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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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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 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3 10:04: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华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和省、市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依法依规,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公开理念、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坚持公众参与,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规划(计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以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时限,同时采取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中,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参与决策形成。决策作出后,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相关文件,扩大社会知情和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阶段性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及时公开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审计局要规范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并及时公告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程序予以发布。

(三)积极推进管理公开。及时公开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责任单位:县审改办、信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借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家级试点经验做法,逐步推行我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工作,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商务局)

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县直各部门要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信息主要公示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许可日期等内容。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处罚日期、救济渠道等信息。(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要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情况及时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监管信息、公开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要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涉农补贴、扶贫等民生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技术公开,尤其要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扶贫绩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扶贫捐赠等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接受扶贫对象和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要将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公开,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等,对清单之外的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也应公开。具体执行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

(四)积极推进服务公开。将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加快实现县级统一电子政务平台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对接运行,推进网上办事。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及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平台办理,接受监督监管,杜绝审批事项“体外循环”,推行“一站式”服务,让群众不跑冤枉路,办事更方便。(责任单位:县审改办、政务服务中心)

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将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制度、程序条件、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五)积极推进结果公开。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决策的落实情况和上级部署贯彻落实结果,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为民办实事等方面事项,依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六)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环境保护、教育卫生、棚户区和农村危房危窑改造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

各乡镇要对基层群众关心的涉农政策落实、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征地补偿、土地流转、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涉农补贴、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各类专项资金使用、财务收支等情况,以及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付等事项,结合实际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推进“五公开”。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积极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严格限定不予公开的信息,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不断提高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切实增强决策透明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靠实县直部门政策解读的主体责任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责任,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及县政府印发文件将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组织文件参与制定者和专家采取图表式、视频化解读,促进解读形象化、通俗化。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微博微信做好“定向定调”宣传解读。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明确的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规范参与方式,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主体。全县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涉及县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县直相关部门为第一责任主体。涉及乡镇的政务舆情,相关乡镇为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回应的,相关乡镇和部门负责人要出席,并承担回应责任。逐步健全舆情监测收集机制、政务舆情分类处置机制、快速反应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以及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机制,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控网络,对主要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上的政务舆情进行监测收集,及时报送,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不断加强平台建设。县政府信息中心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检查整改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县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与网信、编制、工信、公安、保密等部门的沟通,对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升级、运维、安全等进行完善。按照《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巩固网站普查成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47号),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中国政务”、“甘肃政务”、“庆阳政务”专栏,对国务院通过中国政府网、省政府通过“中国甘肃”门户网站、市政府通过“中国庆阳”门户网站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信息,进行及时转载。进一步完善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目录设置及内容保障,按照《庆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标注、分类发布、规范清理情况及时进行公布,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减税降费、国有企业运营监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发布,对扶贫、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环保、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相关领域的信息进行模块化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增加“公众参与”栏目,主动公开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四)切实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决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包含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媒体参与、公众参与等)、“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对乡镇和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县政府办公室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