销店,1962年改为供销社,社址设在上城壕,同年下设李良子分销店,有门市部2个,职工5人。1972年迁至五蛟。2000年,有门店5个,分销社1个,代购代销点7个,职工18人,门店由个人承包经营,累计亏损挂账53万元。
  上里塬供销合作社 1952年始设分销店,1962年改为供销社,社址设在上里塬。1964年下设王咀子分销店,有门市部2个,职工3人。1990年设分销社1个,有门市部2个,职工19人,设代购代销点11个。2000年,有职工13人,门店由个人承包经营,累计亏损挂账49万元。
  元城供销合作社 1936年成立,初称消费合作社,1948年改称供销合作社,社址设在元城,1951年有职工4人。1990年有零售门市部4个,职工13人,设代购代销点6个。2000年,有职工19人,所有门店由个人承包经营,累计亏损挂账36万元。
  白马供销合作社 1949年成立,初称王沟门供销合作社,社址设在王沟门,有门市部1个,职工6人。1955年改为分销店,1961年改称白马分销店,1962年恢复供销社。1972年迁至柴砭。1990年有门市部1个,职工9人,设代购代销店1个。2000年,有职工8人,门店由职工个人承包经营,累计亏损59万元。
  怀安供销合作社 1952年始设分销店,1962年改为供销社,社址设在怀安,有门市部1个,职工3人。1990年有门市部2个,职工13人,设代购代销点6个。2000年,有职工9人,门店由职工个人承包经营,累计亏损挂账111万元。
  乔川供销合作社 1955年始设分销店,1962年改为供销社,社址设在乔川,有门市部1个,职工4人。1963年复改为分销店,隶属元城供销社。1972年恢复供销社。1990年有零售门市部2个,职工9人,设代购代销点7个。2000年,有职工9人,门店由职工个人承包经营,累计亏损挂账29万元。
  柔远供销合作社 1951年成立,社址设在柔远城。1962年下设庙巷分销店。1988年增设乔河分销店。1990年有门市部2个,职工25人,设代购代销点13个。2000年,有职工28人,门店由职工个人承包经营,累计亏损挂账120万元。
  山庄供销合作社 1951年成立,社址设在山庄,有门市部2个,职工2人。1990年有门市部3个,职工9人,设代购代销店2个。2000年底,有职工10人,门店由职工个人承包经营,累计亏损挂账14万元。
  南梁供销合作社 1954年始设分销店,有门市部1个,职工2人。1962年改为供销社,社址设在南梁。1990年,有门市部3个,职工8人,设代购代销点2个。2000年,有职工12人,门店由职工个人承包经营,累计亏损挂账22万元。
  林镇供销合作社 1956年始设分销店,1961年改为供销社,社址设在林镇,有门市部2个,职工5人。1963年复改为分销店,1971年恢复供销社,在东华池设分销店1个。2000年,有职工14人,门店由职工个人承包经营,累计亏损挂账65万元。
  紫坊畔供销合作社 1962年成立,1966年改为分销店,1980年恢复供销社,社址设在紫坊畔。1990年有门市部2个,职工7人,设代购代销点4个。2000年,有职工10人,门店由职工个人承包经营,累计亏损挂账37万元。
  代购代销网点 1958年,部分基层供销社在边远农村大队设经营部。60年代初撤销,商品、账务由各基层供销社收回,人员分流。60年代中期重新设立,并逐年增加。1976年供销合作社体制恢复后,达到每个公社1个基层社。1983年,对全县经营网点进行调整,每大队设1个分销店或代购代销点,全县共75个代购代销点,由所在基层供销社、大队双重领导,年经营额占全供销系统的20%。代销员亦工亦农,由供销社发给生活补贴。80年代后期,各代购代销点承包给代销员经营,供销社投入资金全部收回。
  供销工业 共2个,隶属县供销联社,以加工生产农副产品为主。
  县农副产品加工厂 1984年9月建成,主要生产腐竹、腐皮、杏仁、杏肉、果脯、粉丝等。1990年有职工41人,厂房1590平方米,累计亏损14.2万元。1992年11月停产。1999年破产,时有固定资产原值40.4万元,净值27.2万元,银行贷款229.3万元。
  县果品厂 1988年建于悦乐镇,主要生产杏仁、杏肉、果脯等。1990年有职工29人,厂房3771平方米,累计亏损0.26万元。1991年停产,人员分流,资产划归悦乐农副站。
  

供销合作社体制
  

  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时期,本县初创的消费合作社,带有“官办”性质,职能是“流通苏币,向外办货,供给必需,推销土产”。
  抗日战争时期,县供销联社与各区社建立联系制度,实行统一领导,推销土产,供给日用必需品和紧缺生产资料,售价一般比私商低10%左右。由于缺乏经验,又存在强行摊派股金现象,加之受国统区通货膨胀影响,经营一度萧条。1942年,根据陕甘宁边区政府国民经济部“克服包办代替,实行民办公助”指示,县联社改“官办”为“民办”,实行“入股自愿,退股自由,按期分红,民主管理”的政策,发动群众,重新入股。1943年,全县合作经营取得较快发展,经营由单纯的供销,转变为兼有生产、运输、医药等业务的综合性合作社。1944年2月22日,《解放日报》对华池合作社民办后发展情况做了专题报道。1944年4月,县、区合作社均选举了理事会、监事会,分别为同级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和监察机构。合作社在发展中,曾出现一些不顾条件盲目发展,单纯赢利,忽视为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倾向。1944年下半年通过整顿,解散了一些质量不高,群众不满意的合作社,同时改变大包大揽的做法,促使合作社向以购销业务为主的小型社发展。1947年陇东战争爆发后,合作社物资疏散,人员随军分散经营。1948年1月,恢复4个区社,2个药社。
  共和国成立后,县、区供销合作社相继恢复。其时,资金小,货物品种少,财务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流于形式。1951年,各区社及县联社先后召开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制定社章,选举理事会、监事会。各区社以满足生产、生活资料供应为中心,开辟货源,增加品种,充实储备,经营面貌发生较大变化。
  1954年,县供销合作社开始试办代销户、经销户,对个体商户、摊担贩划片定点,给付差价和手续费,从政策上扶持和引导,逐步改变私人所有制为合作社所有制。同时,县供销联社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对手工业品开始通过订货、统购、包销,就地加工等形式,引导个体手工业逐步由私营性质变为集体合作性质。1955年进行全行业合营,共合营82户,83人,占总商户的77%。1956年,对手工业、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束。
  1958年5月,供销合作社并入国营商业,隶属庆阳县。华池境内基层供销社转为国营基层商店,受所在公社和县商业局双重领导,供销合作社社员民主管理体制取消,执行国营商业会计制度,单独核算,由县商业局统一计算盈亏。原隶属供销社管理的合作店、组转为国营性质。1962年1月供销合作体制恢复。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供销合作与国营商业合并,取消社员股金,基层供销合作社复改为国营商店。1976年4月,供销合作社体制再次恢复。
  80年代初,随着市场不断开放,供销系统在计划、财务、职工管理、经营范围等方面逐步扩大经营自主权,开始试行定额管理经营责任制。1983年4月,在各基层社开展清股、分红、扩股工作。此后,又将代购代销点改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村办或自营商店;各基层社的分店、门市、柜组普遍推行利润、手续费大包干、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1988年,县联社对所属17户独立核算企业进行第一轮承包经营,实行“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额全留”。当年,全系统上缴国家税金57.2万元,实现利润25.6万元。
  90年代,供销合作系统在理顺经营体制,参与农业产业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1996年,县联社对所属企业门店、旅社、食堂进行了第二轮承包,对县农副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农副产品加工厂和悦乐农副产品购销站,分别实行租赁和承包经营。因长期积累的债务包袱和人员负担沉重,经营亏损额、亏损面逐年增大,下岗人员日益增多,离退休人员生活困难。1999年10月,中共华池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全县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县农副公司、悦乐农副站进行了改制,对基层社进行了调整改造,但效果仍不明显。
  

供销经营
  

  农副土特产品 主要经营棉、麻、茶、烟叶、干菜、调味品、杏产品、白瓜子等。
  棉花 本县用棉主要从外地采购。1950年至1954年,实行自由购销,各基层供销社通过专区购销站和陇东棉花公司进货,敞开供应。1955年起,统一从县贸易公司进货,实行购棉证记录限量供应。1956年棉花划归供销社主营,由庆阳购销站按年度从区外组织采购,向各县供销社调拨。1955年至1958年,每年平均调进皮棉800担,年人均供应0.36公斤。1959年,棉花被列入国家一类管理物资,实行棉票定量供应,每人年定量标准0.3公斤。1968年,人均用量标准调整为0.45公斤。80年代后,货源日益充裕,1983年11月取消絮棉票,供应市场放开。
  大麻 1953年开始收购,群众自由交售。1961年,列为二类物资,按实际产量的70%进行派购,并实行奖励收购办法。每种植一亩奖售化肥10公斤,每交售1担奖售粮食15公斤。1965年奖售商品增加棉布,不愿要粮食的,每担奖售棉布5市尺。1978年退出派购,实行指导性计划。1983年列为三类物资,购销市场放开。
  茶叶 1951年开始经营,品种有红茶、绿茶、花茶、紧压茶、西边茶5大类30多种。1960年开始凭购物证限量购买,1962年列入奖售商品。1965年后,取消凭证供应和奖售。70年代,货源逐渐增加,供应量成倍上升。80年代后,市场满足供应。
  干菜、调味品 购销的干菜品种有黄花菜、木耳、淀粉制品(粉条、粉丝、干粉皮、腐竹等)、榨菜、发菜等。调味品有大香、花椒、干姜等10多种。黄花菜为本县大宗土特产品。1952年,开始收购,1955年由供销社主管经营,1959年列为计划管理二类商品。1962年起,实行奖励收购,交售100公斤,奖售粮食20公斤。70年代,列为供销部门扶持社队发展多种经营重点项目,下达收购任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上市收购。1983年后,退出计划管理,实行自由议购议销。黑木耳为本县土特产品之一,1953年开始经营,收购量占庆阳地区收购量的24.2%,1958年后,年平均收购量1.25万公斤,向区内二级站调拨,1959年,列为计划管理二类物资。1961年起,每收购100公斤奖售粮食20公斤,1966年提高为粮食25公斤或棉布60米。1983年退出计划管理,购销市场放开。
  杏仁 甜苦2种,为本县传统出口商品,苦杏仁占经营总量的90%以上。1952年开始为外贸部门代购。1955年列为国家统管物资,购销计划由省供销社下达。60年代初,实行奖励收购,每交售100公斤,奖售粮食20公斤。1973年奖售粮食提高到30公斤,化肥10公斤。1980年市场放开,参与市场竞争。
  杏干 本县生产历史悠久,50年代前,多自产自食。1957年,开始收购。80年代,以杏干为原料的加工业兴起,遂成为热销商品,价格上浮,收购逐年增加。1988年供销系统收购88万公斤,由于本县出现抢购、抬价收购,又保守惜售,形成积压。1989年市场回落,价格下跌,造成重大经营损失。90年代,供销部门退出收购,多为个体收购经营。
  白瓜子 本县传统出口土特产品,1953年开始收购。1957年实行计划管理,1962年实行奖励收购,每交售100公斤奖售粮食10公斤。70年代,种植面积扩大,收购量逐年上升。80年代初,市场紧俏,价格上浮,收购量大幅度增长。1983年退出计划管理,实行多渠道购销。1990年,全县供销单位收购24万公斤,占庆阳地区收购总量的28.7%。
  畜产品 
  绵羊毛 本县生产经营历史悠久。革命根据地时期,多采取商品换购、顶交股金、上门收购等办法,增加收购量,向外推销。共和国成立初,收购范围限于各基层社的社员之中。1952年,范围扩大,并委托小商贩代购。1957年列为国家统管物资,实行计划购销。1962年,按集体羊毛产量的80%派购,交售每公斤奖励布票1市尺,并按交售金额的40%奖售紧俏工业品。1965年取消工业品奖售,棉布票奖励改为0.4市尺。1982年实行各基层社与养羊户签订合同,上门收购。1986年,县内市场出现“羊毛大战”,收购价格抬高。90年代多由外地商贩收购。
  山羊绒 是本县大宗出口畜产品。30年代,多被商贩运销于内蒙、宁夏、天津等地市场。1951年开始收购550公斤,此后,被列为特许出口物资,由国家集中计划管理,禁止私商经营。60年代起,实行派购和奖励收购。1983年退出计划管理,自由购销。
  山羊毛 1952年开始收购,1962年列为二类派购物资,按实际产量的60%派购,实行奖励收购。1983年取消派购,自由购销。
  皮张 收购的家畜类主要有牛、驴、骡、马、绵羊、山羊、猪、狗、猫等皮张。野兽类主要有麅、野猪、黄羊、狐狸等皮张。1951年至1982年,皮张实行统一计划管理,由供销合作部门主管经营。80年代中期,皮张经营逐步放开,供销社收购量相对减少。山羊板皮,本县传统出口商品之一。1951年为畜产公司开展代购。1957年收购量2万多张,60年代,列为统管二类商品,实行奖励收购政策。70年代,收购最高年份3万张。1984年,退出计划管理,市场自由购销。绵羊皮,共和国成立前多由私商收购销往外地,或被民间作坊收购,用以加工制作裘袍、裘帽、皮袄、皮裤等。1951年县供销合作部门开始代畜产公司收购。1958年实行计划管理。1962年起,实行奖售收购,每张奖售棉布3市尺。70年代,货源缺乏,收购量下降,年收购数千张。1984年,退出计划管理,实行自由购销。
  
  

  表13-2-1

主要农副产品收购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公斤、万张

 

年份

杏 胡

杏 干

羊 绒

羊 毛

羊 皮

黄花菜

白瓜子

1957

3.60

 

