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8-00151 | 发布机构: | 县扶贫办 |
生效日期: | 2018-08-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华脱贫领办发〔2018〕64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池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华池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并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现将调整实施方案随文印发,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附:华池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
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华池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
资金调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号)及《华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华政办发〔2017〕164号)文件精神,深化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改革,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从而激发内生动力,保障全县集中资源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的指导思想,依据《华池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及“一户一策”需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重点,强化措施。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充分发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集中优势资源解决脱贫攻坚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和“最难攻的碉堡”,集中优势资源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我县是全省58个连片特困县之一,截至目前,全县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790户13953人,贫困面为12.1%。主要分布在我县西北部半农半牧片区、北部干旱片区以及南部丘陵沟壑片区。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18年全县计划可减贫6300人以上,贫困发生率将由12.1%下降到6.6%以下。
三、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2018年全县符合统筹政策范围的资金为26626.9万元,结合我县实际,计划统筹整合12个部门财政涉农资金16464.9万元,占应整合资金总量的62%,其中:中央专项资金5706万元、省级资金3339.2万元、市级资金119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222.7万元。具体包括:
1、原由县扶贫办主管的中央、省级扶贫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11532.7万元;
2、原由县农税局主管的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县级对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配套资金共2241万元;
3、原由县金融办主管的省级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补资金858万元。
4、原由县交通局主管的县级乡村道路建设及养护经费800万元;
5、原由县畜牧局主管的中央财政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绩效考核资金280万元;
6、原由县林业局主管的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00万元;
7、原由县农牧局主管的旱作农业项目县级配套资金300万元;
8、原由县农经局主管的中央、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资金共30万元;
9、原由县发改局主管的省级以工代赈资金50万元;
10、原由县人社局主管的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2万元;
11、原由县蔬菜办主管的省级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建设补助资金32万元;
12、原由县农广校主管的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万元。
四、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围绕“一户一策”需求,以“331+湖羊”、“331+中药材”等发展模式为抓手,坚持项目到户到人,共计整合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15661.7万元,占计划整合资金的95.1%,用于贫困户培育增收产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实现稳定脱贫。
1、增收产业
根据《华池县“331+”现代农业产业扶贫方案》及“一户一策”需求,各乡镇及部门摸排上报,我县共需新建或改造提升种养殖合作社360个,培育增收产业项目18个,共需资金1.6亿元。本次计划整合资金11986.2万元,实施培育增收产业项目15个:
(1)贫困户产业配股到户入企项目。投资7281万元,扶持7046户贫困户入股7户龙头企业和13户合作社,每户配股1-2万元,户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
责任单位:扶贫办、畜牧局、各相关乡镇政府。
(2)“331+”肉羊养殖项目。投资802万元,以折股量化的形式,扶持10个湖羊养殖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带动贫困户431户1593人发展湖羊养殖产业,户均增收1600元以上。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相关乡镇政府。
(3)贫困户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投资1016.8万元(世行项目配套资金),按世行项目管理要求运行,扶持16个种养殖合作社,带动贫困户1419户5392人,户均增收1600元以上。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相关乡镇政府。
(4)贫困户产业到户扶持奖补项目。计划整合1935.7万元,扶持3913户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栽植等产业,每户奖补0.5-1万元,户均增收500元以上。
责任单位:扶贫办、各相关乡镇政府。
(5)计划整合30万元,扶持3个省级示范合作社(华池县群天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明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君王寨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以折股量化的形式,按8%保底分红,带动贫困户59户177人,户均增收400元以上。
责任单位:农经局、各相关乡镇政府。
(6)全县发展养鸡产业需求100户,共需资金40万元。本次计划整合2万元,扶持乔川乡铁角城村大青山养殖农民合作社发展养鸡产业,示范带动5户贫困户19人,每户配股4000元,年底保底分红500元以上。
责任单位:扶贫办、乔川乡政府。
(7)全县发展养殖蜜蜂产业需求766户,共需资金115万元。本次计划整合11.9万元,扶持69户贫困户262人养殖蜜蜂,每箱补助750元,户均增收2000元。
责任单位:扶贫办、团委、经合局、元城镇政府、五蛟镇政府。
(8)全县发展养殖产业需新建棚圈2848座,共需资金1994万元。本次计划整合76万元,新建棚圈380座,每座补助2000元,改善全县380户贫困户养殖设施条件。
责任单位:扶贫办、畜牧局、各相关乡镇政府。
(9)全县贫困户种植中药材需求6650亩,共需资金266万元。本次计划整合153万元,种植中药材3825亩,带动385户贫困户1463人增加收入,户均增收1800元以上。
责任单位:扶贫办、农牧局、各相关乡镇政府。
(10)全县贫困户栽植黄花菜需求2586亩,共需资金129万元。本次计划整合70万元,栽植黄花菜1400亩,带动225户贫困户855人增加收入,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
责任单位:扶贫办、农牧局、各相关乡镇政府。
