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卫生医药
自秦、汉始,华池境内便有岐黄之术流传。西魏、隋、唐、宋,华池、怀安两县曾设病坊或医坊。明代,境内设有医学训科二。清末、民国初期,东华池、柔远、新堡、李良子、怀安等地设中药铺,有私营医药人员12人,尤以怀安老字号倪氏“经生堂”医药铺闻名。当时,民间虽有少数中医治病,但医疗条件甚差,地方病、常见病甚多,大多数穷人有病无钱医治,或听天由命,或求神打卦,死于非命者颇多。
陕甘边区时期,红军在南梁荔原堡设保健药店,为民医病。陕甘宁边区时期,本县坚持“预防为主,医疗为辅”的方针,把开展卫生运动作为“完成抗战建国大业的重要任务”,引导和组织群众,改变不讲卫生的陋习。八路军三八五旅七七○团、抗大七分校创办的保健药铺(店),曾为当地群众防治疾病。
共和国成立后,本县各级人民政府大力开展卫生宣传教育,组建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卫生人员,增加设备和药品,逐步改变了全县城乡缺医少药的状况,使医疗卫生事业有了较大发展。2000年底,本县有县级卫生医疗机构6个,中心卫生院3所,乡镇卫生院15所,村级和个体诊所150个;全县有医务人员383人,村级个体医生284人;县、乡医院有病床332张,县医院及乡镇中心卫生院都配备有B超、胃镜、心电图机、X光机、手术床、高压消毒器等较精密的医疗设备;全县各种传染病发病率降至180/10万以下。人均寿命由1988年的67岁提高到69岁。广大人民群众的疾病防治有了基本保障,健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第一节 机 构
行政机构
清代华池隶属庆阳、合水两县,县设医学训导。
陕甘边区时期,庆北办事处由文化委员兼管卫生工作,华池县苏维埃政府由副主席兼管文教卫生工作。
陕甘宁边区时期,华池县抗日民主政府三科兼管卫生工作。
华池县卫生局 1949年10月至1952年11月,卫生工作仍由县人民政府三科兼管。1952年12月至1957年4月,县人民政府设卫生科。1957年4月卫生科撤销,卫生工作由文教科兼管。1958年4月至1961年底,境内卫生工作由庆阳县文教卫生科管理。1962年1月,华池县人民政府设文教卫生局,管理文化、教育、卫生工作。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文教卫生局陷于瘫痪。1968年4月,县文卫革命领导小组主管卫生工作。1971年12月成立卫生局,1984年1月改称卫生计划生育局,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1984年秋,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分设。1987年6月,卫生局始设医政、药政、计财、人秘4个股;下辖县卫生防疫站、县妇幼保健站等。
华池县医药管理局 1980年3月成立,与县医药公司设一套班子,挂两个牌子,合署办公,下设人秘、计财、业务3个股,并设有药品质检小组,隶属县人民政府。1985年7月,县医药管理局撤销,1994年4月恢复,设局长、副局长各1人,局长兼任县药材公司经理。
华池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1952年4月成立,1958年并入庆阳县。1962年1月机构恢复。“文化大革命”中机构陷于瘫痪,1980年3月8日恢复工作,下设办公室等。
防保机构
华池县卫生防疫站 1956年春成立,时称华池县卫生防疫保健站,有工作人员5人。1958年4月撤销。1962年1月恢复,时有站长1人,工作人员7人。1966年撤销,在县人民医院附设防疫科。1971年,恢复华池县防疫保健站。1973年站内始设化验室。1974年改称华池县卫生防疫站,内设防疫、卫生、慢性病防治、化验等股(室)。2000年,设有防疫、结防、卫生、检验、总务、办公6个股(室)。为全县卫生防疫的业务指导中心。
华池县妇幼保健站 1974年3月成立,时有站长1人,职工3人。1989年内设妇保、儿保、总务、办公室4个(组),并开办了妇幼保健门诊。1995年6月,增设临床科室。1998年晋升为一级甲等妇幼保健站。1999年创建为“爱婴医院”。为全县妇幼保健指导中心。
华池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 1954年2月,西北军政委员会卫生部派地方病实验所技术人员到本县白马区进行地方病调查。当年将该所第二站移交甘肃省管理。1955年6月,站址由庆阳县城迁到白马区的南梁,改称华池县地方病实验站,当年又改称华池地方病防治站,直属庆阳专员公署领导。1958年4月撤销,人员、财产移交庆阳县。1965年3月12日,恢复华池地方病防治站。1966年9月,站址迁至林镇公社黄渠大队改称华池县地方病防治站,有工作人员3人。1968年并入林镇卫生院。1983年12月成立华池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为中共华池县委辖属的事业单位。2000年,有职工6人,分设财务股、化验股。
医药机构
华池县医药供销处 1941年在悦乐成立华池县医药供销处,负责管理全县中西药品的引进、购销、采集工作。
华池县药材公司 1956年10月成立,1958年4月并入庆阳县药材公司,在柔远城设药材购销组。1962年初恢复华池县药材公司。1980年3月改称甘肃省医药总公司华池县医药公司。共有职工45人。曾在悦乐镇设药材购销组,1998年撤销。此后,在悦乐、元城、山庄设有医药销售部,在县城设有西街、中街、南街3个医药零售门市部。
医疗机构
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六军四十二师医院 民国二十三年(1934)二月在南梁成立,院址设今林镇乡小河沟。马锡五任院长。当时西药极少,主要以中草药、针灸医疗,服务对象为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红军指战员和附近群众。
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医院 1934年11月在南梁成立,史鸿雁任院长,有医务工作人员24人。翌年春,医院随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转移陕北甘泉县下寺湾等地。
华池县保健药社 1940年在悦乐成立。1942年4月,有中西医人员3人。1950年11月迁至柔远城关帝庙,时有工作人员5人。
本县于1944年至1946年先后建起区办药社4处。其中,元城区药社成立于1944年,医生1人,司药兼会计1人;温台区药社成立于1944年夏,有医生、司药各1人;白马区药社成立于1946年3月,有医生1人,司药、实习生各1人;柔远区药社成立于1946年1月,有医生1人,司药兼会计1人。
陇东军分区卫生所华池分所(休养所) 1942年先后驻本县吕良沟、田家沟、肖马岔及二将川、温台等地。
陇东分区专员公署卫生所 1942年在庆阳县城建立。1947年4月至1949年6月,曾随陇东分区党政军领导机关先后移驻本县刘坪、元城、连集等地。
陇东军分区医院 1945年秋抗日战争胜利后,陇东军分区医院分设为野战医院、预备医院和随军医院。其中,野战医院于1945年移驻东华池,谢登鸿任院长;预备医院曾移驻本县温台田家河,罗克任院长;随军医院曾驻本县田家畔、龚家沟门等地。
华池县人民医院 1951年3月由华池县保健药社更名为华池县人民卫生院。1952年新建房屋19间,设病床3张。1953年3月,县卫生院改称华池县人民医院。1958年4月,改称庆阳县第二人民医院,1962年1月,复称华池县人民医院。1974年春,投资2.3万元,新修门诊部、住院部共48间。1970年,曾更名为华池县第一人民医院,时有病床35张。1987年,建起门诊部大楼。1991年11月,新建成住院部大楼,为综合性二级乙等医院。1992年改称华池县人民医院。1997年,创建为“爱婴医院”。2000年,县医院有职工118人,其中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医师23人,初级职称人员60人,行政及其他人员33人。院内设有门诊部,并在县城中、西街分设第二、第三门诊部。住院部有病床120张。医院拥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肛肠科、B超室、心电图、脑电图、检验科、放射科、胃镜室、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儿科、防保科等16个科室。年门诊病人6万多人次,收治住院1800余例,施行各种手术800余例,抢救危重病人400多例。可开展胃大部切除、胆囊切除、肝破裂修补、脊髓探查、小儿麻痹矫形、宫颈癌根治等大、中型手术。
华池县中医医院 1988年秋在县城赵沟门动工新建,占地8亩,有门诊楼1幢。建院初有职工38人,2000年底,职工增至6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4人(中级职称9人,初级职称39人,其他6人),后勤工作人员9人。设有内科、外科、肛肠科、针灸科、化验室、放射科、心电图室、B超室、口腔科、皮肤科等15个科室。设有病床30张。在县城中街和西关设有第二、三门诊部。主要设备有分光光度计、B超、200mAx光机、腹部刀包、光谱治疗仪、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医院以治疗脾胃、风湿病见长。
悦乐中心卫生院 1951年3月,温台区(第四区)在悦乐成立卫生所,借民房5间,占古庙一座作为院舍。1958年5月改称悦乐公社卫生院。1966年春,新修门诊部9间和宿舍、病房15间,改称悦乐地区卫生院。1970年,改办为华池县第二人民医院。1992年改称悦乐中心卫生院。医院建有3层单面门诊楼1幢,设有门诊部、住院部、内科、外科、妇科、小儿、检验、放射、药剂等13个科室。2000年底,有职工46人,其中技术人员42人(含主治(管)医师8人)。主要设备有200mAx光机、A超、B超、心电图机、胃镜、721分光光度计、超声波诊断仪、显微镜、多功能手术床等。年门诊病人14400多人次,收治住院病人400多例。1996年,被庆阳地区命名为甲级中心卫生院。1997年,被省、地评定为一级乙等综合医院。1999年创建为“爱婴医院”。
元城中心卫生院 1951年3月,元城区(第二区)在元城成立卫生所,时有职工3人,窑洞2孔。1958年5月改称元城公社卫生院,新建房屋11间。1962年改称元城中心卫生院。1978年,设防保组,病床增为15张。1999年,新建2层单面门诊楼18间411平方米。2000年底,有职工11人,其中主治医师1人,助理级人员8人,其他人员2人。主要设备有50mAx光机、分析天平、心电图机、万能手术床、双目显微镜、洗胃机、电热恒温箱等仪器设备12台(件)及手术、化验器械等,仍设病床15张。年门诊病人13000多人次,收治住院病人70多例。为甲级乡镇中心卫生院。
山庄中心卫生院 1963年,成立山庄公社卫生所。1966年春,扩建为山庄地区医院,占地6亩,建有平房14间。1978年,改称为山庄中心卫生院,有病床16张,配有50mAx光机、电动吸引器、麻醉机、离心机、心电图机等。至2000年底,建筑面积为1100平方米,业务用房600平方米。有职工10人,其中主治医师2人,助理级人员6人,其他人员2人,年门诊病人11300多人次,收治住院病人170多例。为甲级乡镇中心卫生院。
乡卫生院 50年代初元城、李良子、白马、悦乐、柔远5区设立5个区卫生所。1962年前后增设五蛟、林镇、紫坊畔、乔河、怀安、白马、乔川、城壕、定汉寺、上里塬、温台、王咀子、庙巷、山庄14个公社卫生所和东华池林场卫生所。1978年均改称乡(场)卫生院。至2000年底,全县有15个乡卫生院和1个林场卫生院,其中南梁、林镇、紫坊畔、乔河、李良子、五蛟、怀安、白马、乔川、定汉、城壕、上里塬12个乡卫生院达到甲级卫生院标准。
