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020702/201704110048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华池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4-11 |
| 标 题: | 华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第六轮第五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
| 发文字号: | 华政发〔2015〕号 | 发布日期: | 2017-04-11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华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第六轮第五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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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发〔20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华各单位:
根据庆阳市《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庆政发〔2015〕46号)精神、结合省、市关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的要求,按照“简政放权、对应承接、高效便民”的原则,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政府第六轮第五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87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6项,行政许可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3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行政许可项目1项,合并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10项,前置审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事项19项,承接市上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3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接、管、放”各项工作。对决定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承接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并及时公开信息,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打破分割、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县政府第六轮第五批新增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doc
华池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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