(11)全县贫困户栽植核桃树需求1750亩,共需资金70万元。本次计划整合24万元,发展“核桃树+黄豆”产业600亩,带动93户贫困户353人增加收入,户均增收2100元以上。
责任单位:扶贫办、林业局、各相关乡镇政府。
(12)全县贫困户栽植苹果需求1120亩,共需资金45万元。本次计划整合16万元,发展“苹果树+黄豆”产业400亩,带动321户贫困户1220人增加收入,户均增收2300元以上。
责任单位:扶贫办、林业局、各相关乡镇政府。
(13)全县452户贫困户栽植红梅杏需求896亩,共需资金59万元。本次计划整合25万元,发展“红梅杏+黄花菜”产业300亩,嫁接贫困户红梅杏枝条4万根,带动46户贫困户175人增加收入,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
责任单位:扶贫办、林业局、王咀子乡政府。
(14)计划整合558.9万元,扶持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8200户32400人推广全膜双垄沟播玉米19.7万亩512万元,中药材地膜1.5万亩46.9万元,户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
责任单位:农牧局、各相关乡镇政府。
(15)全县发展黄酒产业需求85户,共需资金43万元。本次计划整合15万元,扶持乔川乡铁角城村30户贫困户114人发展黄酒产业,户均增收2500元以上。
责任单位:扶贫办、乔川乡政府。
2、贷款贴息
(1)精准扶贫贷款贴息。计划整合资金1716万元,通过贷款贴息帮助全县7411户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
责任单位:金融办。
(2)产业贷款贴息。根据我县“一户一策”需求,各乡镇、部门审核、上报,邮政储蓄银行贷款需求花名筛选,扶持我县3034户贫困户分批发放产业贷款1.5亿元,本次计划整合资金72万元,补助贫困户产业贷款利息。
责任单位:扶贫办。
3、光伏扶贫。计划整合资金689.8万元,计划整合资金689.8万元,为286户贫困户安装分散式光伏设备858kw,34个村级电站安装光伏发电设备510kw(受益贫困户170户),通过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共计456户贫困户每户每年约增收3000元。
责任单位:发改局。
4、饲草收割加工机械购置。计划整合资金720.1万元,购置中型揉丝粉碎机500台分配到户,每台补助3460元;小型揉丝粉碎机200台分配到户,每台补助1260元;牧草收割机300台分配到户,每台补助6000元;大型铡草机55台,每台补助13090元,共计72万元;青贮圆捆机75套分配到合作社,按照实行折股量化,为贫困户分红,每套补助36000元。
责任单位:畜牧局。
5、果蔬保鲜库建设。计划整合资金100万元,扶持元城镇高沟门、白马乡马高庄、五蛟镇刘家湾、上里塬乡鸭口、王咀子乡王咀子、悦乐镇店坪、城壕镇庄科、柔远镇李庄、紫坊畔乡刘坪、林镇乡张岔村10个贫困村新建果蔬库10座,每座补助10万元。
责任单位:蔬菜办。
6、劳动力技能培训。按照“一户一策”需求,各帮扶干部摸排、乡镇及部门上报,我县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需求4138人,共需资金414万元。本次计划整合150.5万元,培训劳动力技术人员10584人(次),其中:投资84.3万元,培训“两后生”489人;投资22万元,培训实用技术10000人;投资3万元,培训电子商务村级站点负责人14人;投资33.2万元,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组织培训;投资8万元,扶持贫困户特色优势产业培训50人。
责任单位:扶贫办、农牧局、畜牧局、商务局、人社局、农广校。
7、产业保险。计划整合资金196万元,为贫困户购买养殖保险、设施蔬菜保险、中药材保险,通过购买产业保险,可以降低5768户贫困户产业发展风险。
责任单位:农牧局、畜牧局、财保公司。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根据《华池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一户一策”需求,聚焦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坚持“紧盯户、围绕人”的原则,各帮扶单位、乡镇及部门摸排上报需求,共计整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803.2万元,占计划整合资金的4.9%,全面补齐基础短板,解决群众安全住房、安全饮水等困难。
1、农村危房改造。我县仍有631户农户住房不安全,共需资金2835万元,今年计划整合263万元,实施贫困户C级危房改造90户,兜底户危房改造97户,共解决187户711人的住房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住建局。
2、贫困户危窑改造及庭院“三化”工程。今年计划整合100万元,实施贫困户危窑改造60户及庭院“三化”工程,共解决60户228人的住房安全问题(其中:危窑改造每孔补助5000元;新建大门院墙、院坪硬化每户补助3000元;明厨亮灶每户补助500元;新建卫生厕所每座补助500元)。
责任单位:住建局。
3、安全饮水项目。计划整合380.2万元,新建小电井工程547处,每处补助4000元;集雨水窖工程269处,每处补助6000元。解决816户3124人饮水困难问题。
责任单位:水务局。
4、深度贫困村整体提升工程。计划整合60万元,扶持乔川乡铁角城村、五蛟镇刘阳洼村2个深度贫困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铁角城村硬化入户巷道1600平方米;刘阳洼村新修村组砂石道路2.8公里,有效改善深度贫困村32户贫困户122人的人居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扶贫办、乔川乡人民政府、五蛟镇人民政府。
五、责任分工
1、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制定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重点,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配合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
2、县扶贫办。负责制定、完善脱贫攻坚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项目资金需求清单梳理汇总,负责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价。
3、县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项目主管部门。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具体主管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5、乡镇。负责涉农资佥整合项目具体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的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是中央、省、市、县集中财力进行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协调资金和项目安排,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与省、市各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统筹整合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二)推行公示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在项目实施村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快预算执行。县财政局依据华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度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下达资金,涉农资金整合主管或使用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支付,确保项目建成一个,验收一个,杜绝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出现滞留、沉淀现象。
(四)强化资金监管。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各整合资金使用单位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五)开展绩效评价。县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由县政府将其纳入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工作开展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项目整合资金时予以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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