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2070000078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0-12-0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华池县2020年天津第一批结余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华脱贫领办发〔2020〕75号
县直相关部门:
2020年,天津市共下达我县第一批帮扶资金2764万元,实施2大类6个项目。截止10月底,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共结余资金107.952208万元,为确保资金支付率,需对项目结余资金进行调整,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华池县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定后,上报天津市北辰区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查批复,现将调整后项目计划随文下达,具体如下:
一是华池县生态扶贫沙棘产业栽植项目,共结余资金3.582162万元,现调整为投资3.582162万元,实施华池县生态扶贫沙棘产业补植项目,扶持柔远镇杨岔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栽植沙棘、油松混合林。
二是华池县香菇扶贫产业示范园项目,共结余资金104.370046万元,现调整为投资104.370046万元,实施华池县五蛟镇杨咀子村奶牛养殖产业硬化路新建工程,建设村道标准农村公路2.43公里,计划总投资199.7515万元,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本次补助104.370046万元,其余自筹。
请相关部门到通知后,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实施项目,同时按照《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通过县级政府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等主要媒体以及乡村政务栏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全年公告公示,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时限、预期目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举报电话等。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不断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情况的日常监管,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作用。省、市、县扶贫主管部门将随时进行抽查,并将公告公示情况纳入考核范畴严格考核。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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