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41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9-03-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华池县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庆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庆市脱贫领办发〔2019〕12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74万元,重点用于全县12个乡镇扶贫车间建设和贫困村合作社建办两个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和产业发展需求,从《华池县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筛选、编制完成了《华池县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备案,现将项目计划随文下达。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财农二[2017]41号)文件及项目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凡需通过招标确定实施单位的,要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并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和施工合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根据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甘开办发[2015]23号)文件精神,将财政扶贫资金有关的政策规定、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及时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等主要媒体以及乡村政务栏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全年公告公示,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时限、预期目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结果、覆盖农户、扶贫效益、举报电话等。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不断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情况的日常监管,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作用。省、市、县扶贫主管部门将随时进行抽查,并将公告公示情况纳入考核范畴严格考核。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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