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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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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20-00444 发布机构: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0-08-19 废止日期:
文 号: 华脱贫领办发〔2020〕54号 所属主题: 重大项目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我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1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市要求,对4月份下达的《华池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华脱贫领办发〔2020〕27 号)进行中期调整,本次新增整合资金848万元(其中扶贫办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8万元,农税局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00万元),2020年共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671.5万元,占纳入整合资金23793.55万元的82.7%,达到了2020年整合资金规模的要求。《华池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实施方案》经省财政厅、扶贫办等省级部门联审,并提请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同时上报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查、备案,现予以印发,请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做好公开公告公示工作,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作用,不断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附:华池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实施方案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华池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中期调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甘财扶贫〔2020〕11号)、《华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精神,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导依据《华池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及《华池县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什么薄弱强化什么”的原则,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资金投入格局,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目标任务,更好的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攻坚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聚焦重点遵循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特色主导产业,针对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和产业发展重点领域,聚焦重点、对症下药,加大推进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工作力度,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

(二)总体布局统筹安排认真落实省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意见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集中用于精准扶贫。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上政策要求,按照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原则,进一步提高统筹整合的深度和质量

(三)靠实责任、强化监管。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落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在道路建设、农田水利等项目建设中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实施项目

(四)积极稳妥,全面推进。在总结经验、完善机制的基础上,做到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充分发挥好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提升整合资金的深度和质量。确保在收官之年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攻坚成果。

三、目标任务

围绕落实三年实施方案,确保三年实施方案任务“3+1”清零后续行动、“5+1”专项行动任务全面完成,不留死角和盲区,切实强化涉农资金对脱贫攻坚项目的支撑作用,大力实施农业生产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脱贫项目,不断增加贫困群体的经济收入、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完善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剩余182户(490人)贫困户稳定脱贫、166户(685人)脱贫监测户不返贫。

四、整合资金来源

(一)2020年整合资金规模。

2020年,全县共计划整合中省财政涉农资金19671.5万元,占2020年可纳入统筹整合资金23793.55万元的82.68%。其中:中央可统筹整合资金18993.55万元,计划整合14887.5万元,整合率78.38%;省级可统筹整合资金4215万元,计划整合4784万元,整合率99.67%;市县资金未纳入整合。

(二)2020年整合资金来源。

本次整合涉农资金19671.5万元,共涉及以下10部门:

1、县扶贫办11897万元,其中:(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929万元;省级专项扶贫资金4215万元。

    2、县水务局1768万元,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3.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95万元,其中:(1)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65万元;(2)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30万元。

    4、县交通局1997万元,为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第一批)支持农村公路部分资金。

    5、县林草局1000万元,其中:(1)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700万元;(2)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00万元。

    6、县旅游局6.5万元,为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资金。

    7、县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1185万元,其中:(1)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800万元;(2)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85万元。

    8、县金融办247万元,为省级第二批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9、县住建局557万元,为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0、县农业农村局919万元,其中:(1)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765万元;(2)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154万元。

五、整合程序

    (一)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根据行业专项规划及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结合年度涉农资金规模,提出整合资金意见,报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脱贫办)、县财政局进行初审。

(二)县脱贫办依据初审意见,按照全县脱贫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初步确定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县财政局再按到县资金计划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编制华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草案

(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实施方案(草案审核后,提交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审定,同时下达实施方案交由相关部门或乡镇负责落实,并按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程序下达使用资金。

六、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建设年度实施情况,结合三年实施方案,“3+1”清零后续行动任务、“5+1”专项行动任务,2020年整合涉农资金19671.5万元,计划主要用于产业培育14294.9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376.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产业培育项目

计划投资14294.9万元,用于产业培育项目,占整合资金的72.7%

1、到户扶持项目。共安排到户扶持项目7个,计划投资1453.9万元。

1)旱作农业示范推广(地膜补助)。投资630万元,扶持7134户3010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全县15个乡镇111个行政村重点推广种植全膜双垄沟播粮饲玉米7.9万亩,每亩补助80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中药材种植。投资160万元,扶持11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438户种植中药材4265亩,共计补助资金160万元。其中黄芪等中药材398户3910亩,每亩补助400元,共计补助资金156.4万元、板蓝根等中药材40户355亩,每亩补助100元,共计3.5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技中心

