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繁體版
|
无障碍版
|
政务微信
关怀版
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常见问题>详细内容

常见问题

华池县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须知

来源:华池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02 08:30: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优化工作流程,避免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多头跑、反复跑,实现“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有效对接群众需求,进一步缩短从业人员体检时间,现将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范围:

(一)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二)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

(三)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加工、包装、检验、仓储、运输等从业人员。

二、从业人员卫生健康体检证明办理流程

 

三、证书发放

体检合格后,可在两个工作日后领取《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

四、有效期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期为1年;

五、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合理安排时间。

2、所需材料: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孕妇参加体检,请务必提前告知工作人员,避免进行X线检查。

4、采血须在当日上午11:00前完成。

5、体检前请保持空腹、勿剧烈运动、饮酒及食用肉类食物,以免影响肝功能检测结果。

体检单位:华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体检地址:华庆路168-2号(县消防队隔壁)

咨询电话:0934-5121733  13884169568


终审:平台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