村级卫生所(站、室) 共和国成立初,本县仅有悦乐、李良子、廖坪、东华池等少数私人诊所。50年代中期发展为联合诊所。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各生产大队均办起保健站。70年代改称合作医疗站。80年代改称卫生所。2000年底,全县有村级卫生所113个。长庆油田第二采油技术服务处、元城、城壕矿区各设有卫生所1个。学校、机关单位设有卫生所(室)3个。
表22-1-1 | 乡级卫生院基本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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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 | 创建 | 职工人数 | 其 中 | 主要设备 | 占地 | 建筑 | 病床 | 年均诊 | 年均收 | 年均业 | ||
主治医师 | 助理人员 | 其 他 | ||||||||||
李良子乡卫生院 | 1951.3 | 5 | 1 | 3 | 1 | 5 | 2308 | 440 | 6 | 2000 | 10 | 0.96 |
南梁乡卫生院 | 1951.3 | 8 | 4 | 3 | 1 | 5 | 2800 | 740 | 5 | 11000 | 96 | 8.10 |
乔川乡卫生院 | 1956.7 | 3 |
| 1 | 2 | 6 | 520 | 412 | 7 | 3329 | 31 | 4.23 |
东华池林场卫生院 | 1957.5 | 14 | 4 | 5 | 5 | 4 | 3999.6 | 1044 | 154 | 4700 | 75 |
|
城壕乡卫生院 | 1957.5 | 9 |
| 7 | 2 | 4 | 5329 | 480 | 15 | 5600 | 86 | 4.74 |
五蛟乡卫生院 | 1958.3 | 8 | 2 | 3 | 3 | 5 | 5332.8 | 600 | 8 | 9826 | 50 | 8.11 |
怀安乡卫生院 | 1962.3 | 5 |
| 2 | 3 | 5 | 2334 | 580 | 5 | 9520 | 45 | 3.69 |
紫坊畔乡卫生院 | 1962.3 | 5 |
| 5 |
| 3 | 2150 | 400 |
| 11237 | 49 | 7.50 |
林镇乡卫生院 | 1963.2 | 4 |
| 2 | 2 | 6 | 2400 | 470 | 8 | 3176 | 76 | 5.40 |
庙巷乡卫生院 | 1963.3 | 3 |
| 2 | 1 | 2 | 2300 | 420 | 3 | 1600 | 17 | 1.10 |
白马乡卫生院 | 1963.3 | 5 | 2 | 3 |
| 5 | 3600 | 560 | 5 | 9680 | 36 | 4.45 |
定汉乡卫生院 | 1963.3 | 6 |
| 2 | 4 | 4 | 3100 | 460 | 2 | 2880 | 2 | 3.23 |
上里塬乡卫生院 | 1963.3 | 3 |
| 3 |
| 6 | 4000 | 440 | 8 | 9600 | 25 | 9.93 |
乔河乡卫生院 | 1963.3 | 6 |
| 4 | 2 | 4 | 2440 | 380 |
| 5387 | 51 | 5.50 |
王咀子乡卫生院 | 1980.3 | 4 |
| 1 | 3 | 3 | 2100 | 380 | 2 | 900 | 20 | 0.84 |
温台乡卫生院 | 1980.8 | 4 |
| 2 | 2 | 4 | 1200 | 440 | 2 | 3600 | 35 | 1.87 |
表22-1-2 | 乡卫生院主要设备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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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 | 洗胃机 | B 超 | 显 微 镜 | 50m | 30m | 综合产床 | 电动吸引器 | 电动离心机 | 心电图机 | 万能手术床 | 无 影 灯 | 离心沉淀器 | 胃肠减压器 |
南梁乡卫生院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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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1 |
| 1 |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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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镇乡卫生院 | 1 |
| 1 |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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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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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坊畔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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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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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乔河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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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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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巷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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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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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台乡卫生院 | 1 |
|
| 1 |
|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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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汉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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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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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壕乡卫生院 | 1 |
|
| 1 |
| 1 | 1 | 1 | 1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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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里塬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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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 1 | 1 | 1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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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咀子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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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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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子乡卫生院 | 1 |
| 1 | 1 |
| 1 | 1 |
| 1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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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蛟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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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
| 1 | 1 | 1 |
| 1 |
| 1 |
怀安乡卫生院 |
|
| 1 |
| 1 |
| 1 |
| 1 |
| 1 |
|
|
乔川乡卫生院 | 1 |
| 1 |
|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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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1 |
白马乡卫生院 | 1 |
| 1 | 1 |
| 1 |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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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卫生防疫
传染病防治