3)肉牛养殖。投资74.8万元,扶持12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82户养殖肉牛374头,每头补助2000元,每户最高补助1万元,共计补助资金74.8万元。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4)肉(湖)羊养殖。投资150万元,扶持11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150户养殖肉(湖)羊2549只,每只补助700元,每户最高补助1万元,共计补助资金150万元。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5)毛驴养殖。投资94.8万元,扶持9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117户养殖毛驴474头,每头补助2000元,每户最高补助1万元,共计补助资金94.8万元。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6)生猪养殖。投资11.8万元,扶持8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37户养殖生猪236头,每头补助500元,每户最高补助1万元,共计补助资金11.8万元。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7)“五小”产业。投资332.5万元。扶持9个乡镇80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共计补助资金332.5万元,其中:“小庭院”429户,每户最高补助1万元,每亩补助500元,共计157.3万元(新增易地搬迁户及乔河贫困户300户,每户补助5000元);“小家禽”313户120.5万元;“小手工”1户0.2万元;“小作坊”58户54.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资产收益项目。从《华池县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筛选有发展前景、建设条件好、项目前期完善的合作社作为村集体和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资产收益载体,进一步扩大产业发展规模,将有条件的建成扶贫车间,拓宽贫困户的增收渠道,共安排5个资产收益项目,计划投资4834.9万元。

1)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共投资3210万元,扶持全县107个行政村,每村补助30万元,将村集体资金入股到种养殖产业合作社或企业,股权和收益权归村集体所有,按入股资金的5%固定分红,增加村集体收入。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合作社建办项目。投资499万元,扶持城壕镇张川村肉牛养殖示范合作社、上里塬柳树河湖羊养殖示范合作社,发展种养殖产业。项目资金入股合作社,资金连续滚动使用3年,每年按照入股资金的5%分红村集体,村集体收益部分主要用于村级社会事业滚动发展、村内公益性项目建设及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方面。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3)扶贫车间建办。投资650万元,新建扶贫车间2处。其中:计划甘肃新景越商贸有限公司在柔远新村易地扶贫搬迁点新建家纺城车间1处,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总投资600余万元。现已购进制版电脑机4台、布料裁台5台、裁剪机4台、锁边机10台、缝纫机40台、烫台5台、熨烫机4台、锁眼机5台、粘衬机4台、自动拉布机4台、钉扣机4台、电子平缝上袖机2台,目前该厂已投入运营,吸纳富余劳力42名。下一步,该公司计划扩大生产规模,购进机械设备50余台,吸纳贫困劳力共计50名。该厂申请扶持资金250万元,带动贫困户50名到该厂长期务工,从事家纺缝纫生产工作,月工资2000-3000元,每户年增收2-3万元。扶持资金分别以柔远镇刘沟村、柳湾村、张川村、土坪村、张岭子村5个村以每村50万村集体资金入股的方式投入甘肃新景越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按照每年8%的固定比例对5个村进行分红。

