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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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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2-08 09:53:5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结合工信职责及工作实际,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内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工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依法全面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在县政府办的具体指导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部署和内部各股室年度考核,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分管领导主抓、人秘财务股主办、其他股室协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具体工作中,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建章立制,严格公开。安排专人认真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使政务公开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措施,不允许出现违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规定的事件,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开我局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干部任用、公务接待等重要事项,增强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监管信息,依法公开。通过华池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中,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其他信息3条。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投诉举报,规范公开。积极配合县信息中心,对网民留言信息作出快速回应,积极解决群众关切。今年以来,共收到“12345”反馈投诉、举报案件5件,办结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达到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最基本的要求,但与《条例》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健全,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力度不够,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