防治工作 民国时期,境内有记载的急性传染病16种。部分乡村有“花儿匠”开始接种牛痘疫苗,施行揭夹种痘。陕甘宁边区时期,中共华池县委和县抗日民主政府十分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1944年11月后,本县积极落实陕甘宁边区文教大会《关于开展群众卫生医药工作的决议》,迅速动员一切力量,开展卫生运动,大力扑灭流行疾病。据1946年《华池县三年来卫生工作报告》记载,本县曾流行有伤寒、吐黄水、肿脖子、痢疾、霍乱等疫病,发病数千例,死亡达6038例。当年,县保健药社为群众治疗传染病和其他慢性病1900余例,免费送药品52元。1947年,白马区(辖今南梁、山庄、林镇、紫坊畔乡)天花流行,死亡413人。陇东分区和县人民政府组织分区卫生社、县保健药社和当地驻军卫生人员100余人,及时奔赴疫区开展防治,控制疫情,使大部分患者恢复健康。1947年,伤寒病流行,仅元城区一乡,自当年2月至翌年自卫战争开始,全乡患过传染病的户数占90%,人口占74.8%以上,病死69人,占总人口的4.07%。县人民政府组织动员干部群众和医务人员,收集整理民间土、单验方,采取各种措施,一边防止传染,一边抢救病人。控制了疫情发展。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和医疗卫生单位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使本县境内流行的传染病虽有,但基本上能得到及时防治。50年代末,本县消灭了天花。1962年后,本县境内再未发生狂犬病。1965年后,本县无炭疽发病。1968年后,无伤寒、黑热病发生。1974年后未发生白喉、斑疹伤寒。80年代后,本县卫生防疫工作水平明显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逐步实行依法管理,重点传染病的发病率大幅度下降。1984年,成立县慢性病防治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组,对全县19个乡镇进行结核病调查防治。1993年,本县实施世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对项目期内的病人进行免费治疗、归口管理、全程督导化疗,使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1996年,被省项目办评为全省先进县,获二等奖。
主要传染病 本县流行的主要传染病有19种。其中急性传染病16种,慢性传染病3种。
天花 在本县流行已久。50年代后期消灭。
白喉 共和国成立后时有发生,死亡人数较多。1964年柔远公社发生白喉,持续4年,累计发病57例,死亡6例,经地、县医疗队大力防治,扑灭了疫情。1971年发病2例,1973年发病1例,此后再未发病。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1967年爆发,遍及全县,持续半年有余,发病334例,死亡43例。1969年发病20例,死亡5例。1970年至1980年发病74例、死亡1例。1981年至1988年发病28例,死亡4例。1989年至1998年发病3例。
伤寒 俗称“出水病”。民国时期有流行。1962年至1968年,全县累计发病156例,死亡2人。1995年发病2人。
斑疹伤寒 共和国成立前就有流行。1962年至1970年,全县累计发病86例,均无死亡,此后再未发病。
回归热 1969年至1979年,全县累计发病59例,1980年至1984年,全县累计发病6例,此后无发病。
脊髓灰质炎 即“小儿麻痹症”。民国时期及50年代无疫情记载。1964年至1965年发病7例,1971年和1973年两年发病7例。此后无发病。
炭疽病 1965年发病4例,此后无发病。
黑热病 1962年至1967年发病55例,此后无发病。
麻疹 俗称“浮花”。1962年至1969年,全县累计发病3199例,死亡43例。1970年麻疹流行,发病1085例,死亡2例,1971年至1972年发病68例,1973年,全县发病1133例,死亡12例。1974年至1983年,全县累计发病5883例,死亡1例。1984年,发病516例,死亡4例。1985年,发病373例,死亡1例。
细菌性痢疾 1962年至1970年,全县累计发病1094例,死亡13例。1971年至1980年,全县累计发病8337例,死亡60例(其中1977年至1978年痢疾大流行,两年共发病2834例,死亡15例)。1981年至1990年累计发病2213例,死亡8例。1991年至1998年累计发病2302例,无死亡。
百日咳 1962年至1969年,全县累计发病1069例,死亡21例。1970年至1979年,全县累计发病2447例,死亡5例。80年代以后,发病率逐渐下降,1980年至1998年,全县累计发病530例,死亡1例。
猩红热 1966年至1967年,全县发病12例。1970年至1979年,全县累计发病95例。1980年至1998年,全县累计发病25例,均无死亡。
病毒性肝炎 1962年至1969年,全县累计发病52例。1970年至1979年,全县累计发病252例。80年代起,发病逐渐上升,1980年至1998年,全县累计发病达2606人。
流行性感冒 1962年至1969年,全县累计发病6453例,死亡4例。1970年至1971年在全县流行,两年发病8902例。1972年至1984年,全县累计发病11758例,死亡1例。在有疫情报告的各年,流感均有发病,且居各种传染病之首。1984年后无大流行,停报疫情。
肺结核 俗称“痨病”,流行已久。1996年起,列入乙类传染病上报。1996年发病76例,1997年发病102例,1998年发病98例。
新生儿破伤风 1996年起,列入乙类传染病上报疫情,1996年,发病2例。1997年,发病2例。
结核病 民国时期发病率较高。1964年,本县开展卡介苗接种,预防结核病。1984年,组建工作组对全县19个乡镇进行结核病调查,查出肺结核病人513例,患病率为3.74%。1987年至1992年,普查出结核病人217例。1993年至1998年,县结核门诊发现病人715例,对世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期内的病人实行免费治疗,治愈病人613例,治愈率达81.62%。
性病 1951年,省、地性病防治工作队一行15人在县内进行普查和治疗,至1956年查出患者123人。1963年至1964年,县上成立性病防治队,深入病区,登门入户进行查治。在有性病症状的1204例中,发现梅毒患者508例(现症133例,潜伏375例) ,淋病274例,发病率为51%,当年治愈179例,占患者的68.1%。70年代,在性病重病区继续进行边查边治,控制疫情。从1983年开始把性病列为老区建设资金防治款项中,实行免费治疗。1985年至1989年,拨专款5.5万元,治疗性病患者1393例。90年代,拨专款5.4万元重点开展性病监测工作。
预防接种 1945年春本县开始疫苗接种工作。本年6月3日《解放日报》第二版刊发《华池保健药社今春专请两个医生下乡给群众娃娃种牛痘》的报道,介绍了华池县保健药社的事迹。共和国成立后,本县对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从人力、物力、技术方面给予加强。1952年春,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1963年,本县疫苗接种4798人,接种率83.2%。1964年开始,全县有计划地开展了大面积的预防接种工作,当年接种卡介苗734人,接种率73%。1965年,接种百、 白二联、卡介苗、白喉类毒素、糖丸等疫苗,接种率分别达到82%、71.5%、84%和89%。1970年,全县开展计划免疫工作,对12岁以下的儿童进行登记和建卡、上卡工作。1984年,按照1980年省发《预防接种实施办法》及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本县计划免疫程序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接种率平均达到83.33%。1989年和1990年合格接种率连续两年达到85%以上,县防疫站获甘肃省卫生厅“计划免疫先进集体奖”。为了实现1995年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从1993年12月开始,本县对0~47月龄儿童进行两轮糖丸孩化免疫。1995年底,对全县19516名适龄儿童投服了2~3次糖丸。1996年3月,为了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县政府向甘肃省卫生厅报送了华池县卫Ⅶ项目实施计划的报告,承诺在本县实施世行贷款卫Ⅶ项目工作。同年,县财政拨款配套经费3万元。1996年至1999年,每年又拨出省级配套经费1万元,用于全县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及宣传培训工作。
地方病防治
本县地方病发病历史久远,为害甚烈。主要有大骨节病、克山病、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病(地甲病)、布鲁氏杆菌病(布病)、地方性氟中毒等。克山病、大骨节病、地甲病主要分布在县东南部,氟中毒病主要在元城、乔川乡一带。
共和国成立后,本县设立了地方病防治专业机构,采取“三防四改”(即防寒、防烟、防潮,改良水质、改良饮食习惯、改善卫生环境、改善居住条件)、全民食碘盐等综合性措施防治地方病。经过50年努力,一些地方病已扑灭,大骨节病明显下降,克山病近20年未爆发流行。
克山病 俗称“吐黄水病”,其病因不明,主要流行在本县境东部山庄、林镇、南梁一带。1944年至1949年,因此病流行死亡1038例。1950年冬至1953年春共发病439例,死亡386例,死亡率高达88.6%,致使山庄、林镇、南梁3乡人口为负增长。本县大面积推广服用“雷击散”,较快控制了病情。60年代初,本县推广以“三防四改”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效果颇佳。1964年,全县发生克山病34例,死亡1例。70年代,重点进行克山病的急救普查工作,并强化“三防四改”措施。1972年给东部7个公社配发了克山病急救包。1974年7月,在林镇公社范台筹建克山病科研点,12月成立了科研领导小组。1980年6月总结评语为“看不出亚硫酸、681、漂白粉改水对克山病有明显预防效果”。1981年,范台科研点终止工作。此后,主要是开展克山病的疫情监测和治疗。2000年,县内有克山病218例,其中慢性克山病37例。
大骨节病 俗称“水土病”、“柳拐子病”。1957年,甘肃省卫生厅组建地方病防治队,在本县南梁乡进行调查,查诊1739例,确诊患者111例,患病率为6.38%。此后主要采取针灸、拔火罐、给食水中投放亚硒酸钠、维生素E等药物进行防治。1978年7月,全县普查出患者9276例。1985年,普查出患者8675例。1986年,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选择五蛟乡杜右手、林镇乡土崖窑、王咀子乡井子塬,分轻、中、重3个点进行监测;并向病区供应硒碘盐42万公斤,发放亚硒酸钠片37万片,服药7559例,大骨节病基本得到控制。2000年底,县内有病人7304例,多为“老拐子”。
地方性甲状腺肿大 俗称“粗脖子”或“瘿瓜瓜”。50年代主要采取含碘食盐片防治,60年代后,全民食盐加碘普遍推广。1972年末,全县有患者218例。1974年底,有患者185例。1976年至1978年,全县患者维持在95例左右。1980年4月,县卫生局、地方病防治办公室首次对全县地甲病进行普查,在4个公社41037人中,查出地甲病患者2246例,同时在17所学校7~14岁的4644名儿童中,查出生理性肿大613例。本县有关部门及时采用大面积使用碘化油注射治疗,1985年达到基本控制指标。此后,本县加强了地甲病监测、抽查和治疗工作,进行全民补碘。2000年,全县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为85%,重点病区给群众补服碘化油胶丸。通过治疗,监测,本县仅有患者275例。
