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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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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2-08 10:02:54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甘肃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编制形成。报告内容主要由六部分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华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cx.gov.cn/xxgk/gkzn/content_3320)下载。如有疑问,可与华池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934-59563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在发布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部入编。2023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主动公开文件10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142条;政务服务网公开权责清单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23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进度保障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华池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对重大事项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一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局属单位(股室)、落实到具体经办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了《华池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我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机制。三是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要求公开主体做好对拟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保密审查,所有拟公开信息须经业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方可提供给网站管理员上网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可以及时查缺补漏,基本完成了2023年度应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但是,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对此,我局2024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对信息公开过程中需要履行的程序,进行的审查做到严格仔细认真;二是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