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0-2017-00280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7-04-1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华政发 |
华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第六轮第四批新增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华政发〔201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华各单位:
根据庆阳市《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庆政发〔2014〕59号)、《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一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庆政发〔2014〕91号)、华池县《关于公布县政府第六轮第三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华政发〔2014〕80号)精神,结合县政府机构改革情况,按照“应取必取、能放则放、重心下移、方便办事”和“对应承接”的原则,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政府第六轮第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105项,其中:新增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6项(行政许可项目14项,非行政许可项目2项);取消的备案制管理项目2项;县政府部门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项目8项;调整项目性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项;调整项目名称的行政许可项目2项;承接省上下放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承接市上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14项;调整实施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55项(行政许可项目46项,非行政审批项目6项,备案制管理项目3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决定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并及时公开信息,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打破分割、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县政府第六轮第四批新增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doc
华池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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