布鲁氏杆菌病 是一种人畜共患的地方性传染病。1971年5月,在全县普查出患者1057例。12月,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组织13人的医疗队,到五蛟公社吴家塬大队先行试点。此后,在全县病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气雾免疫工作,并采用复方费素穴位注射等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治疗,效果良好。1995年12月,经甘肃省地方病防治协调小组、省畜牧局、省卫生厅考核验收,达到“稳定控制”区标准。2000年,通过临床监测和流行病调查,均未发现新的病例。
麻风病 共和国成立后,本县开始病情调查。1955年8月在悦乐区发现患者1例。1957年,先后在乔川、五蛟乡各发现患者1例,当即送两当疗养院治疗,1例病死。1960年至1965年,分别在白马、悦乐、五蛟、城壕公社发现患者5例。1966年,成立县麻风病普查领导小组,抽调41名技术人员在全县14个公社进行普查,1969年,全县累计患者13例,治愈2例,死亡1例,住院治疗9例。1979年4月,在白马公社又发现1例。1983年,在麻风病区组建县、乡、村三级防治网。1987年,在柔远镇发现患者1例,于1988年10月治愈。90年代后,本县主要是开展麻风病的监测工作及对治愈病人的随访工作,无新发病例。
地方性氟中毒 1982年,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对乔川公社进行氟中毒抽查工作,抽查465人,发现氟斑牙患者26例。1983年和1986年,分别对乔川、元城乡进行全民普查,并对饮用水抽样检验,查出氟斑牙患者1705例,经综合分析,将乔川定为氟中毒轻病区。1985年,给乔川乡章渠村安装家用除氟器34台,受益人口185人。1987年10月,县、乡集资13万元,在乔川乡政府所在地修建小型自来水工程一处,供机关、学校、林场和附近群众670人生活用水。通过改水防治,病区氟中毒防治工作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效果。2000年,本县氟斑牙患者仅有473例。
卫生监督
环境卫生 陕甘宁边区时期,县抗日民主政府响应边区政府号召,开展大规模的卫生运动,组织机关干部和乡、村群众经常打扫环境卫生,倡导“革除旧习,讲究卫生,保证健康”。
共和国成立后,环境卫生主要抓粪便管理和日常大扫除,后来在农村推行密封堆肥,在城镇实行垃圾污物定点堆放处理。
从1987年开始,县防疫站对全县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包括商店、旅店、理发馆、图书馆店、影剧院、歌舞厅等)每年进行4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经检查验收合格发放卫生许可证,不合格的则调换工种。同时建立有关组织,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从而使公共场所卫生面貌日趋良好。
饮用水卫生 1973年,本县对全县水质水源进行普查,查明县内共有水源1470处,其中大小河流228条、水窖335个、水井61眼、水泉846个。在这次普查中,共抽检水样263份,检验不含三氮的水样27份,搞清了三氮超标与水源污染的关系。80年代初,经有关部门对全县井水、泉水、窖水进行水质化验分析,本县西南部水质较好。南梁的九眼泉、东华池的华池泉、定汉的太阳泉、新堡的转咀泉、李良子的水龙泉、石咀泉、白马的白马泉、柔远的响水泉等水质含氟量低,三氮不超标。至1984年底,全县共完成防病改水项目1658项,其中打水井240眼、水窖1271口、水泉38处、涝池103个,总投资18.11万元,受益人口9257人。同时,省、地投资2605万元,在上里塬乡彭家寺、紫坊畔乡兴建大型防病改水上水工程2处,供水半径25公里,受益3500余人。1985年,本县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监测项目主要包括感官指标、细菌指标和理化指标3类20余项,并对集中式供水地区的水源进行漂白粉消毒。90年代,本县加强了对生活饮用水的管理,县城每年第一季度对供水检测一次,乡镇每年对生活饮水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是县内生活饮用水细菌普遍超标。
食品卫生 本县食品卫生由县卫生防疫部门实施管理。最初仅抓饮食行业卫生管理。1963年7月,县文教卫生局《关于印发〈华池县饮食服务行业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禁止腐败霉烂变质不洁食品出售;禁止其他有害人民健康的饮料出售。防疫由县保健站对饮食摊贩作严格检查。1965年,本县在饮食行业推行“三防一消”(即防蝇、防尘、防鼠、食具消毒)卫生制度。70年代,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商业部发的《食品卫生五四制》,县防疫站设立食品卫生股,强化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1983年7月1日《食品卫生法》颁发施行,当年全县办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培训班3期,受训人员150人。县防疫站对全县44户食品从业单位进行了建档工作,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将13名传染病患者调整了工作,给合格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分别发放了《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1997年县卫生局在防疫站设公共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学校卫生 本县于1956年9月开始,在中学开设了生理卫生课,并设立保健室。1962年,中学配备校医或保健老师,各小学设置有保健箱,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1963年,县防疫站对柔远小学189名小学生进行了体格检查,查出有各种疾病的学生170人,占学生总数的89.6%,主要疾病是砂眼、蛔虫、龋齿、近视眼及其他慢性病。为此,县文教卫生局和防疫站对学校提出了具体要求:讲好个人卫生,住校学生每人要有一条洗脸毛巾;搞好环境卫生,学校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评比;学校成立爱卫会,班上成立爱卫小组,建立卫生制度,实行每天一清洁,周末大扫除制度。同时要求学校和家长对学生搞好疾病防治工作。1964年4月至7月,县防疫部门配合庆阳专区防疫站对县内13座教室进行卫生调查。1965年冬,华池一中开展视力保护和卫生知识教育,推行眼保健操,训练保健员13人。1983年,本县配合庆阳地区防疫站对华池一中、华池二中、乔河初中、柔远小学和上堡子小学的26个教室进行了卫生调查,结果为,双侧采光均符合卫生要求,11座教室的高度、容积、面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15座教室人工照明平均光度小于50LVX,一些窗台、课桌椅高低不符合卫生标准。1984年,县防疫站对华池一中、华池二中、柔远小学、城关小学的1701名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学生视力减退占29.1%,1985年,又对全县12所中学、4所八年制学校和15所小学的4374名学生进行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查出肺结核患者16人,可疑心脏病患者196人,肝肿大25人,畸形6人,平板足27人,色盲24人,视力减退666人,砂眼343人,口腔疾病808人,其他病患者39人,共计2150人,占学生总数的48.6%。1993年11月,县防疫站对小学生家庭学习照明及桌椅卫生进行调查后,发现存在问题较为严重。为提高学生和家长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防疫部门的专业人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1994年调查,已有486户改善了照明、桌椅等卫生条件。1991年至1995年,本县开展对学生常见的6种疾病的重点防治。华池一中、华池二中、华池县职业中学设专职校医,其余中、小学设专(兼)职保健老师34人,全县中、小学普遍建立健全了学生健康档案。1997年4月,县卫生防疫、教育部门抽调人员,对3所中学和3所小学的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进行了抽查。
劳动卫生 本县卫生制度的监督工作起步较晚。1966年4月悦乐公社刘家湾大队河东生产队某社员家发生农药中毒事件后,中共华池县委、县人民政府通知各公社对农药使用、存放进行认真检查,并制订了管理制度。80年代,县内劳动卫生监督走向规范化。1983年,县防疫站配合庆阳地区防疫站对华池县地毯厂、粮油加工厂、印刷厂的5个车间空气粉尘含量进行监测。1984年,对县内7个工矿企业进行摸底建档。1986年,对11个工矿企业进行建档并制定职业病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病报告制度,对20台X光机建立了使用登记卡。1998年,在对9户工矿企业进行调查中发现,接触有害有毒物质的83人。
爱国卫生运动
陕甘宁边区时期,县抗日民主政府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讲究卫生,防治疾病。1937年至1946年在全县范围内多次开展群众性的卫生运动,积极引导群众定期剪指甲,拆洗被褥,消灭虱子、臭虫,切断疾病传染源。各区、乡干部经常深入农村,动员群众修厕所、建畜圈、改良水源、清理垃圾,曾涌现出了城壕村等享誉陕甘宁边区的卫生模范村。
共和国成立后,本县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起来。1950年,本县人民群众积极响应毛泽东主席“动员起来,讲究卫生,消灭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的号召,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952年10月,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干部、工人、学生及城乡群众除“四害”、讲卫生,挖蛆蛹、灭蝇蚊、灭麻雀、捉老鼠,修建畜圈、厕所,清除垃圾,改建水源。1957年,县城建立街道卫生轮流制度。60年代初期,本县贯彻“生产讲卫生,讲卫生为生产”的方针,开展以预防传染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1964年,大抓农村卫生治本工作,成效显著。70年代,全县开展“两管五改”(即管粪、管水,改水、改厕所、改畜圈、改炉灶、改造环境)为中心的卫生基本建设。
1980年以后,本县以“五讲”、“四美”为中心,在农村以建设文明村镇为重点,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在县城机关形成了“清晨一次扫,周末大扫除”的卫生制度。至1985年,全县共建成文明卫生单位64个、文明卫生村19个。同时结合“两管五改”工作,全县整修厕所78个,增设垃圾处理场地3处。在治本的同时,全县从抓重点、抓死角、抓四化(即绿化、美化、净化、硬化)入手,制定了《华池县城卫生管理办法》,成立县城卫生清洁队,连年开展大规模的爱国卫生运动及宣传活动,使城镇卫生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