1.90

3.80

4.09

0.10

1.4

1962

14.80

 

1.50

1.30

3.67

0.30

0.5

1963

31.20

 

1.80

1.90

3.37

0.80

1.3

1964

7.60

 

1.90

2.00

1.98

0.80

3.2

1965

7.20

 

2.20

3.00

2.87

0.90

4.1

1966

2.80

 

1.90

2.10

2.51

1.20

4.0

1967

32.80

 

2.50

2.10

1.36

0.60

4.8

1968

8.40

 

3.00

1.60

2.04

0.60

1.5

1969

6.80

 

2.10

1.70

1.58

0.60

1.9

1970

32.40

 

2.20

2.00

1.26

1.30

0.7

1971

20.00

 

2.80

2.00

3.12

1.60

0.8

1972

6.40

 

2.80

2.30

3.07

1.00

0.9

1973

22.80

 

3.00

3.10

3.84

0.60

1.3

1974

48.40

 

3.40

4.70

3.21

0.80

1.1

1975

22.00

 

3.20

5.20

4.49

1.40

1.5

1976

19.60

 

2.70

4.60

5.09

0.60

0.7

1977

14.80

 

3.00

5.70

4.25

0.90

1.4

1978

24.40

 

2.80

5.40

4.10

1.40

3.3

1979

49.60

 

2.70

5.40

3.71

2.10

6.2

1980

29.60

 

2.80

6.20

2.38

1.70

1.5

1981

26.40

 

2.90

 

2.57

1.20

0.3

1982

38.80

21.10

3.10

7.20

2.60

0.70

 

1983

61.20

30.00

3.20

7.60

3.00

3.90

 

1984

37.60

13.10

2.70

5.80

1.76

6.00

17.7

1985

33.20

16.90

1.10

5.80

0.29

5.40

16.8

1986

36.40

54.50

1.20

5.70

0.09

4.60

21.5

1987

46.80

35.30

1.60

3.60

0.02

5.60

4.2

1988

76.40

88.50

1.80

5.10

0.05

6.40

11.2

1989

95.20

34.00

1.50

5.10

0.05

3.80

18.9

1990

52.40

5.80

0.70

3.33

0.02

3.90

24.0

1991

24.60

20.00

0.43

3.40

0.04

3.80

34.8

1992

61.20

19.20

0.29

3.20

 

3.50

35.1

1993

49.30

26.40

0.29

0.70

 

0.31

35.3

1994

9.60

 

1.20

0.10

 

0.21

 

1995

2.10

0.08

0.22

0.61

 

0.02

11.4

1996

29.40

28.80

0.25

0.78

 

0.58

39.2

1997

0.41

 

 

0.80

 

 

 

1998

0.30

 

 

 

 

 

 

1999

0.34

 

 

 

 

 

0.4

2000

0.54

0.26

 

 

 

0.50

1.6


  日杂小土产
  日用杂品 有金属、木制、竹制各类炊具,日用陶瓷器、土纸、木制家具、鞭炮烟花等。货源主要来自手工业、轻工业和农村家庭副业。1955年划归供销部门主营,由县供销联社经理部收购、调拨、批发、零售。60年代初经济困难时期,生产原料困难,不少品种货源锐减,严重脱销,最紧缺的有铁锅、菜刀、铁勺、铁盆等。此后随着经济恢复,日用杂货逐渐充足,市场购销活跃。80年代后,日用杂品的生产和流通得到进一步发展,许多品种不断更新换代,塑料、玻璃、搪瓷、不锈钢厨具、炊事机具和钢木家具大量兴起上市。
  小土产品 主要有野生子实、野生油料、木炭、杂木杆、垫木、笼筐、条把、竹筛子、簸箕、笼箩圈、木马勺、小木勺、木斗、木升、蜂蜜、苇席、毛口袋、麻袋等。50年代,主要为农民自产自销,私商仅有少量经营。60年代起,国家将小土产品分为一、二、三类进行分级管理,分别实行统购、派购和议购,同时采取奖励收购办法。各基层社投资扶持社队发展小土产品和副业生产,扩大购销业务。80年代,逐步放开小土产品经营。
  农业生产资料
  农具 包括传统中小农具和半机械化农具2类。
  陕甘边区时期,消费合作社开始经营犁铧及其他小件铁、木制农具。货源除当地组织加工外,多从外地采购、换购。1937年,全县合作联社供应各种铁木制小型农具2000多件。1940年以后,国民党军队对陕甘宁边区实行经济封锁,生产资料供应困难,合作社自办铁、木匠铺加工部分农具,设法到国统区采购犁铧等紧缺商品。1940年至1945年,累计供应各种小农具3万多件。共和国成立后,各供销社本着“保本微利”原则,就地取材,就地加工,组织供应锄、镢、锨、镰、镰刃、把杖、大车、土车、木犁头、木耧、木掀板、杷头、铡墩、车马挽具、园艺工具等100多种,6.4万件。1953年,为配合推广新式农具,供销社承担半机械化农具调拨和供应业务,经营品种有新式步犁、双轮双铧犁、收割机、播种机、水车、人力车等。1958年为适应兴修水利和深翻地等大规模生产活动需要,供销社大批购销钢钎、磅锤、撬杠、铁镐、深翻锨、深翻犁等工具。60年代,供销社货源主要靠计划调拨安排供应,品种单调。70年代“农业学大寨”期间,铁锨、板镢、洋镐、磅锤、人力车棚、各种把杖销量较大。80年代,中小农具市场放开,参与经营的个体户逐渐增多。随着需求的变化,车马挽具、大车、人力车棚、木犁头经营量逐年减少。1999年,销售中小农具只有4100多件。
  化肥 本县1957年开始经营,当年购进氮肥0.2吨。由于农民对化肥的肥效尚未认识,1965年前,销路一直不畅,每年下达的购进计划难以完成。1966年起,销量开始增加。70年代,农民对化肥的增产效果逐渐认识,销量逐年上升,1975年氮肥售量达到2396吨,1976年磷肥售量达到1593吨。80年代,化肥供应紧缺,实行按实际用肥量逐级分配,农户凭证购买。省下达的农副产品收购、小麦丰产方、扶贫救灾、造林育苗等化肥专项指标实行专项管理使用。计划外渠道组织的货源,全县统一调运,统一管理供应。90年代,货源增加,满足供应。由于个体商贩参与经营,市场秩序混乱,出现销售假化肥现象。1997年恢复化肥由供销部门专营。1998年化肥经营再次放开,市场满足供应。
  农用塑料薄膜 1982年供销部门开始经营,当年购进1.2吨。随着使用面积扩大,销量逐年增长,最高年份达到95吨,多为薄膜和超薄膜。1998年放开经营。
  工业品经营 革命根据地时期,各合作社以主要力量从县外组织货源,供应军需民用,品种有布匹、毛巾、袜子、火柴、食盐、烟酒及小百货等。50年代后期由于货源紧缺,部分商品实行凭证供应或用于换购农副产品。80年代,工业品日渐充裕,供应趋于正常。1990年,供销系统经营的工业品有棉纺织品、百货、文化用品、五金交电、化工、糖酒、卷烟、副食、食盐、煤油等类万余种商品。
  
  

  表13-2-2 

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情况统计表

 

 

年份

氮肥
(吨)

磷肥
(吨)

农药
(吨)

地膜
(吨)

中小农具
(万件)

其 中

铁制小农具
(万件)

1957

 

 

 

 

 

4.3

1962

1

 

 

 

4.8

3.2

1963

12

 

0.9

 

7.2

4.9

1964

5

 

7.7

 

8.9

5.6

1965

20

5

36.5

 

9.2

5.8

1966

196

56

18.0

 

7.8

4.7

1967

537

29

5.3

 

8.3

4.6

1968

131

 

5.0

 

6.7

4.1

1969

490

1

2.6

 

7.5

4.8

1970

1261

 

3.0

 

 

 

1971

1179

 

6.0

 

 

 

1972

864

 

8.0

 

 

 

1973

839

110

16.0

 

 

 

1974

1950

99

10.0

 

8.6

6.3

1975

2396

540

19.9

 

7.8

5.9

1976

1524

1593

12.5

 

8.2

6.0

1977

1569

652

9 

 

7.8

6.2

1978

1225

1146

8.6

 

5.7

4.1

1979

669

1215

4.3

 

5.4

3.9

1980

453

1471

16.4

 

6.2

4.8

1981

131

1655

14.9

 

6.7

4.3

1982

331

2370

5.5

1.2

4.9

4.1

1983

420

1432

5.8

1.4

6.5

4.7

1984

814

2451

2.0

3.0

1.8

7.3

1985

966

1526

1.0

2.1

4.6

3.1

1986

928

3157

1.4

3.6

5.3

3.6

1987

1209

2094

1.3

6.5

4.2

2.7

1988

1376

2802

3.7

1.0

5.6

3.3

1989

1726

2071

7.7

1.7

5.1

3.4

1990

1976

3432

2.8

29.4

5.2

3.0

1991

1789

3565

2.6

34.7

5.1

3.2

1992

 

 

 

 

 

 

1993

1289

2922

0.8

38.0

3.1

 

1994

248

1173

0.4

68.0

2.3

 

1995

911

1380

0.6

83.0

2.6

 

1996

1441

3572

0.3

95.0

1.1

 

1997

858

2076

1.4

52.0

0.3

 

1998

869

1531

2.5

21.0

0.6

 

1999

2050

2133

1.0

23.0

0.4

 


   

第三节 国营商业
  

  共和国成立后,本县以陕甘宁边区时的自足商店为基础,建立国营商业。随着计划经济的确立,1956年,全县成立了5个专业公司,后虽几经撤并、分设,但始终主导县内商品批发、零售市场。1971至2000年,商品销售总额245922万元,利润累计亏损207.45万元,农副产品收购总值4750.5万元。
  
  

  表13-3-1

历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统计表

单位:万元

 

年 份

完成额

年 度

完成额

年 度

完成额

1952

91.00

1983

1199.61

1993

2241.00

1957

201.00

1984

1673.00

1994

3337.00

1962

222.00

1985

1507.00

1995

4420.40

1965

293.56

1986

1756.49

1996

4015.80

1970

410.59

1987

2059.44

1997

4349.60

1975

953.66

1988

2270.00

998

4445.00

1978

1185.47

1989

2352.00

1999

5440.00

1980

1143.84

1990

2208.00

2000

6030.30

1981

1043.68

1991

2357.00

 

 

1982

1157.67

1992

2815.00

 

 


   

行政管理机构
  

  县商业局 1956年3月成立,有局长1人,干事2人,属县人民委员会职能机构。1957年3月与县交通科合并成立工交科,同年5月恢复重设。1958年4月并入庆阳县商业局。1962年1月恢复成立,设局长、会计、干事各1人。1964年,辖百货、药材2个公司,食品、饮食服务2个商店,全系统有职工70人。1965年10月与县贸易公司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内设政治处、秘书股、业务股、计财股,有正副局长各1人,职工共24人。1966年前季,机构再次调整,商业局编制4人,与恢复的百货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66年后季“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瘫痪。1967年前季,商业系统红卫兵组织革命委员会行使领导职权。1970年10月成立华池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工作人员5人,县革委会指定正、副临时负责人各1人,并接管县供销系统的业务及其网点,办公地点设在贸易公司院内。1971年2月成立商业局革命领导小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1972年1月,局机关编制19人,内设政工组、业务组、计财组、汽车队。是年,下辖公司6个,基层商店13个,分店12个,代购代销点52个,有职工415人。1973年6月,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更名为正、副局长。1974年6月,更名为“华池县商业局”。1976年3月,与县供销联社分设,局址移驻食品公司办公楼,内设政工组、业务组、计财组、汽车队,下辖百货、食品、饮食服务、药材、燃料、糖业烟酒6个公司,有职工163人。1978年1月,内设机构改为人秘股、业务股、计财股。1997年7月,改为经济实体,保留牌子,按事业单位对待,隶属县经贸委,同时保留原行政职能。2000年,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工会主任、检查员各1人,干事5人,共12人,辖百货、食品、饮食、糖酒公司和悦乐批发站、冷冻厂6户国营商业企业,全系统有职工228人。
  

