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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镇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林镇乡 发布时间:2022-02-19 21:10: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林镇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府信息供给,在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要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林镇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538101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目录要求规范发布信息,网上公开的信息多集中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动态信息,如工作动态、新闻报道等,对重点领域内容公开不细致,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办理流程等信息公开不够全面详实。

下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民生保障资金、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建议提案办理、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