90年代,本县城镇以综合整治街道和市容市貌、清理卫生死角、美化绿化环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农村以继续治理“脏、乱、差”和改水、改厕为重点,彻底改变卫生状况和条件。1990年,县城86个单位和鼠害密度较高的南梁、山庄等乡镇,进行大规模的灭鼠活动。1992年,县城街道居委会被评为全省“卫生先进单位”,1996年6月,华池县被庆阳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命名为“卫生县城”和“无鼠害城区”。1998年,本县在五蛟乡杜右手村进行畜圈、厕所标准化建设,全村农民家家有砖木结构厕所和标准化温棚猪舍。2000年初,县卫生局制定了《华池县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秋季,在县城开展了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和组织县城机关干部和中小学生划段承包,清理河道垃圾;并投资42万元新建街道垃圾箱9个,水冲厕所3处;确定县城垃圾集中点1处。县城南北大街、东关路、西关路、教育路完成拓宽硬化,增加环卫设施8处,果皮箱36个。县自来水公司对饮用水处理进行了技术改造。至2000年底,全县建成文明卫生单位34个,文明卫生乡镇7个,卫生单位73个,卫生村36个,卫生街道5条,卫生巷18条。在卫生目标管理中,本县曾6次名列全区第一。
第三节 保 健
妇女保健
新法接生 民国时期,本县妇女分娩时因感染死亡率很高,严重威胁着妇女和婴儿的生命和健康,在民间流传有“生一窝,死一坡,只见娘怀胎,不见儿出月”的辛酸民谣。根据地时期,县抗日民主政府关心妇女疾苦,倡导新法接生,给本县培训出10多名新法接生员,但受制于当时条件,推广面不大。
1952年,省、地卫生部门给县卫生院派助产士1人,当年10月本县举办接生员和改造旧助产婆训练班,给接生员配发了接生包。1957年,全县培训区乡接生员34人。1963年本县新法接生婴儿250人,新法接生率为20%。1973年,在全县大力推广新法接生。1976年,结合贯彻国家卫生部妇幼卫生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全县大抓生产大队妇产院组建和接生用具发放等工作,新法接生率提高到75.2%。1977年,本县培训接生员444人,当年出生的1472名新生儿中,采用新法接生的1258人,新法接生率达85.5%。1982年至1985年,在整顿村级卫生组织的基础上,全县大力推广科学接生,新法接生率提高为97.3%。1990年,本县配合庆阳地区妇幼保健院,在县内抽选15个点进行接生质量调查,新法接生率为67.6%。1995年,全县新法接生率达到90.5%,母乳喂养率为96%,婴幼儿死亡率下降了7%。2000年初,本县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活动,新法接生率达到95.6%,住院科学分娩率达到62.1%。在实施《1996~2000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妇幼卫生人力发展项目》期间,本县投入经费35.6万元,用于人员培训、入户督查及设备配发等项目,培训专职干部101人次,村级妇幼保健人员718人次,给县、乡、村配发各类器材45种988台(件)。全县新法接生达到庆阳地区下达的指标。
妇女“五期”劳动保护 共和国成立后,本县逐步加强对妇女实行月经期、怀孕期、哺乳期、产褥期、更年期的劳动保护。1958年“大跃进”及其之后三年生活困难时期,因对妇女劳动保护一度漠视,本县一些妇女多发生闭经、子宫脱垂。1964年,结合贯彻执行中央对女工实行劳动保护的指示,本县规定妇女在哺乳期,每天喂奶两次,每次40分钟;怀孕7个月后不派重活,不值夜班。1974年,县妇幼保健站对8个公社3460名妇女的结婚年龄、生育情况、孕期卫生和妇女病发病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为,妇女初潮最早为13岁,占2.4%,最迟为20岁,占8.8%;普遍经期卫生差,妇女病发病率高。此外,难产多见,80%至90%的妇女还采用传统接生,产后感染等疾病较为普遍。发病率在26%左右。1978年,本县始将更年期列入妇女劳动保护。80年代,城镇妇女产假由54天增加到84天,农村妇女产假改为90~100天。1988年,开展计划生育间隔服务,全县妇女选择一种节育措施节育率达80%以上。1990年初,本县启动《发展中国基层妇幼卫生、计划生育合作项目》,推行新婚夫妇婚前检查制、孕产妇保健合同制。当年新婚夫妇入保346对,入保率为86.7%,住院分娩111人,住院分娩、科学接生率为60.3%。1998年,新法接生率达到95.6%,住院分娩率达到55%,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5%,孕产妇保健合同入保率达到94%。
妇女病查治 1974年,县妇幼保健站对8个公社的妇女病进行普查,发病以盆腔、生殖器官炎症占第一位,其中宫颈糜烂肥大、阴道炎、附件炎发病率为48.8%,其他疾病占14.6%,功能性疾病占7.8%,不孕者占3.5%,妇女病发病率为63.4%。1975年,白马公社在县第二人民医院帮助下,用自制“双百合剂”对35例滴虫性阴道炎进行治疗,效果良好。当年,在对10293名育龄妇女普查中,发病7034例,发病率为68.3%。1978年,本县重点对妇女尿瘘、子宫脱垂进行查治,发现子宫脱垂145例,当年治愈14例,治愈有效53例;有尿瘘病人6例,手术治愈1例。1990年至1998年,县妇幼站每年在1~2个乡开展妇女病普查,对病人给予及时治疗。但妇女病发病率仍未得到有效扼制,宫颈炎症、癌症呈增长势头。
婴幼儿保健
生长发育状况调查 县妇幼保健站每年对县幼儿园及部分小学或乡村儿童进行1~2次体格检查。1979年7月,县妇幼保健站对柔远小学和悦乐公社悦乐大队10岁内的283名儿童进行了体格发育状况调查和体检,其中165名儿童患有各种疾病,发病率为58.3%。同时,对其中7岁以下的58名儿童免疫接种状况进行了调查,接种了牛痘苗、卡介苗、麻疹疫苗,投服了小儿麻痹糖丸,平均接种投服率达到97%。1986年,本县依照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城乡儿童保健工作要求》,把儿童保健纳入了系统管理。1987年县妇幼保健站对柔远镇0至7岁儿童佝偻病、营养不良缺铁性贫血病的发病率进行调查,在705名调查对象中,有“两病”的儿童475名,患病率为67.4%。县妇幼站及时提出防治方案,指导全县的防治工作。1988年6月,对县幼儿园、城关小学幼儿班的281名儿童,建立了健康手册。1990年,县妇幼保健站对县幼儿园78名6岁以内的儿童进行了智能筛查试验,其中高智能占22.46%,中上智能占37.8%,中等智能占32.05%,中下智能占6.41%,低智能占1.28%,初步掌握了儿童智力发育的基本状况。1997年,县内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达13246例。在1911人中,体重小于中位数-2SD人数116例。2000年,全县周岁以内儿童计划免疫以乡为单位“四苗(丸)”接种投服率达到99.33%。
儿童病查治 民国时期,本县儿童发病频繁,且得不到治疗,死亡率甚高。南梁、山庄一带,29个母亲共生育过160个婴儿,因病死亡134例,死亡率为83.75%,其中死于新生儿破伤风者39例,占29.1%。共和国成立后,县政府非常重视儿童保健和疾病治疗。1953年,县防保组织对儿童病进行了调查和检查。60年代,因自然灾害影响,儿童营养不良者增多,1979年,县妇幼保健站对柔远小学和悦乐公社悦乐大队的283名儿童进行了体检,共查出患病儿童165名,发病率达58.3%。当年11月,又对全县17498名儿童进行免费驱蛔。1986年,县妇幼保健站将县内24个行政村确定为儿童“四病”(即肺炎、腹泻、缺铁性贫血、佝偻病)调查点,0~7岁的276名儿童受到检查,普查率为84.4%;查出患病儿童526例,发病率为19.05%。同时为家长提供了防治方案。1990年,对县幼儿园360名儿童进行健康检查,查出患病儿童151例,占总数的42%。1995年,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三七儿”死因回顾性调查。1997年3月,对元城、白马乡进行第七个10%人口区域内儿童病普查普治,实查1223例,患病人数553例,患病率为45.2%。对4~7岁儿童进行了50项智能测试,共测112例,其中高智能5例,中上智能24例,中等智能75例,中下智能6例,低智能2例。当年对186例患病儿进行了相应的治疗。农村散居儿童系统管理达到65.8%。
母乳喂养 母乳喂养为本县婴儿传统的喂养方法。80年代以后,城镇职工家庭婴儿的母乳喂养率逐步下降。1990年,本县启动《加强中国基层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工作。次年,县妇幼保健站对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等6种保健知识的培训和复训工作。1996年,县妇幼保健部门制定了“创建爱婴医院”规划,并在全县大力宣传和实施。1997年至1999年,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站、悦乐中心卫生院创建“爱婴医院”达标,母乳喂养率均达到96%以上,被国家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爱婴医院”。
职工保健
全国解放后,本县对干部、职工的保健工作逐步加强。1966年,县防疫站和县人民医院对县直机关和华池一中、柔远小学等33个单位的499名干部职工进行体格检查,查出各种疾病患者62例,对患重病的15名职工送往外地条件好的医院治疗。同时,县文教卫生局发出《关于认真做好职工和师生中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医疗单位贯彻执行。1977年5月,县人民医院,县防疫站集中27天时间,对全县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全县应查干部职工1539人,实查1213人,查出患各种疾病的381人,发病率为31%。1978年,县卫生、民政、粮食、商业4局联合发出《关于一九七八年职工享受保健食品待遇的通知》,批准县砖瓦厂、农机厂、县人民医院、林镇科研点等7个单位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52名职工享受保健食品待遇。1979年,全县又有报批126名职工享受保健食品待遇。80年代,本县对部分职工开始发放保健津贴。90年代,对这些职工定期进行以肺病普查为主的健康检查,对查出的患病职工及时治疗,并指导其防治。
老龄保健