经营机构
  

  华池县贸易公司 1951年,庆阳贸易分公司在柔远城东沟口设立西北贸易公司庆阳分公司华池门市部,有厦房3间,窑洞3孔,经营棉布、糖酒及小百货等,有职工5人。1955年职工增至16人,同年11月移交县供销社管辖。1956年7月与供销社分设,成立中国贸易公司甘肃省华池县公司,驻址在东沟口。1957年8月,业务移交商业局。1962年1月,恢复华池县贸易公司,负责百货批发、零售以及食品、饮食服务业。1963年县城设直属门市1个,辖饲养场、旅社、食堂、副食组、牧场各1个,基层设悦乐批发站和山庄、东华池、定汉门市部各1处,共有职工67人。1964年4月,公司撤销,分设百货等4个国营商业企业。1965年10月,原分设单位重新合并成立贸易公司,与商业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66年4月,公司再次撤销,恢复原商业机构。1969年9月,原恢复的机构,重新合并成立贸易公司,内设百货、食品、饮食、药材4个组,下辖悦乐商店,全公司有职工69人。1972年1月撤销贸易公司,分设为百货、食品、饮食、药材公司和悦乐批发站。
  中国花纱布公司甘肃省华池县分公司 1954年8月成立,职工10人,主营棉布、绸缎等。1955年11月并入县供销社。
  甘肃省百货公司华池县公司 1956年6月成立,初称“中国百货公司甘肃省华池县公司”,内设人秘、计统、财会、价格资改、业务5个股,有职工24人。在县城设门市2处,主营棉布、棉花、食盐、小百货、五金、文化用品等,经营品种989种。1957年4月,内设机构改为人秘、业务、财务3个股。同年8月,公司撤销,业务并入商业局。1964年4月恢复,改称“华池县百货公司”,县城设零售门市部2个,下辖悦乐商店,共有职工16人。1965年10月撤并于县贸易公司。1966年4月,再次恢复县百货公司,与商业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69年9月再次撤并于县贸易公司。1972年1月恢复成立,称华池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百货公司,接管原县贸易公司棉布、针织、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五金交电等采购供应业务,内设批发库,负责县城、柔远、乔河公社及县东部4个公社三级百货批发业务。县城设综合一、综合二、副食、五金4个门市部,共有职工42人,经营商品2300多种,年销售额200万元,利润7万元。1976年1月,更名为甘肃省华池县百货公司。1977年4月,成立华池县五金交电公司,与百货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78年9月,恢复“华池县百货公司”称谓。1979年1月,再次更名为甘肃省百货公司华池县公司。1981年,设批发部1个,零售门市部4个,共有职工36人,经营商品7大类3965种。1985年增设被服加工组。1988年增设上里塬经销站1处。1996年5月,将百货大楼一楼营业厅、五金门市部各柜组、门市组建为华池县百货五金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账务分设,独立核算,隶属百货公司。2000年,有固定资产233万元,流动资产212万元,建筑总面积5289平方米,营业面积6692平方米,有职工52人。1975年至2000年,公司销售收入8765.6万元,上缴税金185.07万元,实现利润99.17万元。
  华池县悦乐百货批发站 1963年前季成立,称悦乐批发商店,有职工10人,负责县南、北片百货批发业务。70年代初,曾先后隶属县贸易公司、百货公司。1972年1月,与悦乐购销组合并成立华池县革委会商业局悦乐批发站,隶属县商业局,内设百货、农副、药材、食品4个组,有职工24人。1976年3月,农副组分设归口供销系统,之后增设燃料组。1978年5月,撤销悦乐批发站,成立华池县百货公司悦乐批发站,食品、药材、燃料分别归口各专业公司经营管理。1979年10月,县百货公司更名后,改称甘肃省百货公司华池县公司悦乐批发站。1982年4月,更名为华池县悦乐百货批发站,隶属县商业局。1987年,成立华池县悦乐商业贸易中心,与批发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8年设业务、计财、人秘3个股,3个批发库、3个零售门市部,有职工14人。90年代,出现亏损,靠处理旧货维持生存。2000年,占地面积6356.3平方米,建筑面积2168.4平方米。固定资产23.4万元,总负债201.3万元,累计亏损164.9万元,在册职工17人,其中自谋职业3人,待岗1人,参与承包经营6人,站内在职7人。
  甘肃省食品公司华池县公司 1955年春成立,初名中国食品公司甘肃省华池购销站,有职工16人,隶属平凉食品分公司。1956年6月,改称中国食品公司甘肃省华池县公司,有职工17人。1957年8月撤销,业务划归商业局服务股。1964年3月,成立华池县食品商店、华池县专卖事业管理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设经理兼局长1人,会计1人,同时接收贸易公司划拨的食品业务和网点。是年,县城设肉食零售门市部1个,柔远、山庄、悦乐设收购组3个。1969年9月并入县贸易公司。1972年1月,成立华池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食品公司,有职工28人,负责全县肉、禽、蛋购销业务。1976年1月,更名为甘肃省华池县食品公司;2月,公司接管百货公司移交的糖、烟、酒、副食品批发业务,悦乐食品站接管悦乐批发站移交的同类批发业务。1978年9月,更名华池县食品公司。1979年6月,恢复甘肃省食品公司华池县公司称谓;是年底,全公司有房屋180间,职工43人,下设8个基层站组。1988年至1990年一轮承包期间,公司决策失误,参与农副产品抢购大战,损失惨重,三年亏损65.8万元。90年代初,食品行业放开,公司失去经营主业,新的亏损不断上升。1995年,下设的7个食品购销站(组)、仔猪场、养鸡场、批发部、综合门市等基本停止经营,绝大多数职工下岗,6名管理人员以收取租金和承包费维持生计。累计亏损149.8万元。2000年,占地面积6330平方米,建筑面积2110平方米,资产总额365万元,负债总额318万元,在册职工27人,退休职工12人,供养人员8人。
  基层食品购销站(组) 1958年,庆阳县商业局在县境先后成立悦乐、柔远、山庄、元城4个食品收购组,分别承担各片生猪收购、上调和饲养任务。负责人由商业部门派干部担任,饲养人员多为临时雇用。1964年,职工总数18人。1966年前季,增设五蛟、新堡、廖坪3个临时收购点。1972年增设城壕收购站,全县8个站(组、点),均实行报账制。1973年1月,柔远、五蛟、悦乐、元城、山庄5个收购组(点)改为独立核算单位。同年,撤销新堡收购点,成立上里塬收购组。1977年6月,各收购站(组、点)更名为华池县柔远、山庄、五蛟、悦乐、元城食品购销站,华池县坪庄(廖坪)、城壕、上里塬食品购销组。坪庄组隶属五蛟站,城壕、上里塬组隶属悦乐站,均为县食品公司下设单位。1984年,全县共设柔远、山庄、悦乐、城壕、五蛟、元城6个购销站,上里塬、怀安(廖坪)2个购销组,有职工58人。1990年,各站(组)商品销售总额61.67万元,附营业务收入5.37万元,亏损14.55万元,收购生猪1234头,菜羊3274只。1992年5月,上里塬购销组拍卖,其他各站(组)均因主营业务丧失,至1993年全部关停。1998年,资产总额84.5万元,负债总额150.8万元,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房屋155间,有职工19人。1999年1月,宣布整体破产。2000年,除悦乐、城壕站外,柔远、山庄、五蛟、元城站均先后拍卖。
  甘肃省华池县糖酒副食公司 1956年9月,成立中国专卖公司甘肃省华池县公司,在县城设批发门市部1处,经营烟酒批发业务,由地区垂直领导,有职工7人。1957年7月撤销,业务和资产归并商业局服务股。1977年1月,县食品公司副食组接收县百货公司移交的烟酒糖批发业务。1978年5月,成立华池县糖业烟酒公司,与食品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单独设账,单独核算;6月,与食品分设,更名为甘肃省糖业烟酒公司华池县公司。1979年迁至今址县城南街。是年公司内设业务股、计财股,县城设门市1处,有职工16人,主要从事糖、茶、卷烟、酒、食盐、副食等三级批发业务,经营商品174种。1980年新建营业网点3处。1983年新增展销批发门市部1处。1985年,设人秘、计财、业务3个股,有职工25人。1986年5月,成立华池县酒类专卖事业管理局,与糖酒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7年7月与烟草公司分设后,更名为甘肃省华池县糖酒副食公司。90年代初,县内批发市场萎缩,加之企业库存大、包袱重,效益开始下滑。至1998年累计亏损146万元,职工34人,下岗14人。1999年盐业上划后,主营业务全部丧失,企业更加困难,以出租承包门店维持。2000年,公司占地2995平方米,建筑面积2142平方米,下设5个门店,1个饭馆,在册职工21人,供养退休人员1人。资产总额190.8万元,负债总额202.9万元,已资不抵债。
  甘肃省华池县糖酒副食公司悦乐批发站 1977年1月,悦乐百货批发站经营的糖烟酒及副食品批发业务,移交悦乐食品站经营,实行账务分设,单独核算。1978年5月,成立华池县糖业烟酒公司悦乐批发站,与食品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6月,糖烟酒副食与食品分设后,更名为甘肃省糖业烟酒公司华池县公司悦乐批发站,有职工6人,负责县内南、北片9个公社糖烟酒副食品三级批发业务,在悦乐街设零售门市部1个,隶属县糖酒副食公司。80年代,销售收入最高年份120多万元,盈余最好年份1.5万元。90年代,效益下滑,经营困难。1998年10月撤销。
  华池县饮食服务公司 1962年2月,成立华池县饮食服务商店,下设食堂、旅社、马车店各1处,共有职工19人,隶属县商业局。1969年9月,并入县贸易公司。1972年1月,成立华池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饮食服务公司,主要经营餐饮、小吃、住宿、停车、照相、理发、镶牙,下设网点8个,共有职工40人。1976年1月,更名为甘肃省华池县饮食服务公司。1988年,内设人秘、计财、业务3个股。一轮承包期间,因决策失误,3年亏损18.42万元。1998年,下设经营网点25个,累计亏损148.5万元,公司以房屋出租和承包费维持。2000年,占地面积7053平方米,建筑面积1954平方米,年承租费收入9.16万元,饮食服务业收入19.23万元,商品销售收入10.09万元,上缴税金5.77万元,实现利润1.84万元。
  甘肃省石油公司华池县公司 1973年4月,成立华池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石油煤炭公司,有职工12人,建油库1处,50立方米金属油罐10个,200公升油桶40个,负责全县石油煤炭计划管理和供应。1976年10月,改称甘肃省华池县燃料公司。1979年6月更名为甘肃省燃料公司华池县公司。1982年9月,设人秘、业务、计财3个股。1984年8月,因油库临街,不符规定,迁至悦乐燃料站;是年底,下设4个站,1个汽车运输队,共有职工56人,自有流动资金11.33万元,固定资产32.73万元。1985年6月,煤炭经营业务划归物资部门后,改名为甘肃省石油公司华池县公司,隶属地区石油公司。2000年10月撤销,成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华池经营部,设主任、办事员各1人,下设7个加油站,1个加油点,从业17人,其中正式职工13人,临时雇用4人,占地面积3.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固定资产500万元。
  基层燃料供应站(加油站) 1973年12月,成立华池燃料公司悦乐燃料组,有职工2人,安装50立方米柴油罐2个,30立方米油罐1个,负责县南、北片9个公社石油供应。1976年3月,成立山庄、五蛟燃料组,山庄组有职工2人,负责县东片4个公社石油供应;五蛟组有职工2人,负责五蛟以北5个公社的石油供应。1979年6月,3个燃料组分别更名为供应站。1982年4月,供应站统一改称加油站。1984年8月,县油库迁至悦乐站后,安装金属油罐22个,职工增至6人。90年代中期,其他单位、个人曾在县城中街、孙家川建加油站2个,1996年后取消。1998年,全县加油站开始普及雨棚框架式建筑,安装税控加油机,同时增加站、点。至2000年,建有县城中街、南郊和悦乐、山庄、五蛟、温台、新堡7个加油站,元城1个加油点,每站、点有职工2~3人。
  甘肃省烟草公司华池县公司 1985年5月成立华池县烟草专卖局,与县糖酒公司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内设兼职人员5人,其中县公司3人,悦乐站2人。1987年7月与县糖酒公司分设,成立华池县烟草公司;同年,更名为甘肃省烟草公司华池县公司,与县烟草专卖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受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司双重领导,以上级公司领导为主。糖酒公司划拨库房5间,门市1处,宿舍8间。2000年,公司内设财务、业务2个股,专卖局内设办公室、稽查队。县城设第一、二卷烟批发部,并设第一、二烟草专卖管理所,管理所与批发部均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县城关设零售门市1个;基层设悦乐、山庄、元城卷烟批发部与烟草专卖管理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公司固定资产131万元,流动资金91万元,占地总面积3658.4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057.39平方米,从业人员40人。1987年至2000年,卷烟销售2.6万箱,销售收入6830万元,上缴税金61.6万元。
  甘肃省盐业集团华池县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1991年11月,成立华池县盐务管理站,与县糖酒公司合署办公,县商业局副局长兼任站长,县糖酒公司经理兼任副站长,内设盐政执法股,有股长1人,稽查员2人。管理站受县商业局和省盐务管理局双重领导。1993年5月成立华池县糖酒副食公司盐业经营部,接收原盐业管理站业务。1998年8月,成立华池县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县糖酒公司分账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隶属县商业局。1999年9月,成立甘肃省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省华池县盐务管理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职能分开,合署办公,对全县盐业行使专营和管理。公司设监事会,管理局内设盐政执法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2000年,有工作人员10人。
  

商业体制改革
  

  推行岗位责任制、奖金制和扩权试点 1977年,全县商业系统开始建立岗位责任制。翌年,又进一步对劳动纪律、财务管理、物价管理等项制度进行完善。1979年,开始实行定额超产奖和综合奖的奖金制度。1980年,国家开始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重大改革措施,全县市场出现多家经商局面,减轻了国营商业的供应压力。同年10月,县革委会印发《华池县百货公司、饮食服务公司、副食品加工厂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方案》,对试点单位的计划、利润分成、财务、物价、人事等提出了相应改革办法,拉开了国营商业体制改革序幕。
  推行企业经济责任制 1981年3月,成立华池县商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年后季,全县商业企业开始推行企业经济责任制,即班组、车间与企业签订合同,实行集体承包。百货公司4个零售门市部实行独立核算,利润包干,工资浮动,超额分成制度;饮食服务公司的食堂、理发等4个班组实行资金定额,利润包干,超额分成,缺额不补,差欠扣薪制度;糖酒公司、副食厂5个班组实行独立核算、资金定额,超额分成,工资浮动,差欠扣薪制度。是年底,独立核算单位由1980年的14户增加到32户;14个班组、车间与企业签订了合同。1983年,有23个班组、门店实行了承包,有4名职工离店承包。各公司管理和业务人员一般采取“承包各项总指标,实行浮动工资”。
  简政放权和转、改、组 1984年8月,县政府批转《关于我县商业体制改革的意见》,对7个公司、站、厂负责人通过民意测验,重新进行了任命;全系统16个门店主任进行了民主选举,商业局进行了审查任命;门店营业员由门店主任点名,经理同意,自愿组合,实行以转、改、组为主要内容的体制改革。国家所有,集体承包经营的有百货、糖酒、悦乐批发站等9个零售门市;国家所有,租赁给个人经营的有饮食服务公司7个店组。1985年,全县商业企业同全国60多家商户、批发企业建立了业务联系,购进商品1840种,总价值191.8万元。
  两权分离和承包经营 1988年,全县商业企业普遍推行第一轮承包经营。县商业局、财政局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额全留”承包原则,与百货公司等5户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承包经营合同,与悦乐百货站签订了经济目标责任书。是年底,总购进1135.1万元,总销售额1389.3万元,实现利润14.8万元。1989年,全行业亏损10万元。是年,开始精简机构,压缩非生产人员,引进外地技术人才,同时将风险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收回风险抵押金6.56万元。1990年,从事商流的个体户、私营企业进一步上升,国营商业全行业亏损140万元。1990年11月,县政府印发《华池县第二轮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实施意见》,实行“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全县7户商业企业有3户实行承包经营,4户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1992年,又进行“四放开”和以“砸三铁”为内容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改革,但效果不明显。1993年4月,全面推行“国有民营”改革,将库存商品一次拍卖给职工,逐步抽回国有资金,实现企业内部责、权、利的统一。全县实行“国有民营”改革的共6户企业,54个门店、柜组,从业69人。是年底,累计亏损358.5万元,其中第一轮承包亏损172.2万元,第二轮承包亏损186.3万元。
  产权制度改革 1994年,进行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1996年5月,百货公司开始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变分散的个人承包经营为股份合作经营。改制后的公司,国有股14.4万元,法人股16.9万元,个人股18.7万元。同年10月,副食品加工厂,依法宣告破产。1997年,悦乐百货批发站、县糖酒公司实行“剥离分立”改革,组建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华池县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悦乐百货批发站除留3名管理人员外,剩余人员领取周转金自谋职业,一次性抽资承包经营或一次性买断工龄。是年底,全系统下岗职工271人,商业局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予以扶持。1999年1月,县食品公司6个购销站依法宣告整体破产。2000年,对改制的各企业从机制上进行规范、完善,保证健康营运。
  