扶持恒峰中药材扶贫车间新建加工厂8000平方米880万元、仓储4000平方米240万元、冷库2000平方米240万元等工程,计划投资金400万元,扶贫车间建成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公司享有经营权,每年按收益资金的40%给村集体分红,同时可吸纳车间工人150余人,其中长期工(年上班6个月以上)20人,临时用工130人以上,可实现人均年收入增加1.8万元以上,切切实实帮助易地搬迁群众实现脱贫致富。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4)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投资240万元(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国内配套资金),扶持16个世行项目合作社提质增效。项目建成后,资产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合作社享有经营权,收益资金的70%归贫困户所有。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5)养殖合作社机械购置项目。共投资235.9万元,扶持全县养殖合作社购置畜牧机械38台(套),共计补助资金235.82万元。其中:搅拌机输送带1条,每条0.55万元,需资金0.55万元;饲料粉碎机4台,每台补助2.4万元,需资金9.6万元;饲料搅拌机4台72万元;地磅1台3.02万元;饲草撒料车7台23.2万元;颗粒料撒料车1台,每台6万元,需资金6万元;三轮电瓶车4台,每台0.8万元,共需资金3.2万元;装草车2台,每台40.025万元,共需资金80.05万元;清粪车2台20.5万元;三轮车3台,每台2.2万元,共需资金6.6万元;消毒雾炮车2台,每台2.5万元,共需资金5万元;电动装羊架1台,每台3万元,需资金3万元;消毒清洗机1台,每台0.8万元,需资金0.8万元;车辆通道消毒机2台,每台2.6万元,需资金5.2万元;喷淋消毒机1台,每台0.8万元,需资金0.8万元;兽用消毒机1台,每台2万元,需资金2万元;臭氧消毒机1台,每台0.3万元,需资金0.3万元。项目建成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合作社享有经营权,项目资金入股合作社,资金连续滚动使用3年,每年按照入股资金的5%分红村集体,村集体收益部分主要用于村级社会事业滚动发展、村内公益性项目建设及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方面。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3、光伏扶贫项目。投资5738.7万元,新建村级电站6处21.5兆瓦。其中在五蛟镇杜右手建东山梁电站1805千瓦,吴塬村建新庄梁电站3480千瓦,刘家湾村建寺儿湾电站2775千瓦,刘阳洼村建吕家畔电站3985千瓦、刘阳洼电站3950千瓦,马河村电站5505千瓦。项目总投资1.5亿元,本次补助5738.7万元。项目建成后,项目建成后,资产归属56贫困村集体,华池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维护,收益资金的80%用于贫困人口公益岗位工资、村级公益事业劳务费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4、劳动力技能培训。投资141万元培训劳动力技术人员3040人(次)。其中:投资105万元,培训2019年第二学年“两后生”700投资24万元,培训种植技术1600人(次)投资12万元,培训养殖技术800人(次)。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畜牧兽医局、农技中心

5、贷款贴息项目。投资2098万元,实施贷款贴息项目2个。其中:投资1180万元,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投资918万元,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贴息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金融办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计划投资5376.6万元,占整合资金的27.3%

1、产业硬化砂化路、小型桥涵。投资1926.6万元,新修硬化道路4条13.9公里,砂化道路6条34.5公里,小型桥涵6座。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实施项目,其中贫困家庭劳动力在工程建设用工中占30%以上,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增加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3000万元,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高标准农田2.5万亩,每亩补助1200元。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实施项目,其中贫困家庭劳动力在工程建设用工中占30%以上,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增加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项目。投资450万元,扶持全县14个乡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项目,投资450万元。主要用于:(1)购置户用垃圾桶(50升)8669个,每个补助80元,共计69.354万元;(2)购置小型垃圾箱(2.5m*1.5m*1m)669个,每个0.4万元,共计267.6万元。(3)新建组级垃圾收集点113处,每处补助1万元,共计113万元。投入到户的设备归贫困户所有,其它资产归村集体所有。。投入到户的设备归贫困户所有,其它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七、责任分工

(一)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组织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负责年度使用方案的审核、报备工作,下达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批复部门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年度资金整合计划和建设内容。

(二)县财政局:根据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整合资金预算调整、核拨、县级资金落实,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会同相关单位编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三)县扶贫办:协同财政部门制定年度资金使用方案,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对涉及项目的年度计划实施进度、项目建设质量等配合日常检查。

(四)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用地审核或有关手续办理工作。

(五)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工作。

(六)项目责任单位: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编制部门年度整合项目实施计划,落实项目建设相关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相关程序,会同乡镇组织项目工程实施,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关,做好项目资金报账工作,健全项目库建设相关资料。

(七)各乡镇: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实施的配合单位。按照县上下发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及行业部门的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年度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健全项目库建设相关资料。

八、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联动机制,强化相关单位协作,认真履行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与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工作衔接,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扶贫资金支付进度,建立倒逼机制,确保扶贫资金支付如期完成,切实提升脱贫攻坚整体质量。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要严格按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各自负责实施的项目内容、资金来源及规模,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在资金使用范围、拨付程序、预算执行、项目实施进度等方面加强管理与监督,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把《方案》中各项工作抓紧抓实,落实到位。

(三)组织业务培训。县财政、扶贫要认真学习领会、弄懂吃透、精准把握扶贫资金精准统筹使用工作的相关政策,围绕《方案》落实的各个环节,加强对项目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要积极协调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就扶贫资金统筹使用、资金监管、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库建设、项目实施等方面,开展业务指导培训,通过业务指导培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四)强化资金监管。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各整合资金使用单位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五)开展绩效评价。县财政、扶贫、发改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由县政府将其纳入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通报。对统筹整合工作开展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项目整合资金时予以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华池县2020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计划表

2、华池县2020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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