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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42700001461 发布机构: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5-04-27 废止日期:
文 号: 华政办发〔2025〕13号 所属主题: 华政办发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县(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4-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驻华有关单位:

现将《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县(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2025〕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县(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办法的通知》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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