商业经营
  

  工业品经营 1950年至1956年,本县工业品经营通过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私商3个渠道流通。1956年,贸易、百货、专卖公司成立后,分别负责工业品的批发经营,实行供求合同制。零售业务由商业专业公司网点供应,县城以下市场,属基层供销社业务范围。60年代,供应办法日趋完善,计划性商品严格按照年初既定计划,分期予以供应,非计划商品由进货单位定样选购。70年代,化纤品、石油和五交化生产蓬勃发展,工业品购、销量大幅上升,经营品种近4000种。改革开放后,工业品实行多渠道经营。90年代中期,工业品经营市场,批发和零售,大多被私营或个体占领。
  纺织品 县内经营的纺织品以棉布、化纤布、呢绒、绸缎、棉纱和绦棉为主,其中棉布和化纤布购销量最大。50年代初,县内群众以羊皮、羊毛制作的皮袄、毡袄为主要衣着。五二土布、家生布(又称三八土布)为当地上好衣料,销量很小。1951年,贸易公司开始经营机织布,各供销社也经营多种布匹。1953年底,全县专营、兼营棉布零售商户16家。1954年8月成立县花纱布公司,主营棉布、绸缎,有白布、哔叽、贡呢、条格布、大小花布、蓝布等180多种。同年9月20日,棉布实行凭证供应。本县首次发放面额5寸、1尺、5尺、1丈(市制)4种布票。全年每人标准是:干部2.9丈,县城家属1.2丈,军人1丈,市民、农民1.05丈。全县第一期共发出布票4.9万丈。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纺织品货源紧缺,棉布定额标准每年人均不足5尺。呢绒、绸缎更为匮乏。1962年以后,棉布定量标准逐步恢复到每人每年10尺以上。市场连年抢购的条绒等紧俏棉布,购销形势也趋缓和。各种化纤布上市后,锦纶花达泥、涤纶咔叽布等风靡一时,呢绒和绸缎调进增加。1980年后,棉布货源充足,销售疲滞。1982年、1983年,曾先后3次免票处理部分长期积压的绒卡和绒花达呢。1983年5月起,取消棉纺织品凭票供应办法,使用长达29年的布票退出市场。经营体制也由国营一家变为集体、个体等多家经营。
  针织品 本县针织品大量经营始于50年代初,以毛巾、线袜为主。1956年随着专业公司的成立,经营品种增加了汗衫背心、线衣裤、床褥单等。1960年8月15日起,对卫生衫裤、棉毛衫裤、线衣裤、床褥单、线毯、毛巾浴巾等9种针织品实行凭布票供应;对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民用线、棉毯等5种商品,实行凭购物证供应。1961年,又将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枕芯、枕套、风雨衣等6种商品,纳入凭布票供应范围。1976年后,随着化纤纺织物的不断增加和棉布货源逐渐充裕,部分纺织品先后取消凭票供应。80年代后。纺织品种类繁多,满足供应。
  日用百货 50年代初,国营公司经营的有胶鞋、搪瓷脸盆、搪瓷水杯、保温瓶、手表、肥皂、香皂等品种。1956年专业公司成立后,经营的品种上升到900多种。60年代,日用百货的购销额虽逐年上升,但品类不全,数量不足,很多商品经常脱销。1976年后,鞋帽花样不断翻新,搪瓷、玻璃、铝制品、手表等大量上市,各种化妆品、工艺美术品受到人们青睐。改革开放后,日用百货多渠道经营,花色、品种齐全。2000年,全县经营品种达万余种。
  五金交电 五金商品主要有建筑五金、五金工具、水暖器材、机械配件和消防器材5类。50年代初,各基层供销社开始经营元钉、门锁、吊扣等,品种少、销量不大。1956年贸易公司成立后,按计划调进,分配各基层供销社、合营商店上柜销售。60年代,品种增加。70年代,县境石油开发后,五金商品销售旺盛。80年代中期实行多渠道经营。交电商品包括交通、电工器材和家用电器两大类,主要有自行车、电灯泡、收音机、电视机、电风扇、洗衣机、电线、电表、闸刀、开关等。1963年以后,各种收音机上市,交电商品品种增加,但仍供不应求,商业部门对自行车开始实行凭票供应。70年代以后,交电商品持续旺销,自行车、收音机销售均成倍上升。改革开放后,交电商品多渠道经营,品种增加,销售更加活跃。收录机、电视机、电风扇、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电大量上市。2000年,自行车、彩电已各有10多个品牌,市场繁荣,购销两旺。
  烟 县境民众喜食烟草,大多自产自用,以当地土产大烟叶、小烟叶(懒烟)为主。30年代,卷烟进入华池市场,至共和国成立,境内主要有香花、哈德门、四美德、白炮台、卧牛和边区生产的“大生产”等品牌,销量很小。50年代初,卷烟、烟丝、水烟开始大量进入县内市场。1956年烟酒专卖机构成立后,经营的卷烟有中华、精牡丹、精前门等28个品牌;雪茄有大工字、天安门、满院香、大和平等10个品牌。后因经济困难,名牌高档烟很少销售,低档次烟凭票限量供应。1962年,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恢复,卷烟货源增多,购销开始上升。县内批供的品牌有牡丹、大前门、光荣、恒大、三门峡等,敞开供应的有黄金叶、海河、镰刀、铁拳、燎原、宝成、友谊等品牌。70年代初,卷烟按价格区别等级,每包0.40元以上为甲级,一律实行批供,对象为县团级以上干部和老红军等重点优抚对象;每包0.27元以上为乙级烟,有兰州、精山丹花、恒大、三门峡、红莲、海鸥等品牌,实行限量供应。每逢重要节日,根据货源,向各机关按人分配,每包0.15元以上为丙级,包括丁级,流行的有草原、宝成、友谊、百花、双羊、子午岭等品牌,满足供应。80年代初,县内卷烟经营品牌达100多种,过滤嘴卷烟开始进入县内市场。80年代中期,卷烟多家经营,市场秩序较为混乱。1987年,本县推行卷烟零售许可制度。90年代,城镇以销售省内外中高档烟为主,走俏的品牌有红塔山、红山茶、茶花、红梅等,以每条价格20~30元的品牌为最;农村则以84嘴特海洋、84嘴兰州、84嘴红崆峒、84嘴山丹花、丙一喜珠为主,以每条4~5元的带嘴卷烟最为畅销。2000年全县批发销售1760箱,销售金额754万元。
  酒 50年代初,县内国营、合作商店开始经营散白酒,以县酒厂产品为主。1956年专卖公司成立后,除批发经营散白酒外,购进瓶装汾酒、竹叶青、小广柑、绿豆、五加皮、青梅、玫瑰等白酒、露酒,年经营量2000余瓶,多为批供。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市场上粮食酿制白酒几近绝迹,只有少量以树子为原料的代食品酒,质劣,饮后不适。1962年后,市场开始供应玉米、高粱酿制的白酒,以西峰散白酒为主,瓶装西峰白酒为市场上品。70年代初,白酒仍为市场紧俏商品,购进的汾酒、金徽、西凤、竹叶青等品牌名酒多为批供商品。这一时期,有红薯干、棉蓬籽等代食品酒供应市场。之后,白酒供应逐步好转,1977年,全县白酒销量1.8万公斤。1979年,酒类市场逐渐放开。1980年全县白酒销售11万公斤,经营品牌30多种,瓶装“钟鼓楼”、“巴山”以及散金徽白酒十分畅销。1981年,首次购进兰州啤酒,开辟了华池啤酒市场。1983年,又从兰州、宝鸡等地购进格瓦斯8万公斤,打开了华池露酒市场。
  市场开放后,酒类专卖受到冲击,专卖机构批发销量开始下降。90年代,酒类三级批发不再发挥“主渠道”作用。县内上市白酒19大系列154种,葡萄酒4大系列33种。各地酒业生产厂家竞争更加激烈,营销促销花样不断翻新。2000年,全县酒类消费达到40多万公斤。
  糖 50年代初,县内市场始销红、白砂糖,多由小商贩贩入。1954年后,批发权集中于国营商业,零售由国营、供销、私营商业3个渠道经营。1957年,食糖实行凭证定量供应,城镇户每人每月供给0.05~0.2公斤;农村每户每月供0.25~0.5公斤;节日根据货源情况临时增供。1959年后,食糖作为一类商品,国家集中管理,计划供应。三年经济困难时期,货源严重短缺,食糖仅供特需。60至70年代前期,仍为特供、奖售商品,限量供应。70年代后期,货源增多,市场满足供应。80年代中期,因商品多渠道格局的形成,糖酒公司批发销售量开始下降。1994年销售2456公斤,较销售最高年份1979年,下降15.75万公斤。
  盐 华池食盐多来自定边的“浪盐”(末子盐)。凡有条件的农户多利用农闲,结帮搭伙,肩背畜驮,除自食外,重点贩往西华池、庆阳、西峰一带,换回所需布匹和日用品。抗日战争时期,为打破国民党的经济封锁,县政府组织了大规模的盐运,将私人贩运变成政府有组织的集体贩运,并对食盐的购销开始实行专营。1943年全县参与盐运的运输队191个,其中共有918人,2197条驮畜,类计贩盐1.4万驮。50年代初,国营、供销合作部门专门组织人力、畜力到定边、盐池组织驮运,同时收购民间私盐出售,以保证市场供应。1955年后季,青海“雅盐”(颗粒盐)进入华池市场,政府开始动员宣传群众,食用雅盐,预防患大脖子病(甲状腺肿)。1956年后,食盐被列为指令性计划必保商品。1965年,全县食盐消费量37.5万公斤,商业部门实际销售14万公斤,其余为县北片生产队组织私运定边盐。“文化大革命”中,私运盐减少,1969年全县商业部门食盐销售22.5万公斤。80年代初,私盐贩运再度兴起,货源来自内蒙北大池、宁夏惠安堡和定边3大盐池。1984年3月,县政府批转《关于加强盐业管理的报告》,加强盐务管理。1996年,县政府制定《华池县盐业管理办法》,对盐业市场进行治理整顿,查获私盐0.56万公斤,给经营食盐的门店颁发了食盐零售许可证。1998年,稽查私盐42起,查收劣质盐2万公斤。几经整顿,精细化、加碘化、小袋化的“三化”食盐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2000年达到25万公斤,但与全县年实际消费量60万公斤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燃料油 1953年,各供销社开始经营煤油,机关单位普遍使用煤油照明,后经商业部门推广,少数农户开始自制灯具,用煤油点灯。1955年,全县煤油销量0.8吨。大跃进后,煤油货源紧缺。1959年,农村用户实行凭证供应,每户月定量0.25公斤。60年代初增到0.5公斤。1964年敞开供应。1967年煤油又显紧缺,全县再次恢复凭证供应,户月定量0.5公斤。至60年代末,年销量140吨。1970年敞开供应。
  60年代,机动车辆发展缓慢,汽油、柴油等用量不大,多由用户自行在境外购买。70年代初,农用机械和汽车增加。1971年石油消费增至635吨,1973年上升到1322吨,供需矛盾突出,石油开始实行统购统配,依机定量,凭证供应,并把保证农业机械用油作为经营方向,实行政策性亏损经营。1981年实行按生产任务核定和按车核定供油指标,分行业计划分配,凭证定量供应。1983年7月,规定各用油单位以1983年初计划定量为基数,基数以内执行平价,基数以外供应高价油。1984年1月1日,农用柴油计划指标实行戴帽下达,由农机部门管指标,石油单位管供应。1989年,为缓解供需矛盾,从11月份起,石油公司自行采购议价成品油,由县计划部门和石油公司统一分配,导向供应。这一时期,县内石油销售执行高价、议价和平价3种价格。90年代初,全县年销售汽油1200吨,柴油800吨,机油30吨,营业额500多万元。1992年,石油销售价格并轨,由庆阳地区石油公司实行配给制。90年代中期,县内石油出现多家经营,劣质油混入市场。1999年11月,县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整顿成品油市场的实施意见》,石油销售由国营公司专营。2000年,全县年石油消费4000多吨,其中汽油1500吨,柴油2500吨,机油50吨,营业额1300多万元。
  食品 共和国成立初期,县内无食品经营专门机构,机关、部队、学校所需肉食多自行采购。1955年县食品购销站成立,开始生猪、菜牛、菜羊、鲜蛋等收购业务。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县内市场肉食稀缺。60年代后期,购销形势好转。70年代,通过落实收购政策,发放预购定金,购销两旺,为食品收购最活跃时期。1980年后,肉食市场逐步放开,多渠道流通,派购和收购奖售政策取消,国营食品部门购销量逐年下降,1993年停止收购,直接由市场调节。
  生猪 1954年,由基层供销社代购54头。1955年收购122头,上调西峰115头,供应7头。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当地供应极少,绝大多数上调。
  60年代,实行预约收购。社队按分配任务固定饲养户,留给饲料地,执行比例奖售政策,即按交售额的80%奖绸缎、胶鞋、热水瓶、搪瓷脸盆等日用工业品。猪肉供应城镇人口,每人每月0.5公斤;国营、合作食堂限量供应;特需供应,一律实行审批;各种会议,由组织单位按会期、人数编报计划安排供应,会期每人每日供肉0.2公斤;逢年过节,适量增供。
  1970年,境内石油会战开始,肉食供应趋紧。全县城镇人口开始实行凭证供应。石油工人供应标准高于地方,每人每月1公斤。县上强化收购措施,交售猪每头毛重50公斤、出肉率57%以上,奖售饲料粮15公斤;毛重60公斤、出肉率57%以上,奖售饲料粮30公斤;不分等级,每头奖售布票2市尺,并给交售户凭证售肉5公斤。1977年全县收购生猪1.11万头,为历史最高。1978年起,肉食市场逐步放开,凭证、凭票供应取消。
  1980年后,实行合同收购,按照分配任务,县与乡,乡与村、村与农户分别签订合同,并制定了相应奖罚措施。1985年7月,取消派购,实行指导性议购议销。同年,开始执行生猪收购奖励金制度,食品部门收购合格生猪,在各等级收购价基础上,0.5公斤毛重奖励人民币1角,直接兑现交售户。此后,县内猪肉市场疲软,农户出现“卖猪难”。国营食品企业营运困难,亏损上升。
  1990年7月起,实行有价猪肉票供应办法,全县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享受国家每月5元肉食补贴的职工,每人每月拿出2元;享受3元肉食补贴的居民,每人每月拿出1元,直接用于猪肉补贴。每1元人民币发给0.5公斤猪肉票1张,凭票按月到肉食门市购买。1991年发出有价猪肉票7.96万公斤,实际供应猪肉6.1万公斤。1992年取消有价肉票。1993年起,国营食品企业停止生猪收购,购销完全由市场调节。
  菜牛 1956年开始收购老残牛,是年收购51头,全部上调西峰。50年代,收购活牛均须当地政府出具淘汰证明。70年代,菜牛收购量上升,除特殊情况,一般不为当地供应,全部上调。1975年收购302头,是收购最高年份。市场开放后,菜牛多由个体户经营,国营食品机构购销量逐年下降,1992年后不再经营。
  菜羊 为本地特产。共和国成立前,除自宰自食外,多由私商收购贩运,年出境1.2万只。1955年县食品购销站开始收购活羊,多数委托基层供销社代购,统一上调,当地不供应。1962年实行派购政策,收购量控制在羊只存栏总数的3%以内,由各生产队按收购包干任务完成。1963年实行收购奖售政策,每收购绵羊1只,奖布票3尺;收购山羊1只,奖布票2尺。70年代,全县每年收购上调菜羊1万多只,需赶运劳动工日3000多个,路上掉膘损失较大。1976年起,地区冷冻厂派人员就地宰杀后将净肉调回。1979年菜羊开始实行合同订购,采取派购、议购两种办法,两种收购价格,在省政府批准本县为半农半牧县前,农区8个公社重点议购,牧区6个公社重点派购。1980年,羊只允许自由上市交易,每年羊贩贩往宁夏、定边等地万余只。县收购量逐年下降,为保证收购任务完成,继续执行派购奖售政策,食品机构划片包干,任务到人,四季上门收购。1985年菜羊退出派购,实行自由购销。1991年以后,国营食品部门不再经营。
  

