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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2150000204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1-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池县城区综合整治百日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柔远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华池县城区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十八届华池县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华池县城区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落实落细,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决定在县城区就交通执法、环境卫生、市场秩序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为了推动工作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按照“疏堵结合、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面开展道路交通执法、占道经营、违规户外广告清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市容环境秩序规范、市场经营管理等突出问题整治,全面攻克城市管理难点顽疾,实现城市管理和城市治理的有机结合,为广大市民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人居生活环境。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城区问题乱象、风险隐患,立足实际,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排查、逐一研究、逐一整治、逐一销账。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聚焦问题,见人见事,对症下药,综合施策,确保“治乱”取得成效。

(二)坚持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综合执法,严守法律法规,明确整治标准,规范整治程序,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对所有违法违规问题快查快办,综合治理、联合执法,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

(三)坚持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治理乱点乱象,又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既解决好当前问题,更致力于找准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实现从“治乱”向“治理”、从“治标”向“治本”转变。

(四)坚持结果导向。畅通民意渠道,动员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集中整治情况通过电视和新媒体等途径高频次通报、曝光,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真实感受检验整治工作成效。

三、整治内容

(一)深挖停车资源。最大限度开放小区停车位。对住宅小区停车场(位)产权归属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县城乱停乱放问题突出的华湘国际等小区,配建停车场挪为他用的,一律责令恢复原状;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的,协调通过买卖、租赁等方式向业主开放。对于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一律无条件向业主开放。小区现有停车位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由业主委员会讨论后施划、增设全方位、多层次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求。新建和改造公共停车场。全面摸排县城现有停车场(位),对符合建设公共停车场区域,积极协调、规划建设停车场并尽快向社会开放。探索实行弹性停车收费和临时停车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问题。在道路内施划停车泊位。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在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在人流车流集中区域道路内施划临时停车位。在餐饮集中的南梁路南侧设置限时停车位,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每日18时30分至次日07时30分),设置警示标志,对规定泊车以外时间停放的,由电子警察抓拍处罚。在教育路东侧、三阳开泰广场东侧区域施划停车位,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柔远镇)

(二)优化交通组织。聚焦疏堵保畅和交通安全,在县城中街设置中央隔离设施,在幼儿园巷口、三阳开泰广场路口设置两处掉头点,在人口密集处设置行人过街开口,达到保障行人交通安全、压缩违停车辆停放空间、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的目的。规范设置花苑小区桥头右转匝道,对绿化带开口进行扩展,对非机动车道进行调整,及时整改视线不清等问题;对公交站台进行逐个排查,重点排查站台过于靠近交叉路口、中街公交站台设置过于集中等不合理问题,进一步缓解道路拥堵问题。结合县医院路段“桥直路窄”实际,将县医院-旧桥-新桥路段设置为环岛,旧桥、新桥设置为单向通行,减轻交叉通行压力。(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柔远镇)

(三)规范信号设施。排查整改不规范不合理问题。对县城重点区域进行仔细摸排,对存在的标志标线不合理、模糊不清、树木遮挡摄像头等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持续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提高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科学系统设置城市交通指路系统,确保指路标志设置层次清晰、系统,传递信息明确、连续。加快推进电子警察建设进度。对县城城区堵点、乱点进行仔细摸排,提出可行性报告,安装违停抓拍设备,使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明显好转。(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

(四)开展客运车辆行车秩序整治。督促运输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车辆动态监控值班值守和违法行为提示警示,加强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不断提升驾驶员驾驶能力和服务水平。要重点整治公交车不按站点停靠上下客、出租车随意停靠、急停急走、随意调头、争道抢行、胡乱要价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特别是1路公交长期在东苑小区门口违规停放问题,要纳入督办、彻底解决。(责任单位:县运管局)

(五)开展快递外卖企业交通乱象整治。对辖区快递外卖企业进行专项整治,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依法规范使用快递外卖车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选聘,督促企业为从业人员和车辆购买商业保险。对快递外卖车辆无牌无证、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统计,定期向相关部门及企业进行抄告,共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快递、外卖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外卖骑手配齐头盔,教育骑手规范佩戴头盔,安全文明驾驶,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开展示范活动。(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

(六)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整治。切实督促学校做好上下学期间周边道路高峰学生安全教育疏导工作,进一步健全“家校警”护学机制,探索在学校组建“交通协管员”,结合学校值周安排,在学校周边主要路口加大学生疏导和安全教育。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护学岗制度,在周五、周日等重要节点向柔远初中、华池一中也派驻护学岗,严格管控学生上下学时段学校周边交通路段、路口,从严查处超员、超速、逆向行驶、随意掉头、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停车、违反信号规定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七)开展交通宣传教育活动。迅速营造整治氛围。充分依托新媒体宣传优势,通过抖音、快手等新型媒体,制作推出一批隐患突出企业、重点隐患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重点交通违法、交通乱象等主题宣传作品,在全县形成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快速提高群众参与度。要在城区选择车辆和人流量较大的路口或路段,积极探索设立行人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现场教育阵地,通过违法行为人抄写安全法律法规、观看典型道路交通案例、参与违法行为劝导等形式,有效提高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成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 

