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42700001461 | 发布机构: |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25-04-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华政办发〔2025〕13号 | 所属主题: | 华政办发 |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县(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驻华有关单位:
现将《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县(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2025〕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县(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办法的通知》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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