表13-3-2 

历年生猪、菜牛、菜羊收购量统计表

单位:头、只

 

年份

生猪

菜牛

菜羊

年份

生猪

菜牛

菜羊  

1969

6300

 

9200

1982

7213

23

9921

1970

6651

253

11815

1983

5717

9

4288

1971

6618

 

13142

1984

4679

232

2290

1972

10846

 

16698

1985

4912

4

97

1974

9600

 

16143

1986

3376

19

4370

1975

9480

302

14496

1987

2774

175

2549

1976

11029

183

13553

1988

389

66

10

1977

11160

222

10145

1989

254

 

1194

1978

9843

 

10430

1990

1439

 

3277

1979

10145

74

12808

1991

3751

 

5519

1980

7540

14

9060

1992

1106

109

20269

1981

6065

35

8277

 

 

 

 


  鲜蛋  50年代初,本县鲜蛋蛋源充足,价格便宜,每枚价值1分。1955年,各基层供销社开始鲜蛋代购业务,全部上调,因交通不便,收购量小。1958年后,供需矛盾突出。三年经济困难时期,蛋源奇缺,为保证收购任务,禁止鸡蛋上市,禁止单位和个人私自向民间采购或长途贩运。1962年,实行派购到户,定额包干和收购奖售政策,收购量回升。70年代,鲜蛋收购以各基层供销社、代购代销点代购为主,食品部门统一组织上调。县内属特批供应物资,除医院病灶、副食品加工企业、优抚对象、县团级以上干部和享受保健食品的职工外,市场一般不作供应。1975年,本县被甘肃省确定为收购鲜蛋基地县。1979年鲜蛋生产量大增,全年收购10万公斤,为最高年份。1980年后逐步取消派购和奖售政策,实行自由购销,多渠道经营,国营食品企业购销量随之下降。1992年后,不再经营。
   

饮食服务
  

  饮食 共和国成立前,境内交通沿线曾出现过一些私人饭馆,经营饭菜单一,以面条、蒸馍为主。50年代初,柔远、悦乐、元城、五蛟陆续有小饭馆开张。1953年,全县从事饮食业的商户13户、25人,到1956年发展到26户、28人。1956年公私合营后,县城、悦乐各设1处合作食堂,当年营业额4万余元。县城食堂设在东沟口城墙下,从业3人,食堂供应的粮、油、肉实行凭票限量,按计划配给,价格由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经营以蒸馍、面食、烩菜、炒菜为主,日常供应饭菜不过五六种。1969年,在中街南端新建第一食堂,1974年将东关老食堂定名为第二食堂。70年代初,经营品种增至20多种。1979年,全县集市贸易开放,饭馆、临时餐饮摊点纷纷上市,国营食堂效益开始下滑。1987年,二食堂停止营业。1988年,一食堂出现亏损。1990年,县城改建时被拆除。1988年,县饮食服务公司筹资在县城中街新建东华饭店,年营业收入3万多元,从业10人。1992年停办,至此,国营饮食业终结。90年代,全县私营餐饮业快速发展,个体饭店、餐馆遍及县城和乡镇,经营品种齐全,价格稳定,早餐及夜市上的各种小吃,方便和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如乔川荞面馆和羊肉馆、环县羊羔肉、兰州牛肉拉面、重庆火锅、宁夏清真食品、内蒙涮羊肉等生意红火。2000年,全县从事餐饮业的网点300多个,从业1000多人。
  旅店 共和国成立前,本县沿川大路有当地农户兼营客店,为过往客商、脚户提供膳食、草料,随行就市,收取费用。1941年县自足会在元城高沟门等地办起公营性质的客栈,从业8人,1943年增至4处,从业17人。1946年县供销社在西华池开设脚户店1处,附带转销食盐。1947年陇东战争爆发后均停业。1948年县自足会恢复高沟门骡马店,1952年自足会撤销后停办。50年代,柔远、悦乐等地开始出现私营骡马店、小客店。李良子人赵秉升在东沟口开办骡马店1处。1957年,全县7户旅店仅保留县城骡马店1处,从业2人,其他店户停办。60年代初,在今幼儿园巷办起第一家国营旅社,有房30多间,60多个床位。1971年8月,在今中街南端新办旅社1处,建2层楼房1幢,床位34个,定名第一旅社,原旅社定名第二旅社。是年,两个国营旅社和马车店,从业10人,年营业额2.6万元。70年代,社队马车增多,马车店每天平均接待10辆以上。1979年,经扩建,有马棚11间,安架房9间,窑洞6孔,占地2亩,从业2人。70年代后期,马车店开始亏损。1983年停止营业。市场开放后,人流增加,一旅社新建2层楼房1幢14间,新增床位20个。1982年底,两个旅社从业7人,年营业额2.9万元。1984年,两个旅社从县饮食服务公司划出,实行独立核算,个人承包经营。90年代初,随着个体私营宾馆、旅店业迅速兴起,市场竞争激烈,两个国营旅社生意渐趋萧条,营业收入仅能维持职工生活。90年代后期停办。1966年前季,在悦乐街新建旅社1处。70年代,增设城壕、元城、五蛟、山庄4个旅社。90年代,增设柔远、乔川、南梁3个旅社。2000年,继续开业的有悦乐、五蛟、元城、乔川、南梁5个旅社,总床位150多个,年营业额8万多元。基层旅社均由所在地供销社经营,后由个人承包经营。
  照相 1955年河南孟津人吴闹在县城办起第一家私营照相馆。1956年,与理发店合营,组成理发照相服务部。1958年转为国营。1962年5月与理发分设,从业3人,以拍摄1寸、2寸、4寸黑白相和家庭照为主。1976年开展6寸、8寸照相业务。1984年起,开展彩照业务。1987年增置彩扩成套设备,从业9人。1999年,国营照相馆停办。
  1991年,县城始有私营照相馆。2000年,有东方、天龙、红绿蓝、华美4家私营照相馆,从业8人。悦乐、山庄、元城各设私营照相馆1个,从业3人。是年,全县照相营业收入10多万元。此外,县内还有一些零星兼营者,逢集过会或在农村巡回摄照服务。
  理发 共和国成立前,华池无职业理发师。农村多数农户自备剃刀,邻里亲朋相互义务服务。50年代初,山西人关福元首先在柔远城办起“人民理发店”,开始使用手推、剪刀,从事理发服务。1956年私营改造完成后,原2名私营理发从业人员与照相馆合营组成理发照相服务部。1958年转为国营。1962年5月与照相馆分设,从业2人。70年代,理发业日渐兴盛,增加吹风、上油等新的服务项目。1978年开始使用电推理发。80年代前期,开始女性烫发、剪发专业服务。90年代,个体理发业迅速发展,为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理发馆开展干洗按摩、皮肤护理、各种焗油、新娘化妆、负离子拉直、盘发等多项服务项目,设高、中、低不同档次,满足顾客需求。饮食服务公司租赁从事理发业的门店6个,吸纳从业人员30多名,年营业收入12万多元。
  镶牙 1955年,河南人吴闹在县城经营照相业的同时兼营镶牙,华池始有镶牙业。公私合营后,县理发照相服务部兼营镶牙业务。1970年,因镶牙职业者不继,饮食服务公司从庆阳县肖金招聘1人开展镶牙业务。1984年,县城开张一家私营镶牙部,从事断牙再接、牙齿美容、洁洗牙齿、修补牙洞等多项镶牙服务。1999年,县饮食服务公司停止经营镶牙业务。
  

第四节 粮  油
  

  陕甘宁边区政府时期,本县在生产条件落后,国民党军队进行经济封锁情况下,主要保障地方和军政人员粮食供给。1940年至1949年,全县共缴纳公粮48435石,犒劳拥军和战场临时供给的粮食难计其数。
  共和国成立后,在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全县粮食管理体制不断完善。60至70年代初,两度高征购曾造成城乡粮食短缺,但全县粮食工作仍然战胜困难,既完成了国家征购任务又保障了城乡人民生活供给。1950年至2000年,全县共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13028.2万公斤,油品368.2万公斤,完成城镇平价粮食供应6571.35万公斤。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县粮食产量逐年稳步上升,实现了自给有余。90年代初结束了粮油统销历史。粮食市场全面放开,国营粮食管理和经营体制进行改革,县内粮食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粮油供应市场活跃,价格平稳,有效保障了城乡人民所需。
  