据史料记载,1944年,本县人均寿命仅为34.5岁。共和国成立后,老龄工作得到重视。每逢重大节日,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带领有关工作人员看望退休老干部和农村生活困难的患病高龄老人,上门给他们送钱、送医。50年代,县人民医院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指定思想好、技术强的医务人员对年老体弱的老干部进行家访,开展巡诊工作。70年代,老干部保健工作有所加强。1978年,本县修建“老红军敬老院”(后更名“华池县光荣院”),先后接收42名老红军、老八路休养,并调配1名专职保健医生、2名服务员进行保健服务。1983年,在县光荣院成立医疗室,免费为休养人员提供日常预防保健和疾病治疗等服务,坚持每年对他们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1986年9月,本县成立老干部休养所,具体负责老干部生活和保健医疗。1992年,县老龄委设立门诊部,面向社会老年人开展保健和医疗服务。1995年后,本县对老干部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保健医疗档案,对患病老干部的医疗费用实行实支实销,并按规定发放护理费。1997年,县老龄委建成“夕阳红”老年活动中心大楼,为老干部和老年人提供了集医疗、保健、娱乐为一体的活动场所。90年代后期,本县先后建成乡镇敬老院19所。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改善,至2000年,全县人均寿命增至69岁。全县有85岁以上高寿老人36人,其中90岁~99岁老人14人,百岁以上老人2人。
第四节 医 疗
中 医
中医医疗的发展 清代,本县境内的东华池、怀安、柔远、悦乐、五蛟等地办有中药铺。光绪年间,怀安人倪汉循专学岐黄之术为民医病。倪氏传人医德高尚,医术精明,有“和缓复生”之赞语。境内还开办“福兴堂”、“宁寿堂”等药铺,大多以中草药、散剂、丸剂治疗疾病。
根据地时期,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受到重视。1940年,本县成立以中医为主体的保健药社和各区医药合作社。1943年,共设有县、区保健药社5所,有王庆元、张荣超、吕文佐、王华、张载树、冉吉昌、邓鸿顺等一批中医,多为自己动手采药制药,防病治病,很受群众欢迎。
共和国建立后,本县中医事业得到发展,诊疗技术不断提高,用中药和针灸两法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普遍应用。1988年,县卫生局订出了《1988~2000年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并选送部分高中应届毕业生到外地中医院校系统学习中医药理论和治疗技术。1989年,省、地拨中医事业费30万元,建立华池县中医医院。1990年,县财政拨款中医事业费12万元,用于县中医医院设施及装备的购置。
中医临床技术 清同治二年(1863),怀安倪氏“经生堂”创始人倪汉循已开始诊病救人。其几代传人倪才敏、倪尚偈、倪生俊等,积累了大量的验方、单方、偏方及秘方,并配制有“胖儿丸”、“小儿硃银丸”、“化痞丸”、“鹿肾丸”、“鹿胎丸”等系列中成药,广为医家和民间应用,疗效甚佳。共和国成立后,县内中医大多采用验方和针灸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1955年,本县召开中医代表会,老中医李栋玉、王振铎等献方34个。为防治克山病,县人民医院中医科配制“雷击散”、“防风通圣散”,疗效甚好。上里塬乡雷家塬中医雷天理、刘庆元师徒,对脱臼复位、四肢骨折治疗有独到之处。1963年7月,本县成立中医中药学徒出师考核委员会,对延师、自学、培训的中医学徒,经考核及格方可上岗行医。70年代,县第一、第二人民医院都设有中医科,中西结合及新针疗法在本县推行,县第一、第二人民医院试行针刺麻醉技术获得成功。80年代,县防疫站用黄芩二花汤治疗痢疾296例,治愈率达95.5%;后在县内5个行政村1936例患者中投服,发病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了61.5%。90年代,本县部分老中医开展正骨科和用萘丸散治疗中耳炎、用逐水法治疗肝硬化等临床研究,取得满意疗效。
西 医
20年代初,上里塬柳树河天主教堂使用少量西药,为教徒和周围部分群众治病。1942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派西医王天喜来华池县保健药社工作,给本县带来了第一个听诊器、注射器等医疗器件和少量的西药,开展西医业务。共和国成立后,本县以西医为主的综合医疗业务迅速发展。
内科医疗 50年代初,县医院仅有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等简单医疗器械。诊断疾病主要靠望、触、叩、听等物理方法进行。药物以中药为主,西药仅有磺胺嘧啶200余片,有少量针剂和外用药品。1963年春,县人民医院配备50mAX光机一台及部分简单器械后,可开展透视、胸、腰、腹部穿刺等业务,对内脏疾病有了较准确的诊断和认识。同时开展气管插管、液体疗法业务,提高了急危重症病人抢救的成功率。1969年10月,北京天坛医院、协和医院、北京西城区儿童医院国内著名的心血管专家孙文曾、儿科专家吴琼聪、内科主治医师汪延龄等一批专家和医务人员,响应毛泽东主席“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号召,来到县医院和悦乐、五蛟等公社卫生院开展医疗工作,带来部分先进医疗设备,为华池代训卫生医疗人员,推荐医药卫生人员外出进修,帮助本县在悦乐办起县第二人民医院,还重点配备了检验、透视、手术器械,开展了化验、透视和心包穿刺、手术探查等医疗业务。一些复杂手术和疑难病症可在县内得到诊治。1972年进行心包穿刺术,成功治愈了1例心包炎患者。据1979年统计,诊疗病人达59876人次,门诊病人75465人次,健康检查12452人次,收治住院病人1475例,治愈1055例,好转301例,死亡2例,治愈率73.7%,好转率21%,病死率0.83%,平均病床周转146次,使用率达到46.6%。1980年,县级医院内科与外科分设。本县能开展心血管和肝、胆、脾、肾、胰等脏器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至1998年底可开展心、脑、肾等内科危重病的治疗。
外科医疗 1942年,县保健药社即开展脓肿切开、外伤缝合手术。1952年,县人民卫生医院外科在开放乙醚全麻下,进行了第一例阑尾切除手术。60年代初,县人民医院可开展疝修补术、小肠部分切除吻合术、肠套叠手术复位、肛瘘手术、植皮术和剖腹产等各种手术。1964年春,成功地施行了第一例宫外孕手术。此后,县人民医院外科可开展卵巢囊肿摘除,子宫全切术,输卵管结扎等手术。山庄、元城等重点公社卫生院也能开展腹部外科手术。1965年3月,县医院成功施行第一例男性绝育输精管结扎术。骨科能做骨折复位石膏小夹板固定,骨髓炎搔刮术。五官科能开展气管切开术,扁桃体摘除术、鼻息肉摘除术、外眼手术、白内障手术等。1970年11月,县人民医院外科成功地抢救了1名子弹穿颅的幼儿。1974年县医院外科成功地做了1例婴儿患绞窄性疝继发小肠瘘的修补手术和1例胃次全切除手术。1976年,进行了一例阴道式子宫全切术。1978年,开展骨髓探查术。80年代,县人民医院先后开展胆囊摘除术、脾脏摘除、脾修补术、肝修补术、胃下部切除术、胃底横断术、结肠癌切除术、脑外伤清创缝合术、甲状腺囊肿摘除和甲状腺囊全切除术等。1988年,妇产科开展宫外孕、子宫下段剖腹产、会阴三度撕裂修补、子宫全切、阴式子宫切除等大中型手术。1985年后,医疗人员外流严重,技术力量有所削弱,一些乡镇计划生育手术难以开展。90年代,外科技术力量有所增强。1990年,县人民医院为腰椎骨折并截瘫患者施行椎板切除、脊髓探查术,获得成功。2000年,县人民医院外科可开展颅脑、肝胆、上腹部及输尿管吻合、肛门成形术、股骨头折骨内固定、胃癌、乳腺癌根除术和脊髓探查、胸腰椎病灶清除、髋关节病灶清除及复杂性骨折复位等复杂手术。
中西医结合治疗
共和国成立后,本县医疗单位开始运用中医疗法结合防治疾病。1958年,县、区、乡医务人员普遍学习针灸技术。60年代中期,倡导和推行“新医疗法”(即西医学中医)。1971年,县内举办多期西医学中医短训班,出现了新医疗法热潮。县第一、第二人民医院普及针刺麻醉新技术,开设中西结合病床和门诊。县第二人民医院西医采用输液消炎,中医采用自制的烧伤散、小米散和蛋白糊控制烧伤感染,促进伤口愈合,效果良好。同时,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120例,取得满意效果。同时,对急性粘连性肠梗阻病人,西医用药胃肠减压,中医配合用粘连松解汤理气通便,减轻了手术后的痛苦;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各型肝炎、慢性肾炎、急性黄疸型肝炎、胰腺炎等疾病。90年代后,中西医结合主要是中医向西医学习诊断和急救技术。在诊断上,中西医共同参加,技术互补。县中医医院内儿科、痔瘘专科、骨伤科等科室的病人,从入院到出院全部用中西医结合方法诊断治疗,内科、儿科70%左右的病人都用西医方法诊断。
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 1952年8月24日政务院批准颁布《国家职工工作人员公费医疗实施办法》后,本县即成立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1953年1月,本县开始执行公费医疗制度。1964年1月8日庆阳专署文卫局发出《关于公费医疗使用范围的补充规定》后,私自购药和滋补药品不予报销。1965年,县文教卫生局、财政局下发《关于严格控制公费医疗经费使用的意见》,规定凡职工治疗费在5元以上者,在拨付给本单位药费(每人每月1元2角)内开支;治疗费在10元以上者,由医疗单位开具证明,本人写出医药费申请,经县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再行治疗,病员自交挂号费及出诊费。70年代,本县公费医疗每年超支严重,1976年,全县享受公费医疗1518人,医疗公费支出31933.41元,人均21元。1978年国家将公费医疗定额,由每人每年20.50元提高到30元,1979年,本县公费医疗每人每年支出达65.2元。80年代后,由于本县职工队伍急剧增多,加之管理制度不完善,公费医疗资金更为紧缺,部分医药费不能及时报销。为了控制费用增长,县人民政府于1992年6月发出《华池县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规定:(1)公费医疗实行单位包干,调剂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结转。县财政从1992年1月1日起,按照各单位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工资总额的4%实行一次性包干,由单位自定管理办法,调剂使用,费用不足时,可在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适当解决。(2)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和公伤、癌症病人在合理治疗的前提下,经审查同意后,药费按80%拨付报销。(3)从1992年6月1日起,除第2条所列人员外,到县外诊疗就医者,一律不得报销车、船费和住宿费。(4)成立华池县公费医疗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办理公费医疗有关事宜。2000年,本县公费医疗支出33.85万元。
劳保医疗 1958年1月2日国务院颁发《劳动保险条例》后,本县即对工矿企业单位职工实行劳保医疗。
减免医疗 按照国家对老解放区减免医疗费政策规定,1950年至1953年春,本县对白马区克山病流行区域的群众免费发给“雷击散”服用。1959年至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对盲流人员疾病给予免费医疗。1963年,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下达农村医药救济情况的通知》,当年拨付医药救济款6100元,用于浮肿病、妇女闭经和子宫脱垂、小儿营养不良的治疗。1973年至1978年,根据国家财政部、卫生部通知精神,本县解决历年拖欠医疗费61915元。1983年甘肃省对本县“十种病”医疗列入“老区建设”资金中,实行减免医疗,至1989年,共拨免费款273160元。1988年,甘肃省民政厅两次拨款6000元,用于结核病普查与菌阳病人的免费治疗。1990年至1998年共拨免费款344000元。1994年,本县实施世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对肺结核菌阳、空洞及粟粒型病人实行全部免费医疗,至2000年底免费治疗病人751例,治愈613例,治愈率为81.62%。
