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91700001284 | 发布机构: | 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
生效日期: | 2021-06-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华农领发〔2021〕8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我县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县财政局年初预算安排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463万元。我们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把资金重点用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任务和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从《华池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筛选编制了两大类17个项目,其中:农业产业发展项目10个1901.12万元(金银花栽植项目111.96万元;高素质农民培训27万元;乔川乡村集体产业发展项目50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70.575万元;劳务输转招聘会5万元;小额信贷贴息73万元;脱贫户产业发展贷款贴息95万元;华池县万只肉羊育肥基地种羊调购394.585万元;畜牧机械购置项目1000万元;产业路1条7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5561.88万元(农村公路11条17.394公里1000.04万元;“一村万树”项目1300万元;人居环境整治改善项目750万元;乡村建设示范项目16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222.84万元、农村厕所改造689万元)。
《华池县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将项目计划随文下达。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管好用好财政衔接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村级微小型项目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凡需通过招标确定实施单位的,要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并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和施工合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全面按照公开公示制度,将财政衔接资金有关的政策规定、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及时通过“华池县人民政府网站”等主要媒体以及乡村政务栏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全年公告公示,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时限、预期目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结果、覆盖农户、项目效益情况及利益联结机制、举报电话(12317)等。乡村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不断加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情况的日常监管,发挥好“12317”监督举报电话作用。省、市、县财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将随时进行抽查,并将公告公示情况纳入考核范畴严格考核。
附件:华池县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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