机 构
  

  行政管理机构 1934年,华池县、庆北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分别设粮食委员、经济委员管理粮食工作。1936年3月,华池、庆北合并成立华池县苏维埃政府,下设粮食部。1937年10月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粮食科,管理粮食工作。1939年,有科长1人,科员2人,各区公署设粮秣助理员1人。1940年成立粮食科。1942年1月改称五科,同年3月并入二科。1943年12月,恢复五科。1945年又并入二科。1950年6月成立粮食局,设局长、会计、检查保管员、司秤员、划码员、业务员各1人。1952年改称粮食科。1956年恢复粮食局称谓。1958年4月并入庆阳县粮食局。1962年3月,粮食局恢复成立。同年12月,成立粮油议购公司,与粮食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64年8月,设立人秘、会计统计、业务股。1968年8月,成立粮食局革命领导小组。1969年1月,与柔远粮管所、榨油厂分设。1970年10月恢复粮食局,12月成立局革命领导小组,有正、副组长各1人。1973年11月撤销领导小组,任命正副局长。1992年8月,成立县粮食总公司,与粮食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97年7月,改为事业单位,隶属县经委。1998年7月,重新被列为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同年8月设粮食稽查队,股级事业单位,编制3人。2000年底,局机关有职工14人,内设财务审计、附营业务、购销、储运、人秘5个股室和粮食稽查队,下辖城关粮库、粮油加工厂、粮油饲料经销公司、粮油批发交易市场、良源饭店以及14个基层粮管所和两个粮站,全系统共有职工366人。
  经营机构
  中国油脂公司甘肃省华池县购销站 1956年成立,主营油子、油品购销业务。1957年3月并入县粮食局。
  县城关粮油供应站 1988年1月成立,负责供应县城市民和工商行业用粮,设供应门市部1处,有职工12人。2000年底有销售门市部6个,职工51人。
  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 1998年10月成立,设在县饲料公司,隶属县粮食总公司,副科级企业单位,与县饲料公司合署经营。至2000年,尚未开展业务。
  良源饭店 1995年9月成立,集体所有制,有高、中、低档客房30间,设停车场、餐饮部。1996年至2000年底,累计完成营业额100万元,上缴税金5万元,实现利润5万元。
  粮库和粮食管理所(站) 1937年8月,县政府所在地温台大沟门建立起第一个粮库,随后在白马区、悦乐区、元城区分别建立区粮库。1945年全县设粮库3处,每库有职工3人。1946年有4库,县库设在悦乐李家湾,元城库设在刘堡子,柔远库设在大沟门,白马库设在东华池。1949年设五蛟、大沟门、悦乐、刘坪、梁沟门粮库。1950年,5个粮库整编为悦乐、李沟门2个。1956年撤销李沟门粮库,增设柔远、南梁、元城粮库和李良子粮站,共有仓房(窑)24座(孔),仓容313.5万公斤。1964年3月,各库成立议购管理所。1965年仓库更名粮食管理所。1980年,全县共设9个粮管所,5个粮站和2个粮点,仓容2118.5万公斤,共有工作人员90人。1993年12月,成立悦乐、元城、山庄粮油贸易公司,与所在地粮管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95年1月,成立五蛟、上里塬、南梁、林镇、柔远粮油贸易分公司,与所在地粮管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96年1月,撤销基层粮管所和贸易公司,组建悦乐、元城、山庄3个独立核算的粮油贸易公司,保留柔远粮管所。1998年7月,撤销基层3个粮贸公司,除原粮管所建制恢复外,当年成立王咀子等5个粮管所。1999年4月,各粮管所成立粮食附营业务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0年底,全县共有基层粮管所14个,粮站2个,仓库36座,仓容2.25万吨,职工总数236人。
  

粮食征购
  

  革命根据地时期粮食征购 1933年秋,红军、游击队的粮食来源主要靠打土豪和向敌军夺取。1935年10月,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粮食供需矛盾加剧。当时,苏维埃政府除没收地主豪绅粮食外,采取向当地农民借粮和募捐的办法筹集粮食。
  1936年,本县开始征收抗日公粮,从征收之日起,境内停止没收地主豪绅粮食和向国民党政府及部队夺粮。1937年10月,改抗日公粮为救国公粮,粮食征收制度逐步建立。1940年后改为18桶斗制,即每斗折合15公斤。1940年,华池公粮任务3800石,完成入库3850.55石。1941年11月,陇东分区给骑兵团从华池征粮1000石,本县各级干部紧急动员,广泛发动群众连夜炕碾,加工成细粮入库,7天内完成征粮任务,被陕甘宁边区政府评为征粮乙等模范县。1942年,华池公粮任务5600石,10月布置,12月中旬完成,并完成公粮贷金1000石。1945年,本县冻旱灾情严重,对遭灾户、残废退伍军人、孤老无助和未满3年的移民实行减免。
  
  

  表13-4-1 

1943~1946年公粮征购统计表

单位:石
  

 

项目

1943

1944

1945

1946

原计划

5550

5000

4180

4380

实 征

5563.478

5017.388

4180.243

4830.574

超 征

13.478

17.388

0.243

0.574

  注:1.1943年除征收外,另有买粮800石计算在表;
    2.1944年有贷金372146.5元,1945年有贷金1250000元计算在当年。
    3.1石等于150公斤
  
  1947年7月,华池征收暂借粮3500石,畜料500石。1948年,专署分配华池夏征预借公粮任务2250石(内有料450石,按比例每斗粮征料0.2斗)。5月,奉专署命令,华池再次征收预借公粮1000石。11月,分配华池全年公粮任务6000石,征收时预借的公粮予以扣除。1949年,分配华池征粮任务5595石,并指示,户负担面要达到90%以上,工商业者不予征借。
  共和国成立后粮食征购 1950年,仍执行《陕甘宁边区农业税暂行条例》,即每人扣除9斗麦子的免征点后,统一按上年评定产量的15%计征。灾情减免,经村民会议评论,乡政府审查,由县政府批准。1951年公粮征收,依据上年办法和标准征收。1952年按照“查田定产”结果和重新确定的农业税率征收。
  1953年12月3日,中共华池县委印发了《关于完成粮食统购统销工作计划意见》,依据上年余粮和当年耕种面积、灾情、收获,下达全年统购任务82.8万公斤。统购对象为农村余粮户。全县抽调县、区、乡三级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农村,开展统购宣传和评议工作。1954年1月,公购粮入库开始,2月底完成。1954年7月,成立县粮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统一领导全县粮油征购工作。1955年,全县实行“三定四留”(即“定产、定购、定销”和“先留过口粮、子种、饲料、公粮”),决定购粮数量征购粮食。1957年,对农业社的粮食以社为单位计购计销,对个体农户以户为单位进行统购统销。1958年“大跃进”中,粮食产量逐级虚报,浮夸成风,粮食征购形成了高指标,高征购,当年全县粮食入库590万公斤,比1957年的285万公斤上升一倍多。1959征购871万公斤,为华池历年征购入库之最。1960年,县内虽然遭受旱冻自然灾害,仍高征购达361.5万公斤。连续几年高征购,导致全县农村产、购、销比例严重失调,社员口粮大幅下降,造成本县粮食短缺。
  1962年开始实行粮油征购任务大包干,即“包死不变,增产不增购,不层层加码,县、公社、大队、生产队一本账”。并实行交粮奖售制度,每交售750公斤贸易粮,奖售棉布15市尺,胶鞋1双(相当2市尺布票的针织品)。大包干期间,全县还开展了粮食征购丰歉调整工作。1969年,南梁、林镇、山庄3个公社,52个大队实现只购不销。全县实现只购不销的生产队共有230个,5861户,31686人。
  1971年,实行粮食征购任务“一定五年不变”政策。随着“农业学大寨”运动的深入,粮食产量逐年上升,征购任务亦逐年增加。1974年不变任务290万公斤,实际征购435万公斤,超购145万公斤。1975年实际征购达到650万公斤。1976年,全县自然灾害严重,县上提出“大灾之年,减产不减贡献”,年底粮食入库保持了上年水平。
  1980年粮食征购实行购销差额包干。华池包干任务250万公斤,回销100万公斤,净征购150万公斤。1982年,华池开始试行政府与农户逐户填发征购任务合同书的征购办法。从1984年起,全县开始出现“储粮难,卖粮难”问题,粮食系统作了大量工作,对农民交售的粮食,只要符合标准,不拒收,不限收。
  1985年,改统购为合同定购。1987年,全县遭受严重干旱和雹、冻灾害,庆阳地区将华池合同定购粮食150万公斤调减为20万公斤。县上加10%的保险系数下达任务。是年起,合同定购实行与平价化肥、柴油和粮食预购定金“三挂钩”的鼓励政策。
  1992年,本县开始实行在保证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前提下,粮食多渠道经营,市场放开,粮食部门平、议价同时收购。农业税交粮交款,采取群众自愿。1998年建立“钱随粮走,专款专用”新的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机制。2000年,针对库粮增加,粮价走低,农民余粮较多的实际,各收储单位对列入定购和保护价收购范围,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按照省政府制定的价格,随到随收,现交现结。
  

  表13-4-2

历年粮食征购情况表 

单位:万公斤

 

年 份

征购数量

年 份

征购数量

年 份

征购数量

1950

87.5

1967

353.5

1984

180.5

1951

146.5

1968

355.5

1985

97.0

1952

74.5

1969

369.0

1986

137.0

1953

198.5

1970

303.5

1987

20.0

1954

300.5

1971

415.5

1988

181.0

1955

147.0

1972

225.0

1989

179.5

1956

143.5

1973

53.5

1990

181.0

1957

285.0

1974

435.0

1991

182.5

1958

590.0

1975

650.0

1992

119.0

1959

871.0

1976

650.0

1993

104.0

1960

361.5

1977

390.0

1994

104.0

1961

415.0

1978

295.0

1995

109.0

1962

244.0

1979

205.0

1996

280.0

1963

241.0

1980

201.5

1997

104.0

1964

239.5

1981

108.5

1998

200.0

1965

296.5

1982

145.0

1999

200.0

1966

486.5

1983

302.0

2000

14.2


   

油料征购
  

  共和国成立至1952年食用油脂,实行自由购销政策。1953年与粮食一起实行统购。次年,按油料总产量的70%征购。农业合作化后,油料总产量按每年不同品种实产确定,每人每年留油品1~2公斤,扣除子种、自留油料后,按所余油料的80%~90%计购。
  60年代初,执行油料收购奖售工业品政策,每交售50公斤油品,奖售棉布5市尺,化肥15公斤,另奖售交售金额5%的其他工业品。并实行返还油渣政策,以鼓励社、队交售油品的积极性。60年代末,本县油脂生产较好,每年完成国家任务后,各社队留有一定的油品作为社员食用和生产用油。70年代初,由于片面强调“以粮为纲”,油料生产受到影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油料生产受到重视。1979年油料总产量达64.13万公斤,折合油品16万公斤,除完成国家任务3万公斤外,收购议价油品6.75万公斤。是年,全县向8个超交油品的生产队奖励自行车8辆,缝纫机8台。农村包产到户后,油品收购大幅上升,1982年入库油品27万公斤,超过任务5倍多。
  1985年粮食实行合同定购后,油料继续实行统购,不与农户签订合同,收购任务不封顶,只要符合标准交多少收多少。1993年国家不再下达收购计划,油脂生产和购销实行市场调节。
  
  

  表13-4-3 

历年油品统购数量表

单位:万公斤

 

年 份

统购数量

年 份

统购数量

年 份

统购数量

1957

9.46

1968

9.00

1979

3.14

1958

2.48

1969

8.74

1980

8.89

1959

10.17

1970

8.00

1981

25.32

1960

7.73

1971

8.57

1982

27.07

1961

4.83

1972

7.67

1986

12.39

1962

1.98

1973

5.00

1987

6.45

1963

2.74

1974

5.27

1988

17.61

1964

6.08

1975

3.74

1989

18.07

1965

4.67

1976

4.51

1990

19.01

1966

6.60

1977

4.90

1991

19.10

1967

7.89

1978

0.98

1992

17.65

粮油议购
  

  1963年,本县计划议价收购粮食1万公斤,油品1000公斤。油品由供销社组织收购。县粮食局设专干1人,负责全县议购工作。各粮库亦成立议购领导小组,专门办理议价收购。至1964年2月底,全县收购议价粮食18195公斤,油品1921公斤。“文化大革命”中,粮油市场关闭,议购业务停止。1970年,恢复议购议销。
  80年代,粮油市场繁荣,全县在完成国家粮油统购统销任务前提下,大力开展议购议销业务,经营量、利润均大幅上升。
  90年代,粮食连年丰收,议价粮食价格下跌,市场疲软,销售不畅,库存积压。县粮食部门采取拓展经营市场,与外地建立业务关系,边收边销,微利多销等项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粮食市场进一步开放,议购议销成为国营粮食企业的主营方式。2000年,全县年度议价收购粮食609万公斤。
  
  

  表13-4-4 

1978~2000年粮油议价收购统计表

单位:万公斤

 

年 份

议价收购

年 份

议价收购


1978

0.50

0.11

1990

97.50

25.45

1979

19.50

6.68

1991

148.00

23.40

1980

44.50

11.16

1992

333.50

7.50

1981

57.00

8.89

1993

413.00

12.30

1982

63.50

1.23

1994

165.00

0.02

1983

38.50

0.25

1995

377.00

 

1984

30.00

0.31

1996

317.00

 

1985

68.50

3.91

1997

445.00

5.20

1986

83.00

15.05

1998

802.50

8.50

1987

82.50

6.24

1999

778.00

4.95

1988

107.50

6.94

2000

609.00

7.60

1989

233.00

20.19

 

 

 

粮食销售
  

  计划供给 革命根据地时期,华池境内党政军人员的粮食和其他生活给养,全部实行供给制。1936年前,粮食除供给工作人员外,还用部分赈济当地贫困农民。供给标准:后方部队、学校、工厂每人每天小米1.4斤(16两秤,下同);其他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后方医院伤病员等每人每天1斤。抗战时期,普通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5斤,1940年改为1.4斤,供给实行预决算制度。1941年起,不论部队、机关、学校、每人每天均按1.8斤小米供给。1942年大生产运动中,除武装部队保持原标准1.8斤外,普通工作人员降为1.3斤。之后,华池各机关单位通过大生产,粮食不但达到自给,而且实现了有余。至1947年,全县供给人员277人,虽有定量标准,但执行并不严格,各机关工作人员,尽饱食用。1950年至1953年,粮食供应实行支拨制度,即部队、机关、学校按年度、月份需粮造报计划,由县粮食科汇总专区粮食处批准,交所在地供销社代发。这个时期,粮食仍由国家实行供给制,规定每人每天细粮1市斤,但执行结果是内部掌握,限人不限量。1953年粮油统购统销,全县粮油自由市场取缔。1954年2月19日,县粮食部门开始统一填发粮食供应证,实行凭证购买。驻军仍实行支拨制度。是年,全县供应城镇人口729人。60年代,城镇粮食供应按照计划管理体制,根据地区粮食部门粮食销售“支付令”逐月分项安排。各粮食供应单位建起了定量人口等别、定量标准底册,达到了人数、粮数、户口、工资“四对口”。供应的口粮,实行粗细搭配,细粮80%,杂粮20%。70年代初,仍实行粗细搭配,细粮60%,杂粮40%,熟食业供应细粮70%;糕点业供应细粮100%;农村回销粮、奖售粮、民工补贴全部供应杂粮。1978年,推广试行新的工种粮食定量标准核定工作。落实定量标准433个,比原来定量标准增加了200多个,全年减少销量3.35万公斤。80年代中期,粮食市场逐步开放,供应形势好转,不少用户粮证开始出现大量结存。90年代初,优粉、大米基本保证供应,平价、半议价食油在重要节日期间也能满足市场需求。
  销价放开和顺价销售 1993年初,省政府决定,从4月1日起,全省粮食销价全部放开,经历40年的粮食统销终结。随着全县粮食总产量逐年上升,县政府从1996年开始大幅度增加粮食定购任务。1998年,全县粮食达到自给,购销总量实现平衡。粮食收储企业的原粮及成品粮实行顺价销售,制止了降价亏损销售现象。
  