巡回医疗 根据地时期,县抗日民主政府曾先后5次派出医疗队到传染病区扑灭疫情,防治疾病。共和国成立后,本县各级医疗单位坚持门诊随到随诊,出诊随叫随到。农忙时间,组织医务人员巡回送医送药到乡、村和建设工地。1951年6月至8月,甘肃省卫生厅和地、县联合派出医疗队(一行15人),赴林镇乡四合台村防病治病,晚上还利用幻灯宣传卫生知识。1964年7月,本县组织巡回医疗组13个,深入各公社传染病发病区治疗病人539人次。1968年,庆阳地区派遣24人组成的医疗队,到元城卫生院开展医疗卫生工作,后来分别留在县、社医院工作。1972年和1975年,县卫生局先后组织5批医疗队对山庄、南梁、林镇等6个公社进行地方病及传染病普查医治。庆阳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采取“人员轮换,机构不散”的办法,对林镇公社范台大队设点医疗,并进行科研活动。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县医疗队的主要任务是下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工作。1988年,县级医院与基层院(所)协作挂钩,定期派人为缺医少药的乡、村患者诊病,全年下乡巡回2151人次,诊病2369人次,开设以中医为主的家庭病床176张。1990年以后,本县继续推行巡回医疗,县卫生局组织资深医师下乡,开展卫生知识咨询及义诊活动。1998年,本县制订方案并在县中医医院成立社保科,开展社区服务试点工作。
合作医疗 1969年,本县学习湖北省长阳县乐园公社经验,大办合作医疗事业,全县117个大队中有97个大队建起合作医疗站,有“赤脚医生”195人,卫生员334人,实行合作医疗。70年代,全县社、队全部实行合作医疗。1972年国家给本县14个公社的合作医疗站补助合作医疗经费1.31万元。本县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华池二中举办多期“红医班”,培养“赤脚医生”。为了巩固和发展合作医疗制度,克服经费紧缺问题,70年代中期,本县采取中草药“三土四自”(即土医、土药、土法,自采、自种、自制、自用)的办法,解决合作医疗站医药不足的问题。当时,全县合作医疗站中,实行100%免费的2所,50%免费的74所,30%以下免费的7所。1974年,从“赤脚医生”中推荐上大学的高明科,由兰州医学院毕业回到马河大队医疗站仍当“赤脚医生”。本站3名工作人员,自设病床10张,种植中草药30余亩30多种,资金由原来的970多元增加到1万多元,成为县内看病不要钱的第一个合作医疗站。本县曾两次召开现场会,推广马河合作医疗经验。
1980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合作医疗站经过整顿,改建为村卫生所,由个人承包经营,“赤脚医生”改称卫生员。1997年,县卫生局通过基线调查,制定了《华池县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实施暂行办法》,确定合作医疗实行“政府领导,集体扶持,多方集资,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方针,并遵循“引导、服务、利用、受益、适度、发展民办公助,自愿量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经济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确定合作医疗方式。1998年,本县确定乔河、山庄两乡的10个行政村为试点单位。乔河乡实行“合医合防不合药”,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数额确定减免补偿项目,门诊、住院都给予补偿,在乡卫生院、村卫生所住院费全免,药费减免5%,管理形式以“乡办乡管”为主。全乡统筹,专户储存,按卫生院的报免支出按月拨付。山庄乡实行乡、村院所门诊、住院医药费用按总费用的10%给予报免,管理形式以“ 村办乡管”为主,村统筹,乡管理,按一定的比例减免医疗、保健等费用。
第五节 医 药
中药材
中药材资源 本县境内中药材资源极为丰富。子午岭林区盛产中药材,被誉为“陇东天然中药库”,据调查,本县境内有中药材571种,分植物、动物、矿物中药材三大类。
植物药材 计有529种:黑木耳、茯苓、猪苓、马勃、蘑菇、香菇、平菇、地软软、问荆、节节草(麻黄)、银杏、雪松、油松、华山松、樟子松、侧柏(柏子仁)、圆柏、刺柏、地柏、山杨、小叶杨、皂柳、龙爪柳、乌柳、垂柳、核桃、野核桃、白桦、春榆、大果榆、白榆、桑(桑白皮)、北桑寄生、槲寄生、大麻、蛇麻、荨麻、马兜铃、细辛、荞麦、苦荞麦、卷茎蓼、酸模叶蓼、长鬃蓼、西伯利亚蓼、皱叶酸模、羊蹄、巴天酸模、扁蓄、红蓼、何首乌、大黄、掌叶大黄、白藜、大叶藜、绳虫实、地肤、猪毛菜、轴藜、灰绿藜、刺藜、软毛虫实、无刺猪毛菜、土荆芥、牛膝、鸡冠花、紫茉莉、马齿苋、狗筋蔓、麦瓶草、石竹、瞿麦、叶蝇子草、王不留行、短尾铁线莲、灌木铁线莲、秦岭铁线莲、钝萼铁线莲、粗齿铁线莲、草芍药、芍药、黄花铁线莲、芹叶铁线莲、棉团铁线莲、水葫芦苗、毛茛、瓣蕊唐松草、贝加尔唐松草、打火草、白头翁、升麻、黄连、乌头、紫斑牡丹、牡丹、淫羊藿、蝙蝠葛、五味子、厚朴、玉兰、辛夷、木姜子、秃疮花、角茴香、节裂角茴香、地丁草、萝卜、蔊菜、独行菜、荠菜、芝麻菜、芥菜、白芥、黑芥、油菜、费菜、瓦松、红升麻、杜仲、土庄绣线菊、三裂绣线菊、华北珍珠梅、灰栒子、西北栒子、山楂、湖北山楂、甘肃山楂、无毛山楂、橘红山楂、山里红、杜梨、木梨、山荆子、花叶海棠、湖北海棠、河南海棠、陇东海棠、贴梗海棠、花红、楸子、月季、黄蔷薇、樱草蔷薇、玫瑰、陕西蔷薇、喜阴悬钩子、绵果悬钩子、茅莓、腺花茅莓、蕤核(芮仁)、桃、山桃、陕甘山桃、甘肃山桃、杏、山杏、李、毛樱桃、毛叶欧李、仙鹤草、地榆、水杨梅、绢毛蔓茎委陵菜、鹅绒委陵菜、二裂叶委陵菜、西山委陵菜、腺毛委陵菜、多茎委陵菜、大萼委陵菜、委陵菜、国槐、白刺花、苦参、龙爪槐、紫穗槐、刺槐、毛刺槐、苦马豆、牛枝子、绢毛胡枝子、达乌里胡枝子、铁扫帚、子梢、合欢、皂角、披针叶黄花、细齿草木樨、白花草木樨、黄花草木樨、天蓝苜蓿、紫花苜蓿、野大豆、大豆、菜豆、豇豆、山野豌豆、三齿萼叶豌豆、豌豆、蚕豆、冰豆、小豆、赤豆(赤小豆)、绿豆、刀豆、洋刀豆、草木樨状黄芪、糙叶黄芪、地八角、达呼里黄芪、少花米口袋、多花米口袋、黄毛棘豆、二色棘豆、窄模棘豆、甘草、酢浆草、鼠掌老鹳草、牻牛儿苗、天竺葵、凤仙花、亚麻、野亚麻、宿根亚麻、骆驼蓬、蒺藜、毛叶花椒、黄柏、臭椿、远志、地构叶、华北大戟、地锦草、猫眼草、疣果地构草、蓖麻、香椿、毛黄栌、青麸杨、卫矛、丝棉木、少花卫矛、南蛇藤、文冠果、酸枣(酸枣仁)、枣树、冻绿、毛冻绿、小叶鼠李、柳叶鼠李、甘青鼠李、葡萄、复叶葡萄、掌裂草葡萄、乌头叶蛇葡萄、三裂叶蛇葡萄、少毛复叶葡萄、木槿、锦葵、冬葵、北锦葵、蜀葵、野西瓜苗、黄海棠、柽柳、宽苞水柏枝、裂叶堇菜、早开堇菜、紫花地丁、仙人掌、鄂北荛花、草瑞香、狼毒、牛奶子、铜色叶胡颓子、中国沙棘、千屈菜、石榴、柳叶菜、毛脉柳叶菜、月见草、短柄五加(五加皮)、刺五加、珠子三七、田七、防风、芫荽、柴胡、细叶柴胡、竹叶柴胡、
蒿、田蒿
、藁本、前胡、石防风、当归、川芎、川白芷、白花前胡、紫花前胡、芹菜、茴香(小茴香)、山茱萸、羊踯躅、君迁子、柿子、点地梅、直茎点地梅、狼尾花、二色补血草、连翘、紫丁香、北京丁香、迎春花、黄素馨、女贞、达乌里龙胆、秦艽、鳞叶龙胆、扁蕾、瘤毛獐牙菜、美丽獐牙菜、夹竹桃、罗布麻、杠柳、鹅绒藤、紫花白前、地梢瓜、白薇、萝藦、菟丝子、日本菟丝子、兔子蔓、田旋花、牵牛、圆叶牵牛、紫筒草、大果琉璃草、鹤虱、附地菜、荆条、光果莸、百里香、黄芩、并头黄芩、粘毛黄芩、莸状黄芩、夏至草、活血丹、香青兰、串铃草、糙苏、细叶益母草、甘露子、麻叶风轮菜、地椒、薄荷、香薷、密花香薷、荏、丹参、夏枯草、枸杞(地骨皮)、天仙子、辣椒、龙葵、裂叶龙葵、青杞、茄、番茄、曼陀罗、莨菪、大烟叶、小烟叶、兰考泡桐、光泡桐、楸叶泡桐、北玄参、细叶婆婆纳、北水苦卖、地黄、毛地黄、红纹马先蒿、阴行草、灰楸、黄花角蒿、丛枝角蒿、黄花列当、芝麻、大车前、平车前、茜草、大叶茜草、钩毛茜草、蓬子菜、金银忍冬、金银花、盘叶忍冬、毛药忍冬、北京忍冬、葱皮忍冬、樱桃忍冬、华西忍冬、异叶败酱、岩败酱、续断、赤瓟、西葫芦、西瓜、黄瓜、丝瓜、八棱丝瓜、葫芦、南瓜、苦瓜、党参、狭叶沙参、泡沙参、长柱沙参、石沙参、川西沙参、桔梗、阿尔泰狗娃花、狗娃花、三褶脉紫菀、灰枝紫菀、烟管头草、菊芋、鬼针草、多叶蓍、齿叶蓍、紫花野菊、南牡蒿、牡蒿、白叶蒿、冷蒿、黄花蒿、茵陈蒿、牛尾蒿、茭蒿、臭蒿、额河千里光、掌叶橐吾、金盏菊、牛蒡(牛子)、艾、飞廉、大刺儿菜、刺儿菜、泥胡菜、凤毛菊、美花凤毛菊、祁州漏芦、蒲公英、川甘蒲公英、苦苣荬、山苦荬、抱茎苦荬菜、大蓟、旋复花、苍耳、菊花、北苍术、白术、向日葵、红花、款冬、狭叶香蒲、黑三棱、小眼子菜、穿叶眼子菜、水冬麦、泽泻、水稻、赖草、窄颖赖草、小麦、芦苇、雀麦、硬质早熟禾、狗尾草、粟、白草、糜子、稗子、白茅、蜀黍、玉米、远东芨芨草、芨芨草、双穗雀麦、大麦、东方藨草、扁杆藨草、藨草、水葱、香附子、三棱、菖蒲、小灯心草、细叶灯心草、短梗菝葜、鞘柄菝葜、山丹、野韭、糙葶韭、葱、韭、小根蒜、碱韭、蒜、长花天门冬、攀缘天门冬、蕨叶天门冬、玉竹、黄精、萱草、黄花菜、知母、百合、玉簪、芦荟、石蒜、穿地龙、马蔺、射干、生姜、艳山姜、天麻。
动物药材 40种:蚯蚓(地龙)、蜈蚣、蝎子(全蝎)、地鳖虫、家蚕、蜜蜂、甲鱼、乌龟、蛇、家鸭(鸭血)、乌骨鸡、家鸽、犬、驴、梅花鹿、牛、水蛭、鼠妇、蜘蛛、毛衣鱼、螳螂(桑螵蛸)、蝼蛄、蚱蜢、蝉(蝉蜕)、蚁蛉、斑蝥、蜣螂、天牛、马蜂、蚂蚁、蟾蜍、中国林蛙、壁虎、鵟、苍鹰(鹰骨)、麻雀、蝙蝠、豹、獾、鼢鼠。
矿物药材 3种:龙骨、硫磺、硭硝。
本县571种中药材中,有165种列入全国统一普查的品种之中,有154种列入甘肃省药材名录之中,有68种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85年版),有26种为国家出口药材。26种出口药材是:甘草、党参、黄芪、柴胡、知母、酸枣仁、款冬、秦艽、玉竹、远志、防风、牛子、车前子、柏子仁、地骨皮、五加皮、芮仁、麻黄、罗布麻、茜草、桑寄生、马兜铃、蒺藜、蝉蜕、小茴香、桑白皮。
甘草(红甘草、粉甘草、粉草),入药历史悠久,为中药材上品,年收购量约占中药材收购总量70%以上,销路极畅,出口日本、韩国等国家。悦乐、柔远、李良子、五蛟、元城、怀安、乔川、山庄、南梁、林镇等乡镇为主产区。生长在李良子乡吴家塬村周岭子村民张广子家院墙中的一株甘草,头径达15厘米,尾径8厘米,长约240厘米,属罕见之物。
龙骨,为远古大型哺乳动物恐龙、剑齿象、原始鹿、马等骨骼化石,分为五花和白龙骨两种,埋藏在红粘土层深处,药用历史悠久。主要产地在王咀子、温台、城壕、李良子、五蛟、紫坊畔等地。
远志,又名小草、细草、小鸡腿。主要产地为王咀子、上里塬、五蛟、悦乐等地。
罗布麻,又名夹竹桃麻、茶叶花,内含罗布麻苷,具有强心作用,用于治疗高血压、心脏病、头痛、眩晕、失眠等病症。主产李良子乡南湾村等地。