(八)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规范整治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对城区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标准不规范、设置位置不合理、破旧污损影响美观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展现良好城市风貌。持续狠抓门前“三包六禁”责任。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联合开展执法,督促城区所有商业门店严格落实“三包六禁”责任,狠抓门店乱拴乱挂、乱泼乱倒,随意占道堆放商品、破坏城区环境、损毁绿化树木等行为。落实房屋建筑整治。规范房屋建筑审批程序,对建设申请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审批,避免因审批不及时造成新的违建产生;对县城区内各类乱搭乱建、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建设的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整治,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坚持“依法管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采取上学、放学高峰时段执勤和日常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社会噪声污染源及施工噪声污染源的管理力度,严查学校周边的高音喇叭促销、高声叫卖等噪声扰民行为,禁止在学校周边举行商业宣传活动,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加强校园周边日常保洁管理,做到清扫保洁及时到位,无暴露、积存垃圾,垃圾箱(仓)、桶干净整洁无垃圾外溢现象。(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柔远镇)

(九)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占道经营、乱设摊点问题整治。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全力整治城区市容环境乱象,重点加强对县城中街、城区市场周边、广场、其它公共场所乱设摊点、未经批准的占道经营、店外店等行为的管理;坚决取缔侵占城市道路非法设置的灯箱、落地广告牌、横幅等行为;加强对城区拱门、宣传点的长效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同时加大对城区商业宣传噪声的整治力度,全面遏制影响市容市貌和管理秩序的行为。提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全面排查和集中治理城区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公厕、河道以及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全面清除卫生死角,督促沿街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切实做好中心商业区、主次街道、背街小巷、车站夜市、城市公园、休闲场所等人群聚集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加大垃圾清运力度,杜绝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堆积等问题的发生;加强巡查,对破损、丢失的果皮箱进行更换、维修,确保箱体完好,安排环卫工人定时清掏、擦洗,确保箱体及周边干净。组织开展城区“牛皮癣”“小广告”治理。对城区范围内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清理,对各类“牛皮癣”进行一次彻底整治,特别是各类线杆、墙面、地砖上张贴的“小广告”,加大对“小广告”的查处力度,开展网络线路整治,全力维护城区公共空间。(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柔远镇)

(十)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勤务部署。紧盯县城主城区、华湘国际、泰华馨居、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加大对易堵时段、易堵路段的疏导管控力度,针对易堵路段开展巡线排堵。严查严管重点交通违法。加大对闯红灯、违法变道、乱停乱放、酒驾醉驾、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散步式”过斑马线等交通乱象治理。严管工程运输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形成常态化、全覆盖高压态势。加强电动自行车的通行和停放管理,完善配套管理设施,规范通行停放秩序。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继续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对轻微事故未及时将车辆移至路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造成道路长距离、长时间拥堵的,一律对相应交通违法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城管局)。

(十一)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大对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行为的日常巡查和依法查处力度,对未批先建、未办理土地、规划手续开工建设的项目,依法依规按程序查处;对已办理土地、规划手续,施工图未审查未履行招标手续、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依法责令停止施工,限期落实整改;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项目,下达通知责令整改。对拒不服从各类行政指令的,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并处以罚款,拒不履行的,通过司法部门强制执行决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法院)

(十二)强化施工扬尘管控。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出入口采取砼硬化措施硬化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台,并确定专职保洁员负责车辆、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所有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覆盖上路,防止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环境;施工现场不能及时回填的土方,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规范搭设脚手架,脚手架外侧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的灰尘外逸。(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运管局)

(十三)加强市政设施检修。及时检修城区照明设施,更换损坏设施,确保城区路灯亮灯率98%以上。对城区公共区域内所有窨井盖、道路、桥梁、护栏等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设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予以维修更换,确保市民出行安全。(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四、整治时间及步骤

从2021年11月5日开始,至2022年2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20日)。组织调研摸排,明确工作重点,建立基础台账,列出治理清单。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1年11月21日至2022年1月4日)。采取挂图作业,集中整治与综合整治、日常管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解决一批源头性难题,确保短时间见到成效。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2月15日)。根据治理清单和整治台账,检查验收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成效,形成常态化、规范化治理体系,全力保障城区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华池县城区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整治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责任和时限要求,全力抓促落实,推动整治措施落实落细。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聚焦行业问题,主动担责,全力推进,确保在短时间内县城各项乱点乱象整治取得

明显成效,并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

二要强化督导,强力推进整治。要加强整治期间督导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压茬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坚持“零容忍”,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挂牌督办、限期销号。要坚持铁腕治乱,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乱点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各责任单位负主责、全力抓,各相关乡镇、相关部门全参与、真出力,抓具体事、具体人,整合执法力量,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切实规范各领域正常秩序。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

三要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成效。各相关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着眼“补短板、堵漏洞、建机制”,抓常抓实百日行动。建立整治报告机制,要派专人负责,县住建局要紧盯专项行动重要节点和阶段目标,及时跟进督查。要坚决纠正空头整治、文件整治、会议整治等形式主义问题,对工作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甚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进行公开通报,并追责问责。

 

附件:华池县城区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华池县城区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本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成效,决定成立华池县城区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肖玉川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组长:陈兰超    县委常委、副县长候选人

范郭昌骅  副县长候选人

杨小龙    副县长候选人、柔远镇党委书记

杨  林    副县长候选人、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杨积成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全福    县住建局局长

赵玉晖    县发改局局长

李武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户  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明智    县教育局局长

李武堂    县商务局局长

慕万玮    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局长

刘锦国    县水务局局长

李武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  军    县城管局局长

李柏辰    县运管局局长

冯世博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杨学宇    县法院副院长

魏晓波    县交通局副局长

李国权    县公安局副局长

沈立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丁孝华    柔远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局长李全福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区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相关解读:关于印发《华池县城区综合整治百日 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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