  

  表13-4-5 

历年城镇粮食平价供应数量表

单位:万公斤

 

年 份

供应数量

年 份

供应数量

年 份

供应数量

1953

6.10

1968

88.50

1983

167.00

1954

7.05

1969

69.00

1984

170.00

1955

89.50

1970

90.50

1985

165.50

1956

103.00

1971

145.00

1986

257.00

1957

91.00

1972

219.50

1987

210.00

1958

74.50

1973

222.50

1988

197.00

1959

112.50

1974

176.00

1989

199.50

1960

97.00

1975

179.50

1990

197.00

1961

39.50

1976

152.00

1991

504.50

1962

42.50

1977

156.20

1992

298.50

1963

35.00

1978

147.50

1993

75.00

1964

55.50

1979

159.50

1994

602.00

1965

59.50

1980

152.50

1996

214.00

1966

74.00

1981

169.00

1997

21.00

1967

85.00

1982

159.00

1998

35.50


  农村返销和口粮安排 1950年至1953年,本县农村粮食短缺,各级政府通过公粮灾歉减免、社会减免和救灾救济进行补救和解决。1954年前季,给全县农村缺粮户填发供应证,供应人口1425人,每人每月15公斤,全年供应小麦5.15万公斤,杂粮23.5万公斤。60年代初,全县对灾区社队群众生活安排,按照“口粮打紧,指标从低”原则予以返销。1966年粮食丰收,征购和社员口粮安排实行“一定三年不变”和“国家、集体、个人三兼顾”的原则,本县确定农村人口全年人均口粮不得少于150公斤,最高不超过250公斤。1973年,华池遭受多年不遇的旱冻灾害,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国家从10月开始至1974年6月,向华池调入粮食400多万公斤开展救济。返销口粮每人每天0.4公斤,由公社造册,粮管所核实到户,按月打粮。1981年农村包产到户后,多数农民温饱逐步解决,返销量下降。1982年庆阳地区分配华池返销指标212.5万公斤,实际返销165万公斤。1986年至1987年,华池连续干旱,粮油大幅减产,省、地调减华池粮油定购任务,并给华池调拨救灾粮792.6万公斤,返销品种限于玉米和小麦通粉2种。从1989年起,返销指标不再冻结,并适当搭配小麦。1993年粮价放开后,农村返销不再进行。
   

票证管理
  

  1946年前,政府支付供给各单位的公粮,普遍采取报批计划,填发二联单和临时借据等办法领取。1947年,全县从5月15日起,开始使用统一印制的粮、料票。实行粮料票制度后,各单位领粮和出差人员在群众家中吃饭交付粮票。1950年2月,改用“支粮证”。1955年后季,本县开始使用中央粮食部印制的票面为伍斤、壹斤的全国通用粮票和甘肃省粮食厅印制的票面为叁斤、壹斤的甘肃省地方粮票。从60年代初至1985年,在县内使用加盖“奖售”戳证的专用奖售粮票和料票,票面分别为叁斤和壹斤。1975年4月,经上级批准,本县印制发行“华池县工种专用粮票”,票面为1、2、3、6、8、11、14、16、20、22、24、26斤,只限在境内各粮管所凭购粮证或证明信购买成品粮食,不能用于饭馆就餐、购买糕点和其他食品,不准在市场流通、买卖。
  国家机关单位和城镇居民,在领取粮、料票时,供应粮证扣减同等数量的粮食供应指标和应带供的食油指标。机关单位公务人员、城镇居民和农村人口因事外出需要领取和兑换粮票时,从严控制。国营饮食、糕点业、饭店、招待所等单位,营业收回的粮票,凭票买粮,同时扣减核定的年度供应指标。粮食部门设专人管理粮票,对粮票的领发、调拨和收支,建立专账记载和定期报表制度。1993年4月1日起,各类粮票停止领取、发放、兑换和凭票购粮,并进行清理后封存上解。
  

仓储管理
  

  仓库建设 革命根据地时期,因财政困难和战争环境,本县所设仓库,全部借用民窑或利用庙宇存粮,政府投资建仓很少。50年代初,各库仍以借用民窑代仓。1954年,本县采取补偿办法借用民窑44孔,全县累计借用民窑82孔(县库29孔,悦乐库12孔,元城库25孔,白马库16孔),加上公窑,全县仓容达到250.25万公斤。1955年,县库、悦乐库开始修建土木结构仓房。60年代,房式仓逐步代替窑洞,停止借用民窑。各粮库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建设亦逐步完善。1970年10月,本县学习推广黑龙江经验,开始修建土圆仓。70年代末,全县土圆仓总仓容600万公斤。70年代开始在悦乐等6个粮管所修建下挖仓,建仓容420万公斤。80年代,土圆仓逐步废弃。2000年底,全县以房式仓为主,总仓容2250万公斤。
  仓库管理 1953年,本县开始实行空仓消毒和铺垫,即对仓房采用火烧、打扫之后,喷洒DDT液剂消毒,然后用麦衣子铺底10~12厘米厚,再加苫芦席进行全底铺垫。60年代,首先在粮食入库上严把质量关,保证粮食入库干、净、饱,严防霉变、起虫、高水分粮入库,同时在各储粮单位,全面开展“四无”活动,即实现粮仓无霉、无虫、无鼠和无事故。1978年,全县粮油普查开始分春、秋两次进行。是年秋,因气候反常,仓粮温度较往年高出5度,全县有200多万公斤粮食发生虫害,粮食部门组织人力及时进行了抢救。1985年,全县16个储粮单位,有15个达到“四无”标准。1986年,进行仓储普查,全县2101万公斤仓容全部实现“四无”,在甘肃省粮油储运工作会上,被命名为“四无”粮仓县称号。
  1990年9月,悦乐所3个仓发生小麦虫害、玉米结露及鼠害,本县失去“四无”粮仓县称号。1991年10月,重获甘肃省一类“四无”粮仓县。
  民粮储防 本县民间历来有囤积粮食、防灾备荒的习俗。1980年包产到户后,不少农户储备逐渐充实,据测算,受存储条件和技术限制,储存保管损失每年在140万公斤左右。粮食部门积极开展民储粮检查和病虫害防治指导,1992年,对全县57个村271个农户储粮进行了检查,下鼠药29次,防虫磷拌和小麦7万公斤。1993年,继续为102个农户的25万公斤粮食进行了防治。
  

粮油储备
  

  国家储备 1953年,专署分配华池县国家粮食储备任务15万公斤,本县始建粮食专储制度。经分解,悦乐库10万公斤,柔远库5万公斤。专储制度要求,粮食部门须在填报的业务报表上注明“储备粮”,并明确非中央批准不得动用。储存仓库结合经营,旧仓推陈出新,以保证粮食安全储存。1954年粮油统购统销后,再未执行。1993年,国家重建粮食专项储备制度。1994年,地区下达本县专储粮指标99万公斤。1996年和1997年分别为24万公斤,1998年50万公斤,1999年24万公斤。2000年累计储存国家专项储备粮236万公斤,品种均为小麦。
  省级储备 1994年6月,甘肃省粮食局印发《关于省级储备粮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各地要将1993年3月末的平价库存粮食全部划为省级储备。储备品种为小麦。是年,省下达华池储备任务指标600万公斤,县粮食局按“适当集中”的原则,分解少数基层库储存。
  战备粮 1970年,根据国家备战备荒要求,县战备领导小组下达县粮食部门储存战备粮食50万公斤,分别由各基层粮管所储存。70年代末,战备粮按一般商品粮处理。
  集体储备 1959年,本县以生产队为单位,开始提留储备粮,后因高征购和三年经济困难,集体储备并未落实。1962年后粮食生产情况好转,集体粮食储备得到落实。1965年底,全县库存集体储备粮110万公斤,其中由各粮库代储31.5万公斤。1966年春季动用27万公斤,当年粮食丰收,全县又提存372.5万公斤。1969年春季统计,除历年动用外,全县集体储备库存334万公斤。1971年,继续实行国家代储,不收费用,不计损耗。1972年5月,粮食系统抽调工作人员21人,抽查了全县9个公社,136个生产队的储备粮122万公斤。1976年上半年,又抽调32人组成工作组,对集体储备进行全面普查,通过清仓过秤核实,全县集体储备结存1237万公斤,其中国家代管110万公斤,集体自储1127万公斤,短少98万公斤。1980年,本县再次抽调人员对集体储备粮进行清查,全县共有储备粮428万公斤,其中国库代管206万公斤,生产队自储232万公斤。1981年,集体储备提留不再进行,原提存的储备粮,部分按人分配到户,部分顶交公购粮。
  

体制改革
  

  财务管理体制改革 1953年,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地方各级政府粮权、财权由中央实行集中统一管理。1959年下放到省级管理。1962年,粮食企业收支又一次收归粮食部统管,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全县粮食财务逐级汇总报省,实行盈亏相抵,亏损由省财政如数拨补。1978年,本县粮食系统将“扭亏增盈”作为粮食工作的核心,当年亏损10.29万元,较上年减少55.3%。1979年,开始对经营性亏损由企业通过加强自身管理进行扭转,对政策性亏损由中央和省财政按规定范围分别给予补贴。1984年6月,粮食商业企业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改革,即平价粮油经营下达亏损计划,定额补贴,总额包干,减亏分成,超亏不补;粮油工业、饲料工业、议购议销实行利改税。是年,全县粮食企业上缴利润3.12万元。1994年,本县粮食经营费用总额下降,减亏效益显著,全年全行业实现利润203.3万元,较上年减亏102.56万元。2000年底,全县国营粮食企业全行业持续亏损未能得到根本扭转。
  多种经营 1982年,本县各粮食企业开始发展多种经营,年内兴办起机制挂面、熟食、代农加工、饲料加工、养殖、种植等13个生产经营网点,实现利润9800元。1986年,10个商业核算单位均开展多种经营,网点发展至25个,从业46人,年实现利润3.26万元。1989年实现利润6万元。90年代,粮食市场竞争激烈,销售不畅,多种经营效益下滑,粮食部门采取集体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以及目标管理,承包经营,工效挂钩等措施,1999年仍实现利润21万元。2000年,经营范围扩展到餐饮、小杂粮加工、食品加工、酿造、养殖等门类,共开设粮油门市部15个,商业综合门市部2个,饭店7家,旅社5家,酱油、豆腐、味醋作坊3家,粮油饲料加工点2处,小型养猪场2个,共有从业人员135人,当年实现利润13.7万元。
  