中药材采集 境内中药材丰富,群众自采自用中草药治病历史悠久。1944年11月24日,《解放日报》登载《华池保健药社组织群众采药》中的消息记载道:“华池保健药社自发动群众采药以来,仅温台、白马(今南梁)两区,在农忙中就采药100多斤……温台区四乡文书梁云亭同志首先抽空采药20斤,换洋100余元。该地群众闻讯,非常羡慕。在农忙中发动了放羊娃采药。”1946年9月30日,《解放日报》刊载《华池丛山中药材多,保健药社高价收买》的消息记载:“华池丛山中,药材极富饶,现已发现者如党参、冬花(款冬)均极多,柴胡、黄芪等遍地都是,将来怎样有计划地进行开采这批富源,对边区发展实属重要。”当时,采集的中草药主要有甘草、黄芪、秦艽、苦参、鸡内金、远志、黄芩、柴胡、地骨皮、蝉蜕等20多种。采集的方式,一是群众自采自用,二是中药铺(店)采集作配方补充。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大量收购中药材,本县采集的人数及品种数量逐渐增多,数量逐渐增大。在中药材采集实践中,本县人民群众总结出许多科学的方法,以保证药材质量。如民间流传的“正月茵陈二月蒿,三月茵陈当柴烧”等谚语就是讲采药的方法。70年代,大办合作医疗期间,本县民间采集中药材风气很盛。今王咀子乡井子塬村乡医许得邢可识山间中草药300余种,曾被长庆油田职工医院聘请,到南方几省考察、采药,深得民众称颂。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本县药材采集量迅猛增长。1956年全县甘草年采集量为1.5万公斤,1978年采集量为19万公斤,而1991年全县甘草采集收购量达41.83万公斤。这一时期中药材的采集出现了掠夺性开采现象。特别是甘草的大量挖掘,对植被的破坏非常严重。
中药材种植养殖 本县种植中药材历史悠久。民间早有在房前屋后、庄头地畔种植红花、秦艽、艾叶、薄荷等中药材的风气。民国初年,李良子乡南湾村一农民,就从四川广元引进药用和经济价值较高的稀有中药材罗布麻进行栽植。现仍长势良好,质量甚佳,面积约1.5平方公里。共和国建立后,本县各级政府发动群众广种大黄、生地、黄芪等中药材。1970年,县计划部门下达种植面积和品种,采取县药材公司与社、队挂钩的办法,建起药材基地3处。其中,乔河公社齐庄子基地,种植大黄、生地、黄芪、荆芥、川芎、黄柏等12亩。悦乐公社朱堡子基地,种植人参、牛子、赤小豆、生地等30亩,县药材公司派专人指导并提供资金扶持。五蛟公社马河大队林场杜仲基地,在药材公司技术人员指导下用杜仲籽培育树苗成功,栽种杜仲树苗2000多株,长势旺盛。后来由于过剩滞销,种植基地停止。1996年3月,县医药公司派人到山东考察学习养蝎技术后,投资8万元,建成蝎池2个,买蝎种2.6万条及大量黄蜂,于5月办起了珍稀动物养殖厂。由于技术和经验不足,1997年5月停止养殖。
中药加工和制作 共和国成立初期,本县中药铺(店)均用药铡切片,铁锅炙炒炮煅等古老的手工制作加工炮制中药。1962年县药材公司添置了切药机、炒药锅、泡药池,开展清炒、密炙、醋制、盐制等中药炮制项目,开始了半机械化加工中药。1976年,华池县制药厂建成后,主要生产山楂丸、六味地黄丸、杞菊地黄丸、妇科止带丸、银翘解毒丸、保和丸等。主要供应县内各医疗单位和医药零售门市部。后来,由于原材料不足,设备简陋,于1979年停产。
药品经营
中药经营 清末和民国初,怀安倪氏“经生堂”药店从西峰、庆阳等地购回少量中成药,并自制一些中草药,推销医病。后来,廖坪杨氏“福兴社”和李良子水路咀、悦乐王桥、林镇东华池、柔远城等地均有药铺经营中药。陕甘宁边区时期,县内诊所和私人药铺主要是自采、自制中草药医病。共和国成立初期,县供销社和各区商店代购代销中药材。1955年,县贸易公司开始代购中药材。1956年后,由县药材公司主营,各区商店代理经营中、西药品560多种。1960年至1961年华池市场中、西药品脱销。1962年后,中药由各级医药部门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外调。1965年中、西药品购销总值回升。起初,本县收购的中药材主要品种有甘草、秦艽、防风、柴胡、桃仁、杏仁、芮仁、麻黄、茵陈、败酱草、地肤、黄芪、五倍子、马兜铃、茜草、地骨皮、蝉蜕、桑白皮、川地龙、苦参、紫苏等20多种。1992年,本县中药收购品种新增党参、枣仁、牛子、蒲公英、槐米、寄生、苍耳、内金、山芍、板蓝根、川乌(乌头)、荆芥、车前子、益母草等14个品种。收购总值220.7万元;经营中药材610多种(含外县调入品种),中成药181种。1995年以后,县医药部门的中药材收购总值逐年下降。1998年因资金紧缺,停止中药材收购。
西药经营 民国初,设于本县上里塬乡柳树河村的基督教堂办有小药店,经营阿司匹林等少量西药。陕甘宁边区时期,陇东青救会于1941年在本县设立医药供销处。驻本县的抗大七分校卫生队经营碘化钙、盘尼西林、索密痛、小苏打、甘油等少量西药。共和国成立后,本县于1952年春开始经营西药,但中药比例仍大于西药。1971年,本县购进青霉素针剂10万支、四环素11.4万片、土霉素28.7万片、去痛片39.4万片、安乃近31.6万片,连同其他药品、器械购销总值42.16万元,西药比例始大于中药。1995年以来,在医药流通体制改革中,本县持续多年的药品统一购销的制度被冲破。由于市场机制尚未健全,假劣药品时有流入,药业经营较为混乱。
药品监督
县卫生局和县医药管理局为药品管理和监督的职能部门。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本县中药材收购、销售执行国家统一价格。1956年和1964年,曾在全县范围内对药品进行过大检查。1978年根据国家规定,制发了米制杆秤,将原市制“钱”改为“克”。1980年,改“以存定销”为“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全县统一清理药品库房,建立新账目,处理霉变和过期药品。在药品购销体制改革初期,本县医疗单位直接与药品生产厂家或在大型医药批发市场采购一般药品。由于进货渠道不一,致使药品从批发到零售虚高定价现象严重,价格一度比较混乱,医药公司的药品批发、销量逐步下降。1985年,制定药品检查制度,县、乡每季一次,医疗单位每月一次,对药品进行检查。同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实行后,本县先后成立整顿治理医药市场领导小组和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领导小组,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对全县药品经营单位和医院制剂室进行检查验收,制止变相从事药品批发直销活动,药品经营秩序逐渐好转。1997年5月,在全县医药市场大检查中,清查出暂控药品1369种,价值29971元;销毁假劣药品35种,价值948元;报损陈旧过期药品7.9万元;查处个体贩药案件4起,药品208种,价值1.55万元;6户无照或证照不全的个体药品经营户受到处理。
对于麻醉药品,在管理上采取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账登记、专用处方等办法,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
第六节 卫生管理
人员管理
人员调配 1949年10月至1952年11月,本县卫生医药系统的工作人员全部由县人民政府三科管理,统一调配。1952年至1957年,由县卫生科管理。1958年至2000年,所有县直卫生医药单位和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及全民合同制职工,全部由县卫生局(文教卫生局)或医药管理局调配,科级干部由县委管理,一般干部由县人事劳动局管理,具有大中专医疗、药学、护理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调离医疗岗位或县外者,须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方可调离。
人才培养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本县就特别重视卫生医疗人员的培养及其队伍建设工作。1941年4月至8月,本县曾选送10名知识青年和民间药店医生去陇东分区青救会举办的卫生员培训班学习。1942年后,倡导中、西医带徒培养医疗人员。1945年2月至4月,陇东分区助产士培训班为本县培训助产士5人。至1948年,本县已有卫生医药工作人员36人。共和国成立初期,县医院曾举办过3期卫生员培训班,培训医护人员60多人。1958年柔远城办有卫生学校,培训学员50多人。1965年3月至1966年7月,县医院举办3期半农半医中、西医人员培训班,每期半年,培训学员68人。1974年至1975年,县第二人民医院和华池二中曾开办两期“红医班”,共培训学员82人。1986年至1990年,县人民政府派出82名高中毕业生,分3批去湖北宜昌医专等大专院校学习,并选送部分医疗人员进修,使本县卫生医疗人员青黄不接问题得到了缓解。至2000年底,全县卫生医疗技术人员达到313人,其中副主任医师3人,主治医师72人,初级人员238人,初步形成了一支较强的卫生医疗队伍。
医院管理
50年代,县、区医院(卫生所)初步建立医疗工作和门诊工作制度。1962年后,逐步建立了住院、护理工作制度以及交接班、查房、会诊、隔离消毒、病案讨论、巡回医疗等制度。70年代,新建了供应室和放射、检验、转诊、查对、药剂、三级护理、手术室工作制度等。80年代初,修订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自1985年,本县开始进行医疗卫生改革,实行任务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院长负责制,推行“五定一奖、分科核算、工资浮动、按劳分配”的管理办法。90年代,积极探索医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医院的自主权。并实行医院内部定岗、定员、干部聘任、工人合同制。1993年5月,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华池县乡镇卫生院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中心卫生院由县办县管,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建办,县、乡共管,财政供给以乡为主,人事管理以县为主。
在技术管理方面,在提高治愈率和控制死亡率的基础上,60年代增加了住院病人好转率、无菌手术感染率和病床周转次数等指标,80年代增加了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病房急诊抢救成功率、药房划价准确率等指标。90年代,技术管理指标增加了病床使用率、病历书写质量。1998年,全县医疗单位病床使用率为18.18%,治愈好转率为96.5%,病死率为0.02%,病房急诊抢救成功率为97%。
医疗事故鉴定处理
1952年,县人民政府设立卫生科后,本县各级医院医疗事故的鉴定和处理由卫生科负责。1978年至80年代中期,由县卫生局统一管理,鉴定人员临时组成,多数为县人民医院临床经验较丰富的医生。1987年,本县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县卫生局组织成立了医疗事故鉴定小组,作为本县医疗事故鉴定和处理的非常设专门机构。至2000年底,全县共处理各种医疗事故7起,基本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了患者及家属的正当权益和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
财务管理
1971年,县卫生局设有会计、出纳,后设立财务股。1978年,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80年代后,卫生财务制度逐步趋于完善。
本县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费主要是上级拨款,一般分为事业费、基建费、医疗费3种。经费支出分为工资、业务费、维修费、公费医疗、基建费用等。医疗单位在仪器设备添置、较大项目建设、地方病防治等方面,由省、地、县给予物质支持和专项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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