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109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20-05-1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华池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华池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 收益分配确权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华池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由省发改委、省扶贫办以甘发改能源〔2019〕335号文件正式下达计划,总装机容量21.5兆瓦,项目计划在五蛟镇杜右手、吴塬、刘家湾、刘阳洼4个行政村新建村级光伏电站6座,惠及全县13个乡镇5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帮扶贫困户4300户,项目估算总投资1.5亿元。该项目已于2019年12月20日全额并网发电。
为进一步做好电站收益分配等工作,按照县政府办《 华池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华政办发〔2019〕126号)文件要求,我公司制定了华池县村级电站收益分配确权比例明细表(见附件),请各乡(镇)认真学习领会,并严格按照以上比例将电站收益资金确权给各村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事项。
附件:华池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村级电站收益分配确权比例明细表.xlsx
华池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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