第五节 物  资
  

经营机构
  

  县物资局 1971年前,设立的木材分销处、木材经营处、物资管理站属政企合一的机构。1971年4月撤销华池县物资管理站,成立华池县革命委员会物资局,同时成立局革命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下设山庄木材组,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1974年5月更名华池县物资局。1982年,内设机电组、物资门市部,下设山庄木材组、悦乐物资站。1984年3月,撤销物资局,成立华池县物资公司。1987年6月,恢复县物资局,与县物资公司、县农村建设物资供应公司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企业供给,内设政工、业务、计财3个股,下设悦乐、山庄2个物资站,全系统有职工23人。1989年4月,县物资公司与县物资局分设,局机关核定事业编制3人,企业供给。1990年6月,物资局改为政府职能部门,从7月起,对在编3人实行财政供给。1992年2月,改为企业管理,财政停止供给。1996年至2000年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要求,与物资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正、副局长分别兼任公司正、副经理。
  县物资公司 1956年成立,初称中国木材公司甘肃省华池县分销处,隶属庆阳木材分公司。1957年后季划归供销系统。1958年1月重归庆阳木材分公司。同年4月,更名为庆阳县木材公司柔远分销处。1962年4月改为中国木材公司甘肃省庆阳分公司华池经营处,下设山庄、定汉2个木材购销组。1968年12月,隶属县农业服务站,业务由地区物资供应公司管理。1969年3月下放县管,实行财务独立核算。1970年3月改称甘肃省华池县物资管理站,下设山庄木材购销组。1984年3月,与县物资局合并,更名为华池县物资公司,隶属县计划委员会,下设山庄、悦乐2个物资站,县城设农建、机电2个门市部,共有职工24人。1987年6月,与县物资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9年4月与物资局分设,实行承包经营,内设业务、财务2个股,下设2个物资站,2个门市部,全公司有职工37人,房屋84间,占地面积9235平方米,建筑面积2691.2平方米,并有东风货车1辆,日产丰田客货两用车1辆。1991年,县物资局对公司的资金、财物进行清理,是年亏损31万元。2000年底,公司有职工28人,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辖悦乐购销站,年物资销售收入427.6万元,上缴税金3.7万元,实现利润0.5万元。
  县农村建设物资供应公司 1984年8月成立,与县物资局、物资公司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经营农村建房及乡镇企业所需生产资料。1986年,物资公司拨流动资金5万元,确定4名职工开展业务,指定专人负责,单独记账,当年完成销售任务90万元,实现利润9万元。1987年6月,成立华池县物资商场,地点设在物资公司院内,与县农建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8年与物资局、物资公司分设,有职工10人,正副经理各1人,下设网点归物资公司,煤炭经营划归农建公司。华池县物资商场更名为华池县物资贸易中心,隶属农建公司。1989年3月撤销。
  县煤炭公司 1973年4月成立,称华池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石油煤炭公司。1985年6月,煤炭经营划归县物资公司,设煤炭组,负责全县煤炭计划编报及供应。1989年9月,成立华池县煤炭公司,与县物资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账务分设。1992年2月,与物资公司分设,设正、副经理各1人。1993年7月,与物资公司重新合并,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99年11月,获全省第一批煤炭经营资格企业。
  县物资再生利用公司 1992年6月成立,与县物资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山庄物资供应站 1957年,县木材分销处在山庄设零散木材收购点,初无固定办公地点。1958年改为山庄木材购销组,隶属庆阳县木材公司。60年代初迁至山庄北街,经营场地2600多平方米,工作人员2人。1971年4月后,更名为华池县物资局山庄木材收购组。1978年6月撤销木材收购组,成立华池县物资局山庄物资购销组。1984年6月撤销,房屋、场地实行租赁。1987年6月恢复,更名为华池县山庄物资购销站,县物资公司调配工作人员2人,承包经营。1994年3月,更名为华池县山庄物资供应站。1996年停业。1999年7月,以8.6万元整体拍卖给山庄土管所。
  定汉木材购销组 1958年设立,隶属庆阳县木材公司。1959年招收工人10人,办农场1处,种地20多亩,成立运输队1个,有骡子6条,运输木材兼农场耕种。购销组借驻城壕公社太阳大队枣刺峁一村院。1961年有职工15人。1962年4月,隶属华池县木材经营处。1964年6月,并入山庄木材购销组,农场移交县委办公室。
  悦乐购销站 1977年2月设立,初称悦乐物资组,隶属县物资局,地址设在悦乐北街。1980年改称悦乐物资供应站,有职工4人,实行报账制。1984年更名华池县物资公司悦乐购销站,隶属县物资公司,实行独立核算,经营钢材、水泥等百余种物资及统配木材。1989年由5名职工承包经营。1991年底,累计销售收入100万元,上缴利润5.5万元。1995年至1999年6月经营亏损76519元。1999年12月停业,临街门市由职工租赁经营,自负盈亏,并负责交纳劳动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
  华池县兴平物资转运供应站 1989年6月,县物资公司在陕西省兴平县设立购销站,聘用兴平供销贸易公司职工南长义为站长,公司委派3名业务人员任保管、推销员。至1990年底,共完成物资购入583万元,销售收入593.6万元,上缴公司管理费及利润7万元,税金2.8万元。1991年10月征用原经营场地2534.6平方米。1992年3月更名为华池县兴平物资转运供应站,隶属县物资局,承包经营。至1994年12月,上缴物资局管理费6万元,利润10.5万元。1994年,经营效益开始大幅下滑,同年12月22日县物资局在兴平市工商局将该站注销。
  华池县宏达物资综合公司 1990年5月设立,初称华池县物资公司西峰转运供应站,驻址设在西峰市庆阳县食宿站,县物资公司投入流动资金20万元,并委派业务人员3人,主营钢材。至1992年底经营略有盈余。1993年2月更名为华池县宏达物资综合公司,法人代表窦生海。8月,迁至西峰市寨子乡寨子村,公司贷款40万元,征地3993平方米,建砖混办公楼1幢2层10间,灶房1间,库房2间,建筑面积250平方米。1993年后,物资市场疲软,库存积压,经营亏损。1995年6月,县物资局与法人代表窦生海签订“协议书”:县物资公司抽回投入的流动资金及贷款,由窦生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独立享受和承担。并进行了公证,但未能落实。2000年8月,累欠应上缴物资局流动资金、利润、管理费总计68万元,县物资局申请县人民法院,对宏达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折回地基533平方米,办公楼250平方米,价值36万元。
  华兰物资综合公司 1991年8月县物资局在兰州市设临时购销网点,租用劳动宾馆楼房2间办公,县物资公司投入流动资金20万元,参与兰州市钢材市场的转运供应。当年物资购入258.2万元,销售收入263.6万元,上缴税金5.68万元,实现利润2.91万元。1992年10月成立华兰物资综合公司,并经县工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金20万元,隶属县物资局,法人代表物资局职工王俊杰,实行承包经营。至1994年,购销两旺,效益良好,年年有盈余,仅1994年盈余10万元。1995年至1996年,销售额下滑,费用上升,2年亏损10万元。1996年迁至兰州东岗246号,租用平房3间为营业地点。为争取地方政府支持,1996年7月1日在兰州市工商局重新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更名为兰州华兴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公司先后完成销售收入1000万元,上缴利润、管理费46万元。1999年6月企业改制中,置换为华池驻兰民营企业,企业名称及法人代表未变。
  华池县银川物资煤炭综合公司 1991年,县煤炭公司投入流动资金20万元,在宁夏银川市利群东街70号设立华池县煤炭公司银川煤炭购销站。主营无烟煤和末煤。1992年1月,与沈阳铁路局劳动服务公司签订了火车车皮租赁合同,租赁车皮43节,2660个吨位,经营一年,获利14.5万元。1993年3月,更名为华池县银川物资煤炭综合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隶属县物资局,物资公司职工贺聚荣为法人代表。1995年6月,法人代表更换为杨吉福,经营2年上缴管理费、利润7万元。1997年底,因人事变更,停办。
  华峰物贸综合公司 1992年5月成立,初称华池县物资公司西峰物资购销站,隶属县物资公司,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庆阳地区运输公司职工赵会生为站长,承包经营。县物资公司投入流动资金20万元。1992年11月,更名为华峰物贸综合公司,隶属华池县物资局,设在西峰市寨子乡寨子村村部院内,赵会生任经理,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主要以横向联营方式经营钢材。后因钢材市场疲软和经营决策失误,亏损严重,资不抵债,于1994年11月停止营业。
  

物资经营
  

  华池物资机构成立至1969年,木材为其主要经营商品。70年代,经营品种逐年增加。1971年农机公司并入物资系统后,农用物资的组织供应成为物资部门的主营业务。同年,组织供应拖拉机5台,小型拖拉机4台,面粉机34台,碾米机30台,饲料粉碎机47台。至1972年,物资购入总额116万元,物资供应127万元,实现利润3.5万元,均突破历史最高水平。1974年农机公司分设后,县物资机构经营的有色金属,有铜、铅、铝、锡等,由省、地分配指标,多数销往外地。80年代中期后再未经营此类物资。1988年农建公司经营地膜1年,地区下达计划指标43.5吨,购进销售51吨。1989年3月,地膜归口供销社经营。1975年至2000年,本县物资部门累计物资销售收入9893万元,上缴税金92万元,累计亏损30万元。
  

  表13-5-1

1975~2000年物资经营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年份

物资销售

实现利润

上缴税利

年份

物资销售

实现利润

上缴税利

1975

1202180.38

 5432.66

5432.66

1988

2666506.23

 54870.78

45636.71

1976

975890.76

-41477.37

1704.01

1989

3804643.54

55152.94

53621.03

1977

1127810.41

-10960.82

1735.57

1990

6776238.85

30324.00

65807.77

1978

1047865.34

7778.75

884.72

1991

7873712.87

-314005.45

47562.85

1979

844446.51

3051.06

2482.50

1992

10093920.60

35072.26

67137.01

1980

813854.54

7063.66

814.06

1993

10750119.23

-73030.46

45151.98

1981

596491.02

12165.87

3087.98

1994

19767485.87

44352.87

228160.83

1982

587392.28

7621.28

3209.65

1995

11461078.25

-21467.68

56784.40

1983

631163.02

12840.48

11250.46

1996

4452862.05

702.12

59699.08

1984

1029717.27

9334.14

9329.43

1997

4355877.98

-68485.53

58692.64

1985

1403481.43

16378.31

14989.81

1998

3009043.46

-88916.98

26407.41

1986

1435662.99

40048.56

32483.63

1999

60469.08

-43912.06

11909.41

1987

1747910.24

13502.06

23636.24

2000

4276057.43

5258.29

36984.19


  木材 1956年开始经营,在子午岭林区和新堡等处设点及委托供销社代购等,收购民间零散木材,供应县内所需,少量外销,运输主要靠畜力驮运,经营规模不大。1958年“大跃进”中,木材需求剧增,计划收购木材2000立方米。冬季,庆阳县组织大量民工在东华池大、小凤川,定汉太阳坡、曹畔沟一带进行大规模采伐,在山庄、南梁、悦乐等地兴办加工厂,加工木板、矿柱、把杖、木器等。大规模采伐持续3个多月,木材堆垛成山,后因部分无法运出,雨淋日晒,腐朽变质,毁损严重。60年代,凤川牛头峁一带朽垛遗存到处可见。1960年10月开始控制木材市场,出县木材须经县计委批准。1963年木材经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至60年代末,本县年最高收购量2078立方米,年销售量最多1425立方米,除供应本县外,还销往地区火柴厂等地。1970年至1972年,子午岭林区木材由林二师按分配计划供应。改革开放后,地方国营林场有了木材经营权,木材形成多渠道经营。1989年,地方退出本地木材经营领域。仅按上级计划部门分配指标,在庆阳地区木材公司拉运,主要有松圆木、方木、硬杂木、中厚板、三合板、五合板。1993年停止统配木材经营。
  钢材 1970年开始购进钢材5吨,按计划供应。至1981年共购进61吨,销售51吨。80年代,主要靠组织计划外钢材满足本县市场需要。1983年计划外购进钢材50吨。1986年购回270吨。1988年,计划分配指标只有112吨,组织计划外钢材达369吨。80年代末,全县物资部门经营的钢材分建筑、工业用料两大类,有圆钢、角钢、方管、线材、铁皮、门窗料等100多种。90年代中期,钢材需求量剧增,年消费1500吨以上,由于价格并轨,用户多自行采购,县内物资企业批发市场逐年萎缩。2000年,经营量仅20多吨。
  煤炭 本县交通闭塞,生产生活燃料主要以木柴、木炭、蒿草、秸秆为主。60年代,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始用煤炭取暖,按县计委分配的煤炭、车辆指标,自行到安口等指定煤矿拉运。60年代末,年消费量约1000吨。70年代末,全县煤炭消费量迅速上升,用户仍凭分配指标,就矿直运。1985年,煤炭经营划归物资部门后,仍按计划管理体制经营。1986年煤炭供应管理,执行两种价格,计划内煤炭经营指标仍由煤炭公司负责分配,但未直接经营。1989年,煤炭公司开始直接经营煤炭,年销售500多吨,全县煤炭消费量0.8万吨。1990年全县工业、生活煤炭用量1.1万吨,货源紧缺,价格上涨,计划内煤炭凭票到指定煤矿购运。1997年,开始推行“经营许可制”,取消价格双轨制。2000年,全县煤炭消费量8万多吨,物资机构经营量达到1500余吨。1995年,县城开始出现个体煤炭经营户。2000年,通过清理不合规定经营户后有11户,年经营总量约1000吨。
  水泥 1956年用马车从平凉运回水泥维修悦乐五里坪自流渠道渡槽渗漏,是本县首次使用水泥。1958年北干渠水利工程石坝、涵洞也用水泥施工。60年代后,实行计划管理。本县每年需组织计划外货源解决工程所需。1983年计划外组织购进水泥600吨。80年代末,全县年消费2000多吨。1990年物资部门独家经营。1995年消费量上升到5000吨,成为物资经营利税主要来源,经营的标号有425R、525R、普325等,货源多来自平凉市水泥厂和庆阳地区九连山水泥厂。1997年后,购销市场放开,厂家直销,用户自购,物资部门经营量下降到年零售1000多吨。
  战备物资储备 1971年10月,根据县战备办公室安排,县物资局筹储铝皮线8000米,汽车轮胎4套,16元钢材2吨,麻袋100条,各种型号轴承60套,木材30吨。战备物资疏散地点设在山庄木材购销组。70年代后期,上述物资按一般商品处理。
  废旧金属回收 始于1979年,主要回收废旧器材、报废汽车、机电设备、生产厂家边角料等。1994年,县物资再生利用公司与长庆油田采油二厂驻华采油四、五大队等石油生产单位签订了废旧输油管线的开挖回收合同,回收废旧输油管400吨,实现利税40多万元。1995年后,废旧金属回收量下降,年回收50吨左右。2000年,收购废旧物资40多吨,报废汽车30多辆。
   

经营体制改革
  

  1981年推行任务到组,责任到人的经济责任制,将全局23名职工,分为建材、机电、后勤运输、回收外欠及门市部5个包干组,以组下达任务。悦乐物资站实行独立核算;山庄站直接下达销售任务,按利润提成奖金。1982年又实行分组记账,单独核算,进一步完善了经济责任制。1988年3月,物资公司、农建公司、悦乐物资站实行“个人承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包死基数,确保财政上交,超额全留”的承包经营方式。当年物资购进226万元,销售260万元,实现利润5.9万元,上缴税利4.5万元,各项经济指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1999年12月,实行“剥离分立”改制,对物资公司、悦乐购销站实行停业整顿,组建华池县煤炭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对山庄物资供应站进行整体拍卖;全公司买断工龄1人,以2000元起步,每年工龄800元,总计不超过2万元;自谋职业8人,每人借周转金5000元,本人上交“两金”,单位保留其职工身份;下剩4名职工,每2人承包1间临街门市,每门市预借周转金2000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上缴“两金”。至2000年,困境仍难